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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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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够成为咱们未来孩子的好父亲。”老麦用的是“咱们”。老麦看着雯,仍然一字一顿地说道。老麦从来没有对任何女人说过爱呀之类的。包括对雯也是如此。也许不是不爱,而是怕爱情毁掉他三十多年来精心守护和经营的自由,会在这样的“字眼里”坍塌。“我爱你”对于老麦来说,决不亚于一种郑重的承诺。老麦从不对任何女人承诺爱。

“你会后悔的,你会恨我的。”雯不停地在老麦耳边喋喋不休地重复这句话。

“除非你后悔,除非你哪天恨我。因为我没有余地。”老麦说完后伸出双臂,做个要拥抱雯的姿势温柔地说,“还等什么?”

情感就同人的生命一样,总是得要有一个去处的。

雯还能说什么?!

他们的婚礼就在老麦歌厅里举行。隆重而简朴。我没有走近,只远远地看着老麦温情脉脉地牵着着一袭白色婚纱的雯的手,随着音乐款款步入歌厅内。雯的洁白的婚纱终于还是没有隐藏住她的隆起的肚子,雯一点都不为她肚中的胎儿的提前来临而感到羞涩。雯好象是特别将那个孩子邀请来参加他们的婚礼的,她要让她的孩子感受到她的幸福。老麦穿礼服的样子也蛮好看的,幸福在胖而红润的脸颊上滚来滚去。

雯终于还是打动了老麦。雯使用什么魔法将老麦收压在她的裙裾下的?我不得而知。但一个男人若有雯这样的女人,一辈子都将是一种幸福。

老麦最终还是娶了雯。有情人终成眷属,不对,老麦与许多的女人都有情,倘若都结成眷属了,那世界将乱套了。

应当说,老麦同雯终成眷属,这多好。但我的感觉里仍有一丝的悲哀,莫名的。老麦一直是我的偶像,因为他的自由的个性与生活的态度。现在老麦的偶像形象正在一点一点地由我的心目中突然淡去了,难道因为他最终还是步入了婚姻的缘故么?我说不清楚。

春色和夜色

第十四章

我有点儿想章言了。尤其是经过她的卧室的门时看到那台电脑和那张黑皮转动椅。它们都空了。我心同它们一样空。

章言在第四天后回来了,很守时。一副风尘仆仆的模样儿。时间是她的魔,她的镣铐,她的精神的归宿,她的敌人,她的恋人……当然,最多的时候还是她的饭票。与她相反,时间是我的垃圾,是我的寂寞与空虚的延伸。章言回来,我非常高兴。

为什么不在朋友那儿多住几天,轻松轻松呢?我嘴上虽然这么说,但心里却不这么想。我希望她能更早一天回来才好。

章言耸耸肩,无可奈何的表情说,我必须得回来。因为同几家报刊约的稿件日期临近了,我必须遵守承诺,要不,报刊编辑会另选他人的,这意味着其他人从我这儿夺走饭票。

我笑。说,哪儿有那么严重啊。

章言也笑。说,就是因为这是不太严重的“夺”,所以没法动用“法律武器”。

我想将这样使人快乐的玩笑话进行下去,可是,章言已经一只脚踏进了她的书房。她又猫到电脑旁写字去了。紧接着,便又是一片噼噼啵啵的敲打键盘的声响。这声响穿过时间,穿过风,一直穿进午夜的我的房门,固执地钻进我的耳朵。

直到零晨我始终睡不着。引起我睡不着的并非归于那一阵噼噼啵啵的敲打声,而是我即将兑现的一个决定。这个决定于我来说就如同一个任重而道远的使命,我必须要努力去完成它。

这决定跟我前天早上偶然在章言卧室内发现的一样儿东西有关——这是一样儿神秘的东西,一样特殊的东西。

我起床走出我的卧室。章言还在工作。房门半掩着,我依然看到了她的整个姿势。她坐在黑皮沙发里,眼睛一动不动的注视着电脑屏幕,思想化作黑点儿文字之后又铿镪有力地落在电脑屏幕上。一个一个的却那么完整,丝毫也没有摔得粉碎的痕迹可寻。

“您这样会累倒的?”我没有叩门就走进她的卧室,轻轻地,一点脚步声也没有。她调转过头来的时候,我看见她的鼻翼微微地动了几下,眼里也闪烁着晶莹,然后又转过身去,以掩饰自已的激动。我又向前走几步,就立在她的背后,双手扶住她坐下的那张黑皮沙发的靠背上。一个靠写字儿养活自已的女人真的好辛苦。有时候看着章言整目没完没了地趴在电脑前敲字儿时,我心里确实生出一种无言的怜悯。心想,难怪女人愿意傍大款愿意做“二奶”的。当然,章言所拥有的这套还算不错的公寓并非缘自于她写作而赚来的。这套公寓是她由母亲那里分来的。她告诉过我,她爸爸曾经作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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