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 (第1/4页)
随便看看提示您:看后求收藏(67小说网www.67txt.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志做完为止。有次,他就是没有做作文,在陈心家留到夜晚十点,临走前,陈心微笑为他开门,一脸狮子老虎得逞过後的餍足,他真怀疑陈心是个虐待狂,看见别人受苦,他就快乐了。
「这麽变态? 平安夜还要补习,你老师没朋友吗? 一般人也会外出过圣诞。慢著,心哥? 也是叫心? 心灵的心?」
「是啊,不只是心灵的心,还是陈心的心。你可记得我们学校曾有一个考过九优、叫做陈心的人? 就是他,他还是……」
「是陈秋的哥哥嘛,这个我知道。可是,你到底怎会跟陈秋的哥扯上关系的?」
戴志简略说明事情,王秀明笑说 :「那这陈秋也算有情有义,不枉你跟他交朋友。要知道,这怪人在班上的人际差得很,可以跟书kai子林春(注五)拚过了。」
戴志心想,其实他从来不认为自己是陈秋的朋友。他被陈秋的气质吸引,又发觉陈秋也是块好材料,看不过陈秋混日子。因此,戴志愿意做陈秋身边的跟班、小丑,总期望有一天能够改变陈秋,使他活得更有意义。戴志不太享受自己的人生,只是,有时他觉得生存已是一种幸福,人不应该奢求太多。希望愈大,失望愈大,做人应该守好现时自己拥有的东西。每当他看见他人在浪费人生,心里就有种不太舒服的感觉。
但是,事实证明,要改变一个人,先要改变自己——无论是龙凤或是陈秋,也没有因为戴志而改变。戴志想,或者他自己才是最需要改变的人。要怎样改变,他不知道,只是隐隐意识到,升上中六是一条较平坦的路,到时会有更多时间让他做自己想做的事。
他不介意现在花尽精力与时间,牺牲一年的自由去换取将来更多的自由。陈心恰好是一个能绑得住他的人——大概这就是运气。
「那我就不打扰你做乖学生了,好好温习吧。李旭一定会失望,他说最近买了几张高清无码的四仔,那女优的名字我都忘了,他只是说 :『戴志伟也会喜欢』,就叫我逼你明天一定要来。你要读书,我就没办法,毕竟跟你识了五年,也想继续跟你做同学。」王秀明就此收线。
戴志跟李旭、王秀明中一同班,因为颇合得来,而王秀明虽然是足球队的灵魂人物,但又不时会来田径队这边坐阵,故此三人一直也是朋友。李旭跟王秀明简直是两位一体,见到王秀明,那李旭就一定在附近,反之亦然,大概是因为他们小学时已认识,交情才那样好。
注一 :仆街,粗口也,字面上是「跌倒在街上」,原意是咒骂人横死於街头。不过,那原意已被大多人忘记,现在此词用法近於粗鄙地称人为「那家伙」,且由於被广泛应用,那种粗口带来的震撼力量已淡化了许多。
注二 : 那个……我不肯定是不是每个看这文的也有看过前作《春秋》,所以解释一下。王秀明是戴志的中学同年好友,因患上淋巴癌而於中七休学,後坚持参加高考,获得佳绩,现处於休养状态,打算翌年申请入读大学。
注三 : 扮野,简单而言是「装蒜」。
注四 : 李旭,嗯……王秀明的好(基)友。
注五 : 林春,《春秋》的主角之一,是一名普通的书呆子,故有「书kai子」之绰号,而「kai子」是港式用语,指「傻子」。
(FIN)
===============
☆、《大志》 28 (美攻强受)
…三更
==============
可惜王秀明、李旭跟龙凤合不来。他们各自的圈子有太大差异,一边是清白,一边却半黑不白,自然不能和在一起。可是男生的友情比较潇洒,彼此的友谊不会因为大家身边各自的朋友而改变。他跟王秀明、李旭在一起时,最为轻松 ; 跟陈秋在一起,戴志觉得有趣 ; 跟龙凤呢,戴志则被那危险与刺激所吸引。
可是,这个圣诞节里,他为了一个会考而要将这些人抛开。圣诞假期间的补习很多时也不只两小时,有时是三小时,有时可长达五六小时,他跟陈心说 :「心哥,你真是太傻。我又没给你钱,你却额外花这麽多时间在我身上,简直就好似我曾有恩於你,而你现在要还恩。」
在他面前,陈心已很少戴眼镜。有一次,戴志看他脱了眼镜放在手边,顿生顽心,拿起来戴上,却发现那仅是一副平光眼镜。陈心从来没说过自己为何要戴平光眼镜,戴志猜,他可能是觉得自己的长相偏向阴性,想靠一副眼镜来增添斯文的气质。
「你应该高兴
《大志最后判决结果》 第16部分(第1/4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