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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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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屌丝变高富帅

“大哥,我已经吃了你的兰州拉面,怎么好意思还要你的衣服呢?”李世聪非常惭愧,不敢直视孙东谴责的眼神。

“是男人就给我昂起你的头颅,给我穿起这些西装,知道不?”孙东继续用霸道的语气,没有办法,对付老实人,不这样不行。

李世聪不是一个喜欢占别人便宜的人,孙东已经看得出来。

如果他真的想耍赖,直接开车走就是,自己肯定不会追他。

李世聪静静的呆在地面上,车流车往的,但没有人停下来围观,这里不是停车的地方。

“谢谢大哥瞧得起,我李世聪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李世聪最终还是服从孙东的要求,去到宝马车那里,开始换衣服。

“猴子,给他弄个好看点的发型,这样子,怎么行啊?”孙东有一点郁闷,自己今天就送佛送到西。

好人难做,想一直的做好人,更加难做,因为你的好意,别人不一定就领情。

在饿着的人眼中,吃一口饭比黄金更加重要。

李世聪他可以接受孙东的兰州拉面,但不想接受这些西服。

“主人,那我就给他一个高富帅的发型吧。”猴子说完就对着眼镜男李世聪点了一下。

李世聪自己还在认真的换西服,他又惊又喜,本来以为会不合身的西服,竟然刚刚好,这实在是大好事。

还有那皮鞋,非常光亮,一看就是难得一见的好鞋。

吃了人家的兰州拉面,如今又穿着人家的,果然是心中有愧,这是李世聪的感受。

“尼玛的,猴子,又花了这么多能量点?”孙东肉痛的给小猴子充值,然后又当没有事人一样站在宝马车旁边。

李世聪在孙东的宝马车里面照着镜子,他想不到自己会有这么一天,不照镜子还不知道自己已经不认识自己。

镜子里的中年男人已经不见,而是一个非常斯文的青年,这才是李世聪原本就有的面貌。

甚至比李世聪在大学的时候还要斯文,这是天与地的区别。

“这是谁,真的是我吗?”李世聪不敢相信的喃喃自语,他又激动,又惊喜。

连自己都不认识自己!

如果自己就这样去公司上班,公司那些瞧不起自己的胖妹,也会无地自容吧?

自己瘦是瘦了一点,生活也落魄了一点,但李世聪对生活仍然充满了热情。

跟那些残疾人比起来,自己已经非常满足。

人总是在失去的时候,才明白什么东西才是最重要的。

当人失去健康的时候,他就会怀念健康的日子。

所以贪婪才是自己最大的敌人!

一时之间,李世聪沉默起来,一分钟的时间,对于他来说,就是几十年的时间,自己渴望的样子,正如现在的这样!

本来不抱希望的事情,如今实现了,这难道是天意?

“李世聪,这就是你本来面目,对生活热情点,它就会给你更加好的运气。”孙东鼓励李世聪重新认识自己。

“没有错,我李世聪本来就应该有这样的一天,这才是我应该追求的样子,而不是落魄的样子。”

“从今以后,我李世聪绝对要奋斗,不可以再秃废。”李世聪继续的喃喃自语。

“李世聪,这就是你想要的梦吧,既然这样,那就保持下去。”

孙东非常满意李世聪现在的态度,终于有了一点斗志,这才是一个奋斗的男人。

刚刚李世聪那土匪的样子,孙东非常鄙视。

如果连自己都瞧不起自己,你还想谁去尊重你呢?

生活就是这样残酷,如果连自己都瞧不起,没有人会可怜你。

“主人,你印堂已经不再发黑,但以后还是要注意,想不到事情会这么化解,你比我以前的那些主人好运不少。”小猴子不得不佩服孙东的行为,这是它以前没有遇到过的事情。

李世聪生活落魄,甚至失去了生存下去的勇气,这是一个大忌。

幸好遇到了主人,小猴子开始重新认识自己这个贪婪的主人。

几个月的相处,孙东没有赢得小猴子的尊重,但今天,小猴子第一次对孙东刮目相看。

孙东一听,终于松了一口气,然后来到镜子面前照了照自己,果然是不再印堂发黑。

李世聪就是自己今天遇到的横祸?

但以后的自己怎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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