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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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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往迷恋红尘的人,最有道德心;表现得最好色的人,最重感情;行为上放浪形骸,最至情至性。就像狗一样。狗从来不掩饰对肉骨头的渴望,见了骨头狂吠而上,谁敢动一动就钢牙相向。狗也从不掩饰对人的喜欢,一遇熟人就飞奔向前,乱跳乱转,连扑带叫。狗也不会伪装失败,掩饰恐慌。如要真的斗败了,必要夹起尾巴灰溜溜地逃走,伴以哆哆嗦嗦的惨叫,而从不会外强中干装模作样地骂两句人,说两句毫无意义的横话。

迷恋红尘的狗简称红狗,我就是红狗。

有一家电视台采访我,问我:如果把郭德纲比作一个动物,你会把他比作什么。我想了想说:野狗。

到在现我都觉得我这个比喻十分恰当:他并不善良,但在这个难于用善或恶来形容的社会上活了过来,在和同类的争斗撕咬中,练就了一身钢筋铁骨。他毫不掩饰对骨头的渴望,为了争得一口食物也可以不择手段。无论是一群不怀好意的人,还是一群争食成性的狗,他都决然面对,直扑向前。野狗都有狼性,狼可以盯住目标数十里追踪,野狗也有一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毅力。

早在十年前,在东琉璃厂的旧茶馆里,我第一次看见他时,就觉得他不是一只平常的狗———听着他在台上讲很露骨的性暗示和性笑话,招得一屋子男男女女乐不可支,我忽然感到:原来相声的原生态很可能就是这个样子。

十年后,德云社红透了半边天,我有点庆幸,十年前我没看错人。这十年来我们一起说相声,在对相声的理解方面,他给了我不少帮助。而他那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也把他带到了大红大紫的位置。然而每每他在台上演出,我从边幕看过去时,觉得他依然是十年前东琉璃厂旧茶馆的那只外来的、不平常的狗。

红狗·德云社·自由主义及其他(2)

其实相比于狗而言,我更喜欢猫。但是猫永远是那么超然万法,卓尔不群。就算是流浪猫,都流浪得那么锐利。这和我的个性不附。猫永远那么小资,永远不能和光同尘,其实我很想和猫一样,但是我没那种条件。

我曾经见过这样一个签名档,一望而知是一个非常爱猫的人写的,真是写得文光射斗锦绣一般,反正我是写不出来。这个签名档说:

要说

猫是高贵的独特的敏感的自尊的自爱的自恋的孤芳自赏的自以为是的自言自语的自食其力的最可爱的宠物

不许说

猫是臭美的孤僻的过敏的自私的小资的狂妄的无精打采的肥头大耳的四体不勤的好吃懒做的最懒惰的废物

听明白了吗?哼唧……

猫永远用自娱自乐和孤芳自赏的态度面对一切不平等和不公正,我不行,虽然我是那么的爱猫,但是我还是当狗吧。

我从记事起,就对女孩子有好感,但是直到上大学以前,都不敢把这些好感表达出来,在我看来,这就叫不敢放心大胆地去迷恋红尘。我从懂事开始,就知道占便宜是舒服的,吃亏是不舒服的。但是每次占了便宜,心理上总是受到一种道义上的谴责。比如我小的时候常跟一个同学打架,打架的起因是五花八门,大概就是小孩子之间的互相“贱招儿”,对错一半一半。但由于我是老实的好学生,功课都不错。而那个孩子是调皮捣蛋的坏孩子,每周都要请家长。所以老师每次都是不问青红皂白地让他罚站。有的时候,确实是我没理,人家一边罚站还一边激烈地与老师嚷嚷,我却随便编个瞎话老师就会完全信,罚他的站以至于罚站的时候更长。说实话,每次这样,我都从心里觉得不公道,比自己罚站还难受———这又是不敢彻彻底底地迷恋红尘。占了便宜还不高兴,还要背上道德上的包袱。

但是在相声里就完全没有这个问题,当捧哏的一口一个“爸爸”叫着,自己一口一个“唉”答应的时候,完全是占便宜的快感,而不必有道德上的负担。因为我完全是在演戏,是为了艺术而占的便宜。下来之后,在台上吃了大亏的师长们还要把我拉过来,指出我刚才哪里哪里的感觉不对,哪里答应快了,哪里答应慢了,哪里还应该更坏一点。师长们是连说带练,说着说着,我又在不自觉中答应了好几声“爸爸”。

我还有一个事实要说明,就是我自从学相声那天开始就是学捧哏的,虽然我比逗哏的下的功夫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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