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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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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这把琴已经跟随何小兵一年多了,何小兵每天练琴四个小时以上,晚上睡觉也要抱着琴睡。开始是弹着弹着睡着了,后来便养成习惯,抱着琴睡觉踏实。有时候何小兵去朋友家玩儿,一想到今天还没练琴呢,无论多晚,也要回家,直到弹够了,才睡觉。

手指尖的皮被磨掉一层又一层,十指连心,有时候按琴弦,不仅手疼,心也疼,但当想起那些振奋人心的音乐时,何小兵竟然能从手指的疼痛中获得一种快感,耳边响起铿锵的重金属节奏,何小兵愈发卖力地练习,任手指被琴弦划破、撕裂。慢慢地,皮不再掉了,长出趼子,摸着变硬的指尖,一种成就感油然而生。

一次,削苹果的时候——当然是给夏雨果削,水果里,何小兵觉得只有西瓜皮是吃不了的——不小心切着无名指了,何小兵仍坚持练习,直到琴弦和品位上染了血。

何小兵不会每天洗脸,但每天都要擦拭吉他,保证面板光洁,琴弦不生锈。睡觉的时候,把吉他放在里侧,宁可自己从床上翻下来。他专门准备了一块擦吉他的纯棉毛巾,这块毛巾,比他洗脸的毛巾还贵、还干净。

这次搬家,主要是出于保护吉他的目的。如果地下室不发水,何小兵还真乐意在这儿待下去,他习惯了这里的黑暗、这里的潮湿、这里人们的无秩序,每次上到地面,看着明晃晃的太阳,和湛蓝的天空,都觉得未来充满希望。

何小兵在选择往哪儿搬时,考虑的另一个因素是,要远离学校。过去的这一年里,何小兵的地下室就没消停过,经常有同学过来玩儿。有人因为喝酒喝得太晚了,宿舍楼锁门了,窗户也关上了,进不去,便来何小兵这儿过夜。何小兵再讨厌一个人,当这个人没地方睡觉的时候,也不能把他拒之门外。还有人来的时候会拎着啤酒羊肉白菜豆腐芝麻酱,知道何小兵这儿有电炉子,特意来这儿涮火锅。也有人就带着女朋友和床单来,问何小兵什么时候不用房子,借用这里温存片刻。看到欲火中烧的男女站在眼前,何小兵也无法无动于衷,只好出去转转,成他人之美。转回来后,发现两个人已经走了,方便面也少了两袋,煮完面的锅都没有刷,但是多了一筐鸡蛋,还留个条:鸡蛋以示谢意,慢慢吃,择日再来送。总之,经常是何小兵有了感觉,拿起吉他,刚想写个歌的时候,门就响了。

为了能安心创作,免受打扰,何小兵决定搬到离学校远点儿的地方,那些人总不能为了那点破事儿,坐一个小时车来找何小兵,犯不上。或者说,原来正因为知道何小兵那儿有地方,所以他们才喝到宿舍锁门、才想吃火锅、才想亲热。如果方便的地方没了,他们也就不想了。

最终选择搬到鼓楼的胡同里,一是因为出行方便,二是离夏雨果的学校近,两站地就到了。

虽然夏雨果不想让学校里的人知道她在跟何小兵谈恋爱,但还是没能阻止人们知道这件事情。一个人,恋不恋爱,不一样,无论如何掩饰,别人也能看出来。跟考哪所大学相比,中学生们更热衷议论谁在搞对象,慢慢地,夏雨果的老师和父母也知道了这件事情。

夏雨果的父母问起这事,夏雨果一口否认。这是最简单的处理办法,如果承认了,会招致更多麻烦。父母只是道听途说,没有足够的证据,并不能为此就限制夏雨果的自由,但又认为无风不起浪,也不能让夏雨果完全自由,所以夏雨果再出去跑步的时候,她妈妈就陪着,冠冕堂皇的理由是:“晚饭又吃多了,正好跟着你跑跑,消化消化。”

于是,每次夏雨果出现在操场上的时候,后面都跟着一个中年妇女。原本这是夏雨果跟何小兵约会的时间,但是现在,何小兵只能坐在看台上和夏雨果神交。夏雨果每次跑过看台的时候,都冲何小兵一笑,何小兵也冲她笑笑。时间久了,夏雨果的妈妈说:看台上坐了一个傻子,我总感觉他在冲我笑。

有一次,何小兵坐不住了,索性跟着跑了起来,一次次超过夏雨果和她妈妈,并趁夏雨果的妈妈系鞋带的时候,偷偷拉了一下夏雨果的手,亲了她一下,夏雨果笑着捶了何小兵一拳,何小兵又跑远了。回到家后,夏雨果的妈妈说:今天那傻子不坐着傻笑了,开始跑步了,跑得还挺快。

夏雨果并没有因为跟何小兵谈恋爱而耽误学习,相反,还进步了,由班里的前五名上升到前三名。夏雨果一直认为,不谈恋爱并不意味着影响不了学习,心里成天想着这事儿,思念暗恋的对象或者想着该找个什么样儿的,说不定更耽误学习。而一旦谈上了,就踏实了,该看书的时候心思就在书上,不会乱跑,跟老话说的一样,不怕贼偷,就怕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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