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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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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有些促狭不安。。。。。。

想着,却也忍不住想要旁敲侧击一下洛茗的意愿,软下了嗓子,笑得无辜:“小表哥,我没事的。。。。。。对了,小表哥,你看,那可是娄家大姐姐?生得这般俏丽动人,真真好看。”

洛茗略略迟疑的松开了我的手,确认我是真的没事,这才缓了一口气儿,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接着便点了点头,应答于我:“恩,是娄家姐姐,闺名清荷,娄清荷。”

清荷,娄清荷。。。。。。我缓缓的重复着这个名字,心底的仰慕之情更是增添了几分,美人便是美人儿,就连这名字,也是念来格外的动听。却是见得洛茗的表情中规中矩,温温和和,也可谓是波澜不惊。我呐呐的,觉着不好意思,便又收回了眼中的热切,只是怪道——小表哥啊小表哥,你莫不是念书念成痴了,要知道对面那位绝世美人儿将来可是你的妻子啊!

唯一的妻子啊。

想了想,心底的躁动又平息了一些,想来洛茗和娄欢那般要好,定然是见过娄家姐姐很多次了,这般坦坦然然的,倒也不奇怪了。

我呆呆傻傻的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面,洛茗这时候却偏过了头,和我咬耳朵:“早知道小花儿是枚色女,却是不知竟然也喜欢女色,哎。。。。。。”

尾音那长长的一声叹息,像是因着多大的无奈才会发出来了,我的肩头一颤,嘴角抽抽,却是无法反驳。

好吧,我的确是枚色女。

多么揪心而又无法辩解的事实,我想自己迟早会被自己的色心误了终身的,而现在,我的色心再次无法控制的让我的视线随着场地中间那个少年的身上转悠了过去,再也收不回来了。

冬漓是我活了几百年,见过的最好看的人!

这句话直到现在,依然还是不假的,纵然我们这些没有参与狩猎的千金小姐,或是无意于竞技的公子们坐在高高的高台上远远的俯视着场地上的那些人,并不怎么看得清楚每一个人的面容,却是见得那个少年,一身白色劲装,骑着枣红色的汗血宝马,银色的披风在风中猎猎作响,风将他束得一丝不苟的发丝打乱了来,却是更加显得少年的风采卓绝,昂扬挺拔。

似乎是察觉到了我的目光,我便总是有些自作多情的愿意将那归为宿命的缘分与巧合——只见得少年骑着马走了几步,潇洒的英姿惹得高台上那些待字闺中的小姐千金们娇笑连连,含羞带怯。我却是见得了他的眼眸是看着我的,然后他将手放在了自己的嘴旁,做着口型

——等我的狐裘暖宝。。。。。。

是了,应该是这句话没错的。

真是难得的傻气呀!

冬漓,冬漓,为何突然要待我这般好,真真是太让我受宠若惊,以至于患得患失了呢,心底的不安与日俱增,却更是眷恋而不舍得割去。

*

粒子的话:粒子不会卖萌不会卖萌不会卖萌~~~~呜呜,大家不能因为粒子不会卖萌就霸王粒子咩o(>﹏<)o

o(≧v≦)o~~看着喜欢一定请支持啊,留下些墨宝,这才是粒子的动力呀~~

正文 第四十四章 娇客(更晚了,大家抱歉)

(稿子是一早存好的,每天傍晚开始码字——粒子时速2000—5000不等,呜呜,今天累惨了,7点的时候想着先眯一下,结果醒来一看窗外黑漆漆的,还以为第二天早晨了!万般不情愿的一翻手机,呼呼,万幸万幸,连忙来更新了——!)世家们之间的联系是必不可少的,但我毕竟终年挂着一个花家大小姐的名号,又以讹传讹的以秀外慧中,温婉贤淑之名见长,便是常常不能和大家见面的。这次一来,见着个个都是亲熟的人,好不欢喜。

母亲身子还没有养好,自然是留在家中带着以冠,而父亲又去了边疆,我本是不便来的,却是四叔听闻父亲得子,从匀京赶了过来道贺,也因着许久未曾回家见过老奶奶了,这是特意前来孝敬的。

因此,这次秋猎,我是随着四叔一起来的。

四叔本是和父亲同门拜师,可是四叔却是衷心於药理,後来便学了医术,自是极有名气的。当年皇上要将他召进皇宫封为御医,偏偏四叔的性子受不得这些束缚,宁愿浪迹天涯也不愿留在皇宫。似乎中间还有过一小段恩恩怨怨,使得後来皇上一气之下将四叔派遣到了匀京做县令,眼不见为净。

好在,皇上也是个明事理的,花家人的性子便是如此。这是很久以前便有的教训,得追溯到先皇时期了,我尤且还记得当今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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