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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重迅速转身将三名骑士刺死,还抽空把手中的长矛换掉,这才冷笑一声闪身进了树林,这个年代参天古树随处可见,树林是对付骑兵最好的战场。
一只羽箭尖啸而至,拉开围杀的第二幕!
齐国临淄,战国时代最为繁华的城市,也是学术范围最为浓郁的国家,而临淄的稷下学宫就是整个战国文化的中心。同时,稷下学宫也是武学最为昌盛的地方,这个时代最为出色的剑手剑圣曹秋道就居住在稷下学宫。
一座幽静的小楼内,曹秋道长发披肩静坐在地上,宽大的衣衫下只露出一双晶莹如玉的手掌,曹秋道对面跪坐着一名身材高大的剑手。
“你说……嚣魏牟死了?”曹秋道声音低沉。
“是!”
“谁杀的嚣魏牟?”
“魏国剑手李重。”
曹秋道眼中精光一闪,用疑问的语气说道:“李重,新晋剑手吗?”
“应该是,但这个李重实力十分恐怖,在不用剑的情况下二十招之内就杀死了嚣魏牟,我们查看过嚣魏牟的尸体,脖颈肌肉骨骼全部断裂,一瞬间就生机断绝。而且李重还说……齐国的剑手不外如是。”
曹秋道深吸了一口气,慢慢迷上眼睛,叹声道:“二十招杀死嚣魏牟,这样的实力已经能让我感兴趣了。”
“先生……你要和李重动手?”
曹秋道呵呵一笑,说道:“不是我要和李重动手,人家已经在挑战我了。”
“……”报信的剑手欲言又止。
曹秋道睁眼道:“安排人,我这就去大梁。”
报信的剑手跟曹秋道比较熟悉,壮着胆子问道:“曹先生亲自去大梁是不是太抬举李重了,不如写封信让李重来临淄……”
曹秋道握紧拳头,沉声道:“李重不光是在挑战我,他在向我示威,示威甚至是考校你懂吗?呵呵……拧断嚣魏牟的脖子我也能做到,但我做不到一瞬间就让骨骼肌肉全部断裂,换一种说法就是李重徒手格杀的能力超过我,我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该是我亲自去大梁,反之李重就会来临淄。”
“先生你也做不到?”报信的剑手惊声道。
曹秋道摇头道:“这有什么奇怪的,有的人精于剑术,有的人精于矛法,有的人喜欢徒手制敌。不过……无论是谁徒手的威力也比不过兵器的,人究竟是肉体凡胎啊。”说到这里,曹秋道脸色黯淡下来,仿佛在感慨什么。窗外轰隆一声巨响,瓢泼大雨倾泻而下,天色顿时黯淡下来,曹秋道的面容也渐渐隐没在阴影中。
李重杀的极其痛快,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古代大将在杀场上都喜欢用长矛大枪这种武器了,和宝剑比起来,枪矛才是真正的杀人利器,不需要你的招式有多精妙,只需要比别人快,比别人力量大就可以了,大多数时候一枪刺进敌人胸膛,敌人的兵器还没递出一半,根本威胁不到自身安全。
…………
猪脚的终极武功绝对不会是剑,说实话确实像有些书友说的,剑神剑圣满地走,看着都审美疲劳,我这本书的终极武功绝对没人写过,出人意料,很新鲜,就不知道我能坚持写到那个时候不。
第一百零一章 矛光魔影
背后又一只羽箭袭来,李重猛地一转身单手用长矛挑中箭镞,羽箭铮的一声飞到半空,还没等落地就又被李重挂在矛尖上旋转,趁着这个机会李重凝神查看背后,很容易就发现偷袭自己的弓弩手,确切的说是弓箭手。真正的射手绝对不会使用制式弓弩,他们更相信自己的眼睛和双手。
一名目光如鹰隼般锐利的剑手正蹲在一棵古树后,露出半边身子,第二只羽箭已经搭在弓弦上。
李重清啸一声,矛尖上旋转的羽箭激射而出,化作一道奔雷闪电,然后……夺的一声钉在古树上。弓箭手就地一个翻滚闪避,结果发现自己动作实在是多余,自己就算不躲闪也啥事没有,而且更令弓箭手哭笑不得的是,李重甩出的羽箭还没钉在自己藏身的古树上,击中的是另外一颗古树。
这纯粹是电视看多了的后遗症,李重几乎没学习过弓箭,他连羽箭的长度重心都不了解就想百发百中,还用长矛甩出去这种高难度动作,那怎么可能?武侠小说中也有一些精通无数种武功的高手,比如慕容复、赤尊信啥的,但首先慕容复赤尊信都是天才,李重是不是天才还不好说,第二就算慕容复和赤尊信是天才,他们也打不过一法精的萧峰和浪翻云。
卧槽!李重羞愧的几乎无地自容,杀人灭口的心思勃然而起。
几乎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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