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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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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德把信打好了,问我:

“大嫂,该准签发这信件呢?”

我一怔,才会意过来,说:

“你认为呢?”

李元德有一点为难,想了想才说:

“自从金先生过世之后,所有向外的文件,都由细嫂以总经理的名义签发的。”

这就是健如聪明的地方,先行正名,对外让市场人士认识她的名位,对内造成惯例,教永隆行的职员们都接受她那总经理的职权,旁的人休想僭越。

方健如无疑是先发制人。

可是,现今发现了这重关键也未为晚也。

我虽后发,也未必会因此而受制于人,只要提高警惕便可。

于是,我冷静地说:

“那就拿给健如签发吧,反正这件事也应让她知道。”

李元德依我所言,把信件递到健如跟前去,明显地发生了故障,健如拒签,且将信退了回来。

我一想,便道:

“让我去跟她说。”

当然不能让夹在中间的伙计为难。

“健如,”我说,“李元德说你对这封信有异议,为什么呢?”

健如把跟前的文件往前一推,抬起头来给我说:

“大姐,我没有空煲这种无米粥,此其一。名字签在这种贻笑大方的文件上,有关体面,此其二。”

“健如,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一封简单而正经的商业信件,有何不妥?”

“没有什么不妥,连写信到香港银行去申请加入董事局也无不妥,世界自由嘛,对不对?”健如一脸的鄙夷,“你甚至可以写信投考电影明星,或者参加选美,都可以。便要出这种丑,请自便,永隆行不只是我一人的,你也可以签发此信呀!”

说罢,站起来就走出她的办公室。

我完全明白健如的意思。

如果此信石沉大海的话,就不只是失掉了一单生意,且要背负愚昧无知的罪名,被健如看不起了。

是不是应该把信投篮就算?

不,我不甘心。

几艰难才找到一种为市场接纳的货品,去争取代理权,必须尝试到底。

记得从前在广州娘家的店上帮忙做事时,有个年轻伙计大强,看中了邻铺掌柜的女儿小梅,就是不敢采取行动。

我母亲就劝他说:

“你都不肯硬着头皮去追求,当然不会修成正果。怕失败的人永远不会成功、对。

我把信打开,摊在自己的办公桌上,重新看了一遍,活灵灵像看到了一个希望。

我要把自己的名字押在这个希望上。

于是提笔把“总经理””三个字删去,想了想,我改写为“东主”,然后签上了我的名。

个人心理上与商业交代上,我也不要被放置于方健如之下。

跟她平起平坐,已经是我极大的让步了。

我亲自把信带到邮局去用担保寄出。

回到家来,第一件事就是把我今天下的决定给耀晖说个清楚。

“大嫂,我有预感,你不会失败。”

“真的?”

“真的。不是有句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耀晖真好,他是这屋子内唯一一个不用我去照顾,且来照顾我的人。

嫁进了金家,得到最宝贵的感情不是来自枕边人,而是这位视我如手足的小叔子。

最低限度,金耀晖没有出卖我。

如果没有了耀晖,我知道我会更彷惶、更无助、更焦虑。

每天每夜面对着两个要对付自己、糟蹋自己、战胜自己的妹子,不能不与之相聚相处,真是世界上至难堪至难为的一件事。

我的坦然、诚挚与真实个性,老早已随金信晖的死而殉葬。

只有在耀晖面前,才稍稍复活。

我相信我和小叔子的感情是一日千里。

每逢周日,当我带同耀晖与我的三个孩子到郊外去散心,看着耀晖逗着咏琴、咏棋、咏书在玩乐,我就有一个幻觉。

什么时候我身边才有一个真正可以相偎相依、互助互爱的人呢?

新寡之后,我还是在自己发觉了人海波涛汹涌,江湖风浪澎湃的这一阵子,才晓得人生结伴是多么重要、多么必须。

玩得一头一脸都是汗水的耀晖走近我身旁,问:

“大嫂,你在想什么?”

我强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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