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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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金浩发了整整一天的火,学校有很多人受到了牵连。
金浩下定决心,无论那两个人藏到了哪里,也一定要找到他们,他要当着自己后援团的面,一雪前耻。
但是金浩的爹最近不在家,金浩的妈也出差去了,金浩对此很不满,最后,他决定去找自己那个在B市混的很好的叔叔。
金浩的叔叔叫高景昌,高景昌16岁那年去C市谋求生计,一开始的目标是做个高级技工,后来阴差阳错的进了理发店当学徒,干了三年半,砍伤两个人,高景昌在牢里待了两年,出来之后便开始不务正业,最后不知怎么的进了当地一个挺大的地下赌场,爬了十几年,最终成了C市的地下赌场里成为了一个响当当的人物。
高景昌在一年前把自己的赌场扩大到B市,并成功的适应了B市市场,高景昌对于自己的人生经历感到无比光荣,他觉得自己像一个传奇。
金浩给高景昌打了一通电话,在电话里将沈未的恶行添油加醋的控诉了一番,高景昌没有孩子,因此一直很宠自己这个侄子,他听完金浩的控诉,当场便向金浩保证,势必让沈未知道得罪他宝贝侄子的后果。
金浩对他这个牛逼哄哄的叔叔的态度很满意,高景昌连夜带人开车到达广辉镇,对沈未和莫臻两人进行了地毯式搜索。
而另一方面,沈未和莫臻两人还处于毫不知情的状态,他们那天跑回沈未家,并在沈未家附近的包子铺里吃了早点,自此之后,莫臻便像一块狗皮膏药,紧缠着沈未不放。
四合院里的女人们还不知道沈未和莫臻在医院里做的事,沈未对此感到庆幸,这些女人团结在一起的力量比他想象的要强大很多,沈未一点也不想和她们扯上关系。
这天,沈未起了个大早,他收拾了行李,准备回B市,因为马上就是沈林国的生日了。
莫臻到的时候沈未正在锁门,莫臻上来帮他提行李,沈未用脚尖碰了碰他的手,问:“怎么来的这么早?”
“今天是你爸爸的生日。”莫臻老实的回答他。
沈未弯腰提起自己的包,走在前面,夜幕刚刚结束,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下来,世界慢慢地变得明亮。
莫臻的车停在马路上,莫臻首先走上去为沈未开门,他此时的样子看起来像一个尽职尽责的管家。
沈未坦然的享受着他的招待,他最近的心情还不错,张齐的母亲恢复的很好,沈未将学校的事情告诉张齐,让他在医院里多待几天,张齐对沈未的事情表达了担心,他们说了很多,却都没有提起那天在医院的事。
沈未坐进副驾驶座,莫臻发动车子,他的袖子挽起,露出一小截干净劲瘦的手臂,沈未忍不住伸手掐了掐。
那是一个本能的动作,沈未在做完的一瞬间便后悔了。
他忍了这么久,结果在这种地方一秒破功,沈未对此无限懊恼。
但是相对的,莫臻此时简直开心的要飞起来,他立刻停下手里的动作,转过身。
莫臻伸手抓住沈未缩回去的那只手,然后拉向自己,沈未被他神经质的动作弄得有些懵,他用一副困惑的表情看着莫臻。
“你喜欢摸吗?”莫臻把沈未的手按在自己的手臂上,然后用另一只手将自己手腕上的衣服拉高,他激动地有些不能自己。
“你尽管摸,想摸哪里都可以。”
沈未:“。。。。。。”
莫臻的一双眼睛变成了星星的形状,里面闪烁着期待的光芒。
沈未一瞬间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把自己的手抽出来了。
但是他此时真的对摸莫臻没有一点兴趣,其实也不是一点也没有,唔,其实他也不是不想摸,嗯,也是挺喜欢的。
卡住!沈未瞬间挺直身子,将手放回原处。
莫臻有些受伤的看了沈未一眼,然后他捏捏自己手臂上的肉,松紧适中,充满弹性,没有什么地方不好的啊。
沈未被莫臻盯的渗得慌,他急躁的敲着右边的窗户,问:“还开不开车了?不开下去。”
莫臻哀怨的收回视线,重新发动车子,但是就在这时,一群人围了过来。
沈未在一群人中间看见了金浩的身影,但是这次,金浩旁边跟着的不是一群小瘦猴,而是一群五大三粗的男人。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十四章
沈未还注意到,金浩的旁边站着一个男人,那个男人穿一件黑色的皮衣,颈项上是一条小手指粗细的金项链,正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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