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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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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也跟我。在这时,我尤其佩服林蕾的气性。这要换了我,在刘易阳的身边搜出一双丝袜来,别说再听他的电话了,我不把那丝袜塞他嘴里,再给他贴上胶带,就算便宜他了。

而就在魏国宁忐忑不安,抓耳挠腮之际,我面前的特蕾西正在和广大手下分享着香喷喷的蛋挞。她神采奕奕,笑声琅琅,焕发着与她的打扮尤为吻合的青春活力,俨然对她那小情夫昨日的遭遇一无所知。

魏国宁说过:“特蕾西并不知道有林蕾这个人。”

“嗯,她的确没必要知道。”那时我说。

“她跟我说,她不希望我有别的女人。”那时魏国宁说。

坦白说,我没想到特蕾西会对魏国宁有这种“希望”,没想到这一段在我看来大抵上是你卖我买的关系中,还夹杂着“忠诚”这种苛求。那么倘若今天,特蕾西知道了林蕾的存在,知道了自己的小情夫是如此深爱着另一个单纯到头脑简单的女人,她会作何感想?会嫉妒,还是会占有欲发作?又倘若,她知道了自己已用一双薄如蝉翼的丝袜在那一对爱侣之间搅了一搅,她是会感觉愧疚,还是会偷笑到嘴角抽筋?

中午,我和魏国宁在公司附近的一间快餐厅等林蕾。这间快餐厅专门做我们这群上班族的生意,出售至少看似卫生的套餐,说是赠送小菜及红茶,而其实已然把那价钱加在了其中。人人喜欢吃这里的猪肉和牛肉,但这里的“每日特价餐”却往往是鸡肉和鱼肉。由此不难看出,只有不好的东西才会特价,这是永远的真理。而另一条真理就是,只要它特价,你明明知道它不好,却仍忍不住买它,去满足自己心理上一种爱占小便宜的心态。

今天,我大概第一百零一次叫了咖喱鸡饭,反正等会儿大概也无心品饭,所以但凡可以充饥就行了。

林蕾推门而入时,我就知道这个女人就是林蕾。她梳着一条长长的马尾辫,几乎长到了腰,额头是光洁的,没有刘海儿,也没有疙疙瘩瘩或坑坑洼洼。她的眼睛很漂亮,黑眼珠很亮,睫毛浓密得令我一开始以为她有化妆,直到她真正坐到了我的面前,我才分辨出,这女人的脸上没有一丁丁点儿的化学成分。在她的这张脸上,只有眼睛最为突出,其余的,眉毛太淡,鼻子太平凡,嘴巴又太大。林蕾身材高挑,在一米七上下,但她并不苗条,至少,比这城市中的美女们要健硕上两三圈,但这令她和魏国宁分外般配,不至于像老鹰捉小鸡似的。

林蕾和我构想中的林蕾相差无几:一个因为全天然所以平凡的女人,没有后天的修饰,没有城市的惺惺作态,一脸的彷徨和寂寥,正是说明了她内心的彷徨和寂寥。不像我们这群城市中人,彷徨是为了显得天真,寂寥是为了勾引人靠近。

魏国宁匆匆站直身,迎至门口,撞到了邻桌的桌子也不自知,害得我要替他跟人家点点头哈哈腰。魏国宁把林蕾带来我面前,我有注意到,魏国宁企图拉着林蕾的手,但林蕾悄悄挣开了。

第四十二话:男人的自尊(9)

“这是童佳倩,我们公司的文案。”魏国宁正式把我介绍给了林蕾。

我伸出手:“你好。”

林蕾僵硬地跟我握了握手,看得出来,她并不习惯见陌生人,更不习惯握手这全球性的礼仪。其实我也不爱握手,天晓得对方那只手在见你之前,刚刚摸过什么。

“就吃红烧排骨饭吧,好不好?这儿的排骨最好吃,我给你多叫一份。”魏国宁这话说得我鸡皮疙瘩长了一身。这么大的块头儿,真是不太适合玩儿柔情似水这一套。

“嗯。”林蕾点点头,惜字如金,不是因为矜持或傲慢,只是因为拘束。

我大口扒拉了几口饭,再咕咚咕咚灌下几口茶,然后擦了擦嘴,对林蕾开门见山:“魏国宁家的那双袜子,是我的。不过请你相信我,我和他仅仅是同事和普通朋友的关系。”后面这句话我说得理直气壮,因为这倒本来就是事实:“关于那袜子,是这样的。前天我和我老公闹矛盾,他动手打了我,我一气之下就跑出了家。后来我在路上碰见了魏国宁,那时我心情很糟,就叫魏国宁陪我去喝酒。”说到这儿,我咽了口唾沫。撒谎不是件容易的事儿,撒着撒着就口干舌燥:“魏国宁对朋友一向很仗义,就陪我去了。结果我喝醉了,他就把他那里借我住了一夜,他自己睡在了公司。第二天我头晕得厉害,就不小心把袜子忘在了他那里。”

说完这一大通,我如释重负。其实,细想想这一大通,可信度简直低得无与伦比,低得没有存在的价值。倘若换作了刘易阳带着一个女人来跟我叨叨了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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