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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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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金泰

艾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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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老实说,我并不喜欢赶尸这差事。

在我的家乡辰州府,不到万不得已,是绝不会从事赶尸这档子营生的。当初决定入行赶尸,与我的五叔祖杜叁肆有关,他是清道光年间的一名秀才,写得一手好文章。杜叁肆年龄不到二十即被录为生员,每隔三年都要参加在长沙府举行的乡试,直至年逾八旬,一根筋的五叔祖仍未中举,临终前,留下遗言:“族中后人一定要出个举人、进士以光宗耀祖,但绝不可贿考!” 然后抱恨而去。于是,杜氏家族每代都要挑选一、二名孩子从小精心培养。

第一卷 出师堪考 第一章 茶峒镇初出茅庐

永绥直隶厅。茶峒。

光绪三十年(1904),八月初八。

时光过得飞快,跟随师父学赶尸已九九八十一天。今天是出师堪考日,在我们这一行叫做“通法路”,如果通过师父的勘测,就可以出师单独从事赶尸了。

按照“祝尤科”的规矩,师父在这一天会安排徒弟单独赶一回尸,然后跟踪潜行,暗中观察,看徒弟是否可以单独赶尸。

我师父向天朴,在辰州、永顺、沅州、乾州一带大名鼎鼎,在赶尸这一行更是一言九鼎的前辈级人物。他因赶尸本事甚是了得,从未过耽误丧家的事,且有一身通天法术,被人称为“向天师”。他有很多传奇故事,被当地乡亲津津乐道。

同时参加出师堪考的还有我的一个师弟,大名田古道,沅陵人氏,说是师弟,其实他比我还要大十来岁。因为他比我晚几天进入师门,故屈居师弟之列。他学赶尸的初衷很简单,就是要改变家里一贫如洗的状况。他的最大理想就是可以让父母每餐可以吃上香喷喷的白米饭。

田古道是苦水中泡大的孩子,自从娘肚子爬出来之后,那裸露的身子基本上就没有一片完整的覆盖什物。家里实在太穷,父母常年有病缠身,据说家里最值钱的什物,除了一头年迈体衰的母狗,就是一套粗布衣服。这身衣服平时舍不得穿,只有家里人轮流出门时方可穿上。

大概是没遮没掩的,可以接触足够的阳光与新鲜空气,田古道胯下的那鸟玩意无拘无束地茁壮成长着,异常的粗大雄壮,在当地堪称一绝。就是那硕大无比的玩意,曾给了田父无限安慰,想象着儿子如此健壮的器物,一定可以在繁衍后代这一千秋伟业中立下汗马功劳,可他万万没有想到,就是这无与伦比的雄壮之物,在日后惹出了弥天大祸。

当初师父途经田家讨水喝,见了田家的窘况,动了恻隐之心。田古道父母也早听说过“向天师”威名,就斗胆提出拜师的想法。向天师给田古道置了身衣服,将他领了出来。

就在出师堪考的前一天,经水路,师父将我们领到了茶峒。今天是师父挑选的黄道吉日,师徒三人沐浴斋戒。师父开坛祭神,神情虔诚庄穆,祷告祖师,念了一通启神咒,笔点朱砂画符,然后将符和丧家的地址交给我和田古道,独自隐身而去。

我们落脚的茶峒是个很有意思的地方,为湖南、贵州、四川三省交汇处,酉水在湖南境内滔滔西去,然后一分为二,形成一个巨大的“丫”字,流向贵州与四川境内,从而衍生出“一声鸡叫响遍三省”的奇趣地理景观。此情此景,我不由来了诗兴,从背上取下狼箫朱砂笔。

狼箫朱砂笔是于我寸步不离的随身器物,笔长两尺,笔腰粗三指。笔杆为百年佛肚老竹,竹结细润,褐中隐约透着黛翠,节间短而膨大,好似弥勒佛之肚,又好似叠起的罗汉,坚硬无比。笔头由头狼的狼毫制成,硬中见柔,柔里透着一股霸狼的杀气。笔身上刻有《金刚经》铭文,字大不过粟米,五千多字的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密密麻麻布满了笔身,可避晦祛邪。杆身上雕刻着的一幅孔圣人头像,甚是显眼,与我的秀才身份颇为匹配。笔身有七孔,除了六个声孔,在笔头处还有一个大气孔,以取代被笔头堵住的端孔。狼箫朱砂笔有四绝:沾朱砂可画辰州灵符,狼毫亦可笔走龙蛇题诗写字,笔杆中空有孔可吹箫,亦可为法器镇怪退鬼。

见我眼中诗情荡漾,又从背上取下了狼箫朱砂笔,田古道连忙将我面前的门板用衣袖擦拭一番,动作很默契。我沾了朱砂,在门板上挥毫走笔,少顷,一首律诗一气呵成,我随即朗朗吟颂:两岸远山淡,一江碧水澜;

翠屿衔三省,

林惊鸟飞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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