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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生活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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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野小声开了门。

手机电筒微弱的光照亮了小小的一方客厅,这里并不像过去那样凌乱,儿子的玩具都已经收拾整洁,而沙发角也不再有到处丢置的脏衣裳。

时间已经流向凌晨一点,小区里万籁俱静,家里只有主卧的一角有点点荧光流出。

他将自己在工地里穿得污脏的鞋子小心地脱在门边,尽量不让自己踩脏江思才拖过的地板。拖鞋的底胶微微开裂,穿上后走路也有“嘎嘎”的声音。

怕吵醒妻儿,他选择赤脚进门。

程慕江被安置在主卧的婴儿床上,薄薄的被子盖住了他的半身,两条肉嘟嘟的手臂露在外头,无意识地抓着被子一角。

程野悄悄地凑近,伸出手指想要摸一摸儿子的脸,又看见手指上的灰尘,便缩回了手。小孩子的脸金贵,这样没洗过的脏手乱碰可不好。

江思在大床上则睡得恣意,两条手臂热烈地敞开,腿分叉成八字,被子已经被她踢到了床下。

床头柜上的小灯是她特意为他留的,因他说过晚上会回来,无论多晚,这盏灯总是亮着。

尽管今天的思思和以前很不一样,但她还是会给他留一盏灯。

程野往睡姿“优雅”的江思额上落下一吻,然后拿上衣服去洗澡。

———

“你倒是有眼光,这么多帽子,选了个最厉害的戴。”

“这些有什么区别吗?”

“红的是项目经理戴的,黄的是普通工人,蓝的都是技工。”

“那你怎么不戴?”

“我的那顶戴给一只小猫了。”

———

早晨的阳光从窗帘缝之中透来,把江思微弱的梦力轻柔化开。

鸟在楼下叫,她一时恍惚自己身处何处。

不过肉、体醒来以后,灵魂也会很快归位。眼中的一切与昨晚入睡前没什么两样,身上盖着的被子把肚子捂得暖暖的,而床边的那盏床头灯已经关了。

昨晚程野应该回来过,只是床边已经冷了,他大概一早就走了。

她伸个懒腰打了个哈欠,便转身去看婴儿床上的好大儿。

一看,那点困意陡然消失。

“卧槽,我儿子呢!”

婴儿床上,被子和小孩的睡衣都齐全,但独独程慕江不见了。

那不大不小的一张床,哪里能藏得住人。一眼看过去没有,那就是真没有了。

“乐乐?”

江思一个激灵翻身下床,找遍全家上下,也没见着小孩的影子。

便宜儿子虽然是捡来的,那也是她捡的运气。换做别人,哪能捡来这么可爱的小崽子。可不能随便弄丢了。

不过江思的激动也就是一时半会儿,坐回床上又很快冷静下来。

乐乐一个三岁小屁孩,如果不是大人带出去了,他又不会自己走丢。

这家里也不止她一个大人,程野也是人。

一桩儿童失踪案被她判作乌龙,小孩大概是被他爹带着上学去了。

打开手机,果然有来自于程野的消息。

“乐乐我送去学校了,早饭在冰箱,冰牛奶放温了再喝。”

江思的心彻底放下,深感自己刚刚是在伴着起床气发神经。

冰箱里有鲜牛奶和吐司面包,程野已经给她切成了片,牛奶也已经倒在了杯子里。他不晓得江思几点起床,怕放在室温下牛奶面包会变质,故而放进了冰箱。

她也顾不上什么空腹不能喝冰牛奶,早起口干,一口就喝下大半杯。

面包片本就甜口,伴着牛奶吞下去,晨起的胃被填满。

江思靠在座椅靠背上,抬头看着简陋的天花板。

好奇怪啊。

这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二天,可为什么这个完全陌生的家庭,会给她带来这么充足的归属感呢?

昨天看见程野的第一眼,听见他叫的那声“思思”,都好奇怪。

明明是与他的第一次见面,却像是已经认识了他很久很久。

黏着他,贴着他,好像就会很快乐。

她想了很久,终于想明白了原因:

因为程野和程慕江都很好看。

程慕江是未来的校草男主,注定丰神俊朗,玉树临风。而程野是做粗活出身的,块头高大,皮肤晒得黝黑,身上的肌肉又块块分明,完全符合她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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