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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第107回写贾母训贾政们的话,其中有道:“你们别打谅我是享得富贵受不得贫穷的人哪,不过这几年看看你们轰轰烈烈,我落得都不管……”,“看看”显然是“看着”,着与看也是因形近而讹。
最后是“旧话重提”。第74回写王善保家的来到怡红院后让晴雯打开箱子,“只见晴雯挽着头发闯进来,豁啷一声将箱子掀开,两手提着底子朝天,往地下尽情一倒,将所有之物尽都倒出。”今天读到的校本上变成了毫无韵味的呆文。“豁啷一声”变成了“豁一声”;“两手提着底子朝天”变成了“两手捉着,底子朝天”。“捉”与“提”本是形而讹,应校改。至于“底子朝天”是“提着”的部位和方向,不能分开。“往地下尽情一倒”是将箱子翻扣下来,才有了“尽情一倒”。这段话也可以标点成:“两手提着底子朝天往地下尽情一倒……”中间不加逗点,使语气贯通。
校订、校对都是一件难事。倘在一般图书中出现类似的问题固然不好,但出现在《红楼梦》读本则有损曹雪芹与《红楼梦》的“光辉形象”!当然,本文(包括同类文章)的目的是希望把《红楼梦》的校订质量提高,给读者提供一部真正“保真”的读本!
任何批评都只能作为参考,而不可能是绝对真理!
200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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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己花”是什么“花”?
“梯己花”是什么“花”?
——“花”为“茶”之误抄
《红楼梦》第41回“栊翠庵茶品梅花雪”是小说中的名篇,读《红楼梦》的人绝少会跳过这一章的。不过有时候也有让人扫兴的地方,例如小说中写道:“那妙玉便把宝钗和黛玉的衣襟一拉,二人随他出去,宝玉悄悄的随后跟了来。”每读到这段话,心里就有点不是滋味,觉得宝玉这个人实在是有点不知趣。人家女孩子之间的事,总是像个跟屁虫似的搅和里面,让人烦不烦呢!尤其扎眼的“悄悄”两个字,情似贾环而不是宝玉了!
扫兴的原因还不止一端,接着文中写道:“宝玉便走了进来,笑道:‘偏你们吃梯己花呢’。”(见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第5次印刷版《红楼梦》第553页)我查了好几本《花经》、《花镜》一类的书,始终没有找到一种花的名字叫“梯己花”,后来又去查《茶经》一类的书,也没有一种茶名叫“梯己花”,深感自己的知识太浅陋。于是,我先找庚辰抄本来核对,那一页上写的是“梯己茶”而不是“梯己花”!
由茶变花,这不会是校订者的疏忽,而是校对因二字形近才将“花”当“茶”的。按理说,像《红楼梦》这样的“经典”著作,校对上应该是特别精心,以通常的“三校”定样还不够。以我粗读此本发现,类似的例子还可举出一些,大体上多是形近而讹。前不久,笔者出版了一本小书,写到“六朝志怪”,印出来一看变成了“元朝志怪”,差之千年,令我哭笑不得。看来,图书里的音近而讹和形近而讹己成了“校对”工作中的痼疾,实在应该引起出版、印刷部门的重视。过去我曾在一家出版社工作,那里有专设的校对科负责书稿的校对。许多优秀的校对不仅在中文方面有相当高的造诣,而且对多种外文也熟悉。他们在校对中能够挑出许多连作者都疏忽了的文字毛病,一一用铅笔勾出,让编辑、作者核对,避免了许多错误出现。现如今一些出版社不设校对部门了,有的找作者“自校”,有的是编辑或编辑的哥们儿们“承包”,都是没有校对经验的人来“校”,结果是“成本”降低了,那质量也跟着降低了。
书籍是物质的,但它负载的是精神产品,正确传达作者的“精神”非常重要,它即是对作者负责,也是对读者负责。因此,我非常希望出版部门能够保留“校对”这一行,而且特别需要培养出更多的优秀校对,而不是在版权页上写上个大名就算“负责”了!
200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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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因为头上长了“草”
都因为头上长了“草”
——是“菜”不是“药”
清人龚炜著《巢林笔谈》续编卷下第185条“校字难”中说:“陈眉公极言校字之难,始不谓然。小有著述,已对过数次,付梓而误叠出,过来人语定不差。”我对龚炜的话颇有同感,过去也对书中“误”字觉得不可理解,甚至一见有错字的书就疑心是“盗版”书,弃而不读。时间久了,发现自己的书、友人签名赠送的书中错字并不比别人少,才慢慢醒悟过来:“无错不成书”。我如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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