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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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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掌柜的却没有芷云的耳力,也可能是男人和女人的审美本就不同,听了这位客人的声音,也不由身子一酥,愣了片刻,才一抬头,朝着客人指的方向望去。随即恍然,怪不得眼前的客人注意,实在是门外的两位挽着手,拿着小摊上的珠玉宝石嘻嘻哈哈说笑的小姑娘生得太好了。

站在左边儿的那一位,肌肤犹如羊脂白玉一样莹润光泽,一双水汪汪的杏眼,小扇子一样的睫毛,高挺的鼻梁儿若,脸上一直挂着笑意,嘴角一弯,就露出两个酒窝儿。右边儿那个,也是削肩细腰,鹅黄的裙上垂下来彩色的流苏,更显得她纤腰楚楚。

这两位姑娘五官同样精致,更兼气质不俗,一个活泼,一个婉约,一举一动都显得规规矩矩,又自有其潇洒大气。

掌柜的注目了两眼,笑道:“客人可问着了,这两位也算我们铺子的大主顾,经常来,是瓜尔佳府的,听说是跟在格格身边儿贴身伺候的体面丫鬟。”

“瓜尔佳府?”那贵妇人一愣,嘴里咕哝了句,面上却颜色不变,只是点了几匹她挑中的缎子,让掌柜的给包好,就带着女儿出门上车。

马车送两个绝色丫鬟身边驶过,那贵妇人放下珠帘,皱眉道:“丫鬟都是这般颜色,不知道那瓜尔佳府的格格……”

她话没说完,心里却是一叹,自家女儿生了一副花容月貌,家里对她的培养也是下了大本钱,不但从小就请来大儒,让她读书识字,琴棋书画,女红厨艺,更是没有一样儿落下,而他们的如玉也争气,只是性子有些高傲,满京城的贵族格格们没一个她看得上眼的。可今天偶遇这瓜尔佳府的两个丫头,居然没有一个比自家的宝贝女儿逊色半分,恐怕如玉的心里不大是滋味吧……

“不过是丫鬟罢了。”那小姐一掀幕笠,果然露出一张柔媚迷人的脸,只是一双眼里隐约露出一点儿阴郁,显得不大自然。

贵妇人叹了口气,要是一般对自己样貌没有自信的格格,哪里会找这么水灵的丫鬟跟在身边?再说,瓜尔佳府的那位格格,她也是听说过的,那日在裕亲王府,听说这位格格简直能称一声儿‘艳压群芳’了。

不过,贵妇人到没反驳自家的闺女,心道:反正自家老爷已经打定主意把如玉送去四阿哥府里,凭着儿子在四阿哥身前的脸面,想必如玉后半生有靠,既然如此,又何必在她大婚之前,说些不动听的,让她心里不痛快。

这母女俩的心思,七月和十月两个小丫头可不知道,她们今天是借着给自家格格办事儿,趁机偷溜上街玩耍的,两人仗着芷云的宠爱,这种事也没少做,芷云也不拘着他们,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着两个人去闹。

反正七月和十月手上的功夫不差,尤其是七月,使得一手儿的好刀法,真要遇上坏人,三五个大男人也绝对近不了身,在京城,有这样的功夫已经足够用了。

两个丫头玩闹了一阵,买了一堆零零碎碎的小东西回家去。

她们回到家的时候,芷云刚出了实验室,看见这两个兴高采烈,玩了一脸的灰尘,像小花猫一般的丫头,不觉莞尔:“玩痛快了?事儿办妥了没?”

七月眼睛一弯,脆生生地道:“哪敢误了格格的事儿,我们两个带着阿福在大街上逛了一大圈儿,才给茂叔叔送回去,路上遇见好几个人,都认出阿福来了,您就瞧好吧,用不了三天,因为救主,折了条的腿的忠犬阿福,那腿居然又变全乎的新鲜事儿,就得传遍京城。”

芷云满意地点点头,手指头一点,十月就赶紧起身笑道:“奴才伺候格格沐浴。”

“还是十月贴心。”芷云笑眯眯地走去浴室。

这事儿办妥了,也算了了一桩心事,这几日,明德‘养病’,芷云却一直在考虑怎么去给裕亲王府的保绥安装义肢,当然,凭着她和侧福晋的关系,直接找上门去也可以,但是,芷云并不想主动往裕亲王府凑,而且,这种事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后来一想,咱干脆让人家主动找上门好了。

在外面一打听,正好打听到半年前,辅国公苏燕出去打猎,和大队人马走散了,结果遇上了只熊瞎子,他身边只带了一条猎犬阿福,结果,那阿福为了救主,拼着断了条腿,硬是咬死了一头熊,这事在四九城传得沸沸扬扬,人人都夸赞阿福忠义。

打听到这么一件事儿,芷云就上了心,就让明德去辅国公府拜访,说了想要尝试着治疗阿福的事儿。那辅国公苏燕一看来人是明德,到是好说话,很痛快地就答应了,虽然芷云心里明白,这苏燕恐怕对明德的这番举动,很是不以为然,说不定还当他有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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