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金大元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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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歇一会吧,走不动了。”朱堂先支撑不住,出声说道。 麋鹿太重了,朱十一朱二朱堂和朱威四个人用了两条抬棍才能搬得动,朱威个子比其他人高一些,重量不可避免的向其他人倾斜。五人除了出森林时休息过一柱香,再也没停过,朱威身体素质不用说,朱十一和朱二看起来瘦弱,力气和韧性倒是比朱堂好很多。 而朱镇背着铁胎弓和黑羽箭,并且还舍不得他砍的柴,小小的人尽力追上朱威他们也已经气喘吁吁。 “那就歇会吧,一会儿路上不能停了,直接送到山货铺。” 现在距离焕土堡还有两三里的距离,依稀能看到焕土堡的夯土墙。 几人心中都很焦急,这边境地区自己人比鞑靼人更可怕一些,虽然朱十一这些苦哈哈抱团取暖,可是还是对抗不来那些当官的。这会儿路上已经有了行人,回去的越晚风险越大。 “哒哒哒…” 一阵清脆的马蹄声突然传来。 朱威等人连忙起身,这地方的人对马蹄声太过敏感了些,大明的马政自土木堡之后就不行了,马场日益减少,现有骑兵多在辽东,宁夏也有骑兵,但是主要布防在宁夏城,焕土堡这样的边缘地区很少见到大明骑兵,可是每次鞑靼人的骑兵给焕土堡这样边境的人留下了太深刻的印象,每次鞑靼人过来打草谷,这声音就像催命的符咒。 朱威拿过朱镇身上的铁胎弓,将众人护在身后,如果真的是鞑靼人,跑是肯定跑不了的,朱威环视一圈并未发现有烽燧放出狼烟,心里松了一口气,而这时官道尽头出现一队人马。 “不是鞑靼人。烽燧没有报警,看着像车队。”朱威将看到的情况说与其他人。 那是一辆马车,马车周围还有数骑护卫,朱威看过就知道肯定是了不得的人物。最主要的是这队人马是从边境外而来的,这年头能自由出入边境又没有危险的,可想而知是多大的来头。 车队到跟前,朱威收起弓,马车上的人忽然发现了什么,下令马车停下,然后又慢慢的拐弯回来,刚好拦在朱威等人的前面。布帘掀开,一个胖墩墩的商人,从马车上下来。 无论是在焕土堡,还是在荡寇城,都没有私人的马车。马已经是奢侈之物,更不用说马车了,制作马车的费用还是太高了,一般的大户人家,也是养不起的。 整个宁夏镇,喜欢坐马车的,只有一种人,那就是山西来的商人,也就是所谓的晋商。晋商是最先进入宁夏镇的,在这里拥有非常雄厚的基础。宁夏镇的各行各业,都离不开晋商的影子。粮食、粗盐、毛皮等大宗商品,基本上都被晋商垄断了。 这个从马车下来的,名字叫做金大元,的确是在宁夏做生意的晋商。他的年纪不大,只有三十来岁。他是山西晋城金家派驻在宁夏镇的掌柜,专门负责收购宁夏镇各地的皮货,说是收宁夏的皮货,可是皮货大头还是在鞑靼,至于他们拿什么与鞑靼交换,只有天知道。 金大元在马车里面,无意中瞅到麋鹿的角,麋鹿的角太过显眼了,可是为了保证麋鹿完整,朱威等人不敢伤其分毫。 金大元绕着麋鹿与朱威等人转了一圈,直截了当的说道:“150两,卖不卖?” 要是在平时,金大元是不会这样开价的。晋商的抠门,那是出了名的,可是今日脱离后方大车队,如此紧张的赶回来是因为宁夏守备陈华的爹七十大寿,陈华是宁夏除了庆王,还有总兵与中官太监之外最有权利的人之一了,金家在宁夏能站稳脚跟,并且与关外通商,自然要依靠这些官员。 金大元本身想着在大漠中寻求些天材地宝送与陈华,可是鞑靼这群粗人,哪里懂得这些,多好的天材地宝到他们手中也早都废了。而今天刚好碰到朱威等人,这麋鹿在辽东自然不稀奇,可是在宁夏可还算一个稀罕物。 鹿茸、鹿肉、鹿血之类的,金大元不稀罕。他最稀罕的,就是这头麋鹿的皮。这等上好的麋鹿,要是给有经验的工匠,起码可以做出十双左右的鹿皮靴子来。这可是达官贵人最喜欢的东西,陈华是武将也擅长弓马,这鹿皮还能做弓套箭桶,若是送过去必定会得到他的赏识。 “嗯?不够?180两,不能再多了…”金大元没听到回话以为朱威这些人不愿意,今天为了这寿礼也算是大出血了,180两银子少说能在荡寇城买一座三进院子。 “愿意,我们愿意…”朱威连忙说道,不是他觉得价格低,而是被那价钱吓着了,原本打算100两就算是不虚此行的,没想到金大元直接开出150两,这是在荡寇城也不太好卖出去的价格。不过也算错有错着,多赚30两。而朱十一等人还未清醒过来,他们没有和贵人打过交道,天生惧怕。 “很好,哦?一箭毙命?”金大元听到回话也松了口气,商人的本能让他翻看验货,发现除了咽喉的箭口,周身并未其他伤痕。 “是你射的吗?”金大元看向朱威,这些人中只有朱威拿有弓箭。 “回贵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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