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新娃”的末路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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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彦新,江湖人称“新娃”,1972年诞生于汉中市汉台区铺镇东街的一个小角落。自小,新娃对课堂知识的兴趣远不及街头巷尾的打斗游戏,以至于每次他一出现,老师和同学们便头疼不已。
学校方面多次尝试与新娃的父母进行心灵沟通,希望能有所改观。然而,新娃的父母在数次无果的训斥后,也渐渐放弃了希望,转而采取了一种“顺其自然”的态度,认为孩子终将长大,自然而然会懂事。
后来,新娃决定离开学校的束缚,开始了他的社会混迹生涯。没有了学校的约束,新娃如鱼得水,迅速与当地的一群小混混们打得火热。
俗话说:“学好不易,学坏一夕”,过早踏入社会的余彦新很快便学了一身恶习,父母一气之下,断了他的生活来源。
本以为这样能让他回归正途,老老实实找份工作。但新娃显然不按常理出牌,他发现社会上的混混们似乎从未为生计发愁过,于是更加肆无忌惮。
新娃开始频繁参与一些偷鸡摸狗的小勾当,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现这种小规模的活动既费时又费力,而且收益甚微。于是,他决定升级玩法——直接抢劫,简单粗暴且回报丰厚。
就这样,新娃的人生轨迹越走越偏,打架、斗殴、抢劫、勒索成了他的家常便饭。没过多久,他便在汉中城里声名鹊起,手下还聚集了一批对他言听计从的小弟。
直到 1993 年,他在一次抢劫过程中被巡逻民警撞了个正着,当场被捕,这次抢劫,让余彦新落得了 8 年的牢狱之灾。
20 岁到 30 岁是人生最宝贵的 10 年,但余彦新的这 10 年几乎都在狱中度过。
他没有珍惜这次改造的机会,反而喜欢跟那些监狱里的“老炮”们混在一起,讨教怎么样“发财、暴富”,他把这次入狱的经历当成是一次进修。
他下定决心,等到出狱之时,一定要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
2001 年,余彦新刑满释放,此时的他脑海中有无数的想法:“开赌场、放高利贷、收保护费”,这些都是他在监狱里跟“前辈们”学的“发家致富”的路子。
但余彦新把一切想得太简单了,他本以为自己大手一挥,当年跟着他的小弟们就会前来投奔,陪他卷土重来。
可 8 年过去了,当年那帮人要么改邪归正,弃恶从善,要么锒铛入狱,在牢里接受改造,根本没人理他。
心高气傲的余彦新第一次感到了绝望,他在狱中天天计划未来怎么拉队伍,当“老大”,但现实却狠狠地给了他一巴掌。
无奈之下,余彦新只能重新审视自己,他没有一技之长,也不想出力,不想给“资本家”卖命,只想赚快钱。
他深谙“富贵险中求”,自己的人生已经过去三分之一,以后的日子只能一条路走到黑,靠着监狱里学的那些路子“出人头地”。
余彦新经过深思熟虑,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既然自己目前能力有限,无法自立门户,那就加入其他势力,寻求庇护。
原来,余彦新在狱中得知,汉中出现了一位狠角色,名叫“苟少森”。他手段狠辣,纠集了一帮亡命之徒,欺压百姓,祸害一方。
于是,余彦新四处找人引荐,终于设法见到了苟少森。没想到,初次见面,两人竟然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在外人看来凶神恶煞的苟少森,在余彦新眼里却十分豪爽、义气。而前科累累的余彦新,在苟少森眼里则格外有想法、远见。
余彦新向苟少森透露了自己想要开设赌场、放高利贷、收保护费来牟取暴利的想法,并主动表示要加入他的“团队”,一起打天下。
苟少森听罢连声叫好,二人说干就干,在汉中市汉台、南郑等地陆续开办了多家地下赌场,并在场子里以极高的利息放贷,攫取巨额利益。
有了钱之后,余彦新开始发展自己的势力,他先后笼络了周露军、刘勇等人为自己手下,不断发展壮大自己的队伍,并将赌场开到了汉中市的周边乡镇中。
赌场范围的不断外拓,难免会与其他设赌团伙争抢客人。面对其他“竞争对手”给参赌老板们开出的更低的抽成比例,余彦新可懒得打“价格战”。他设法打探到竞争对手们赌场的地址,直接派遣小弟,拿着铁棍、砍刀一顿打砸,连续捣毁了数个赌场。
余彦新的手下全是一群亡命之徒,下手不知轻重。其他人设赌都是为了赚钱,没人愿意豁出命去正面跟余彦新等人硬碰硬,纷纷避其锋芒,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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