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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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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闻文章有不当为者五:苟作一也,循物二也,欺心三也,蛊俗四也,不可以示子孙五也。今之作者,异乎吾所闻矣,不以所不当者为患,惟无是五者之为患。

这都是刚刚粉碎“四人帮”以后的事情。他所说的“不语怪力乱神”,他借古人之笔,所指摘的“苟作”、“循物”、“欺心”、“蛊俗”、“不可以示子孙”这五种不应该有的行为或现象,都在过去的年代里是非颠倒地,反常态、反理性地发生了。孙犁这样强调它们,自然是希望以后不要再出现类似事情。

结果如何呢?实事求是地说,并不总是令人满意的。例如,他读了一些诗,他也主张“诗贵有我”。他曾说过,李白、杜甫如果没有自己的东西,就不成其为李白、杜甫了(大意)。但是,他渐渐看出,有些诗是把“我”神化,无限制地扩张“自我意识”,实际是以自我为中心,观察、判断一切,并不断神化自己的天才、灵感、胆量。结果,出现的不是诗,只能说是一种症状:这种诗,以其短促,繁乱,凄厉的节拍,造成一种于时代、于国家都非常不祥的声调。读着这种貌似“革新”的诗,我常常想到:这不是那十年动乱期间一种流行音调的变奏和翻版吗?从神化他人,转而为神化自我,看来是一种新的探索,新的追求。

实际上这是一个连贯的,基于自私观念的,丧失良知的,游离于现实和人民群众之外的,带有悲剧性质的幻灭过程。①

这些年来,他读了许多中、青年作家的新作,对于他们作品中的新颖独到之处,一一给予了热情的肯定。仅是他发表文章加以评论、介绍的作家,就有十余位之多,如刘绍棠、从维熙、刘心武、林斤澜、宗璞、李oe省⒓制桨肌⑻��②容、张贤亮、鲍昌、邓友梅等等。其中,大部分还曾经是他的座上客。

他并不守旧,如对于弗洛伊德的学说,他还是比较早地提醒人们注意肯定其中合理的价值,只是到了后来,他看到许多人以谈论弗氏学说为时髦,并形成一股“弗洛伊德热”的时候,便不再凑这个热闹了。

关于这一点,1988年,天津市社会科学院的傅正谷,曾在报上发表文章,题目就叫《孙犁与弗洛伊德》②。这位作者说:几年前他从书店购书后去看望孙犁,孙犁问他买的是什么书,他说是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引论》,于是,便引出了孙犁的下列议论:“弗洛伊德此书三十年代就曾出过,弗氏理论在西方亦早成旧论,今人不察,以为是什么新的东西,更下者,只得其皮毛而不深解其意,便大谈以充时髦。实在,弗氏理论是兼有其合理成分和谬误之处的(大意如此)。”下面是这位作者的话:“……1979、1980两年,他又连续三次论及弗氏。要知道,那时弗氏著作尚未大量翻译出版,那些认为孙犁保守论者和以新潮人物自居者,面对这一事实又将如何看待、作何感想呢?”

在文化问题上,孙犁不是一个锁国论者或保守论者。相反,差不多还在十年以前,他就批判了这种现象:“因为文化长期落后,锁国政策破灭,一旦接触外界进步文化,就不能抵御,就迷信崇拜,不能与之较量、战斗。”①这虽是就清末讲的,也仍然没有失去现实的战斗锋芒。关于学习外国文化问题,他这些年来讲得不算少了,他甚至于在给一个作家的信里提出:“要写中国式的散文,要读国外的名家之作。”②显然,他把这看成了一条经验。他说,他极喜爱泰戈尔的散文。不过,“淤塞过久,一旦开放,泥沙俱下,百货杂陈,必然出现芜杂的局面”③,这也是人们想象得到的吧。这是一种新的文化环境,与孙犁过去遇到的完全不同。他注意到了周围发生的变化,做为一个清醒的、从不盲从的、拥有自己的独创风格的作家,对周围的一切,他必然采取分析的态度。

因此,在这些年来,人们从他那里常常可以听到一些不同流俗的、甚至是空谷足音式的议论;同时,也正因此,不免在他身旁卷起一股小风云——学习外国吗?这很好,但是,“翻译文学作品,不能与引进生活资料等量齐观。文学艺术是精神、道德、美学的成品,不能说外国现在时兴什么,畅销什么,我们就介绍什么。首先要考虑的,是我们民族、社会需要什么作品,什么作品对它的健康发展有益。这才是翻译家的崇高职责。”①“假若冒充时代的英雄豪杰,窃取外国人的一鳞半甲,今日装程朱,明日扮娼盗,以迎合时好,猎取声名,如此为人,尚且不可,如此创作,就更不可取了。”②鼓励新人新作吗?这当然应该(孙犁自己就是这么做的),但是,必须实事求是,不能一味地捧。而“有些文章,吹捧的调子越来越高,今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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