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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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现实生活已经足够像噩梦,用不着再把噩梦搬进现实来。
有人邀我去逛街。省城的街在我的定义中向来是“上班之路”,不作他想。这一回竟真的与男人在一起步行逛街了。
因一直无话,我问他:“你不害怕和女人一起逛街?”
“可是木小姐你一直没有进衣服店呀。”
我哑然。
那是因为我有自己喜欢的牌子,店员会在到了适合我的款式的时候电话通知。过去一试便掏钱买下,不劳我费神费力。
我说:“你都喜欢逛哪里?我陪你去。”
他顿时欣喜之色露于面表:“好好。”径自一步步要逛进首饰店去了——不错呀,第一次见面就要看首饰。可是为我?
我悲哀地跟在后面,心想:可惜自己偏是不喜欢首饰的。十六岁时候母亲打了一条金项链给我,我还嫌累赘,叫她自己拿去戴。
那些年里,我总共只收过周宴的一枚戒指。如今一身空空,倒不担心半途遇飞车党打劫。
有人与我擦身而过。我猛地抬起头,远远看见街边一辆车,分明那样熟悉。
我不由自主走过去。
车牌号果真是他的。
——是又如何呢?我的脸是噩梦。早该走得远远。
我定在车旁,四处张望,徒劳无获。
身后终于有人叫我:“木晓。”
我怔在那里,不敢回头。
他打开车门,说,“上车吧。”
我该走了。我真的该走了。
脚却没有向前一步。
林兆一把握住我的手腕,不容分说将我拉到车上,关门。
他坐上车,“怎么一个人在逛街?”
“在相亲。”我呵呵地笑,“对方正要为我买首饰。”
“人呢?”
“一不小心走丢,我正在找人。”
说起谎来面不改色心不跳。我十足镇定。
他把车倒出车位。
我们都不说话。
拐了几个路口,正巧遇上红灯,他停下来说:“你准备结婚了?”
我看着窗外。
“我不会仓促决定。”
“他真幸运。”
我几乎有些如释重负:“大概是吧。”
这便要祝福我了。老朋友终究是老朋友。他晓得进退,是不是?
他说:“一起吃饭?”
“牧牧……”
他一顿,“我送你回家。”
可怜街上那个正与我相亲的无辜人。我正想着,手机忽然响了。
“木小姐,刚才我的手机没电,新买了一块电池才联系上你。你现在在哪里?”
说曹操曹操到。
“我……”我又要撒谎,“我也到处找不到你,正要回家。”
“那,那我们下次再见!”
我放下手机。是我的错。他肯第一次见面就买首饰,可见是很喜欢我的。我却半途中抛下他跑掉,只为看见一辆车。
窗外的日暮野景不断逝去,我开口说:“牧牧已知道我离婚。”
他有点吃惊。
“怎么样?”
“总算风平浪静。”我说,“当时一句失言,补救不了。幸好结果比我想象中好得多。”
他把我送到家门口。母亲恰好在阳台收衣服,看见车子,急忙赶下楼来。
“是林兆?”
母亲喜出望外,“快请进!快请进!”
她相信林兆的重新出现,象征着新的转机。
牧牧见林兆与我走进客厅,愣了一愣,过来小声叫他:“林叔叔。”
我有些尴尬,让牧牧去楼上看书。
母亲招待了茶水和几样水果,殷勤地说:“你在客厅坐一会,我去炒几个菜,马上就好。”
客厅便剩下我们两个。
我站也不是,坐也不是,问他:“吃个苹果?”
他说:“不用。”
我无事做,只好在一旁坐下来。
他拿起茶几下的报纸杂志。都是小孩子看的画报,时尚刊物,新闻周刊,经济周刊。突然啪嗒一声,有一本掉下地来,封面一道醒目的黑体大字:睿博申请破产。
这已是旧闻了。老梁,以及公司里的许多人,都给我打过电话。愤怒也罢,哭诉也罢,我已无能为力。
周宴走到这一步,确是他自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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