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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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他是收了大姨许多银子,才允许我来他的私塾读书。
“今年几岁了?”
“五岁半。”
“唔,年纪不大,可会识字?”
“识。”我毫不犹豫的点头。
前世的我虽然很懒,但是有段时间疯狂学习过各种各样的语言和文字,英法德意葡,甚至连甲骨文也能认个七七八八。
我记得,那是因为前世的他跟我说过一句话←说,有一天会带我环游世界,向全世界的人公开他和我之间的爱情。为此,我一早就想到了语言问题,并且很认真的思考过穿越到古代来和古人分享我的幸福的可能性。
只可惜,我原本以为这是他的承诺,却原来只是一句儿戏。
“真的识字?那可会背三字经?”孔夫子继续问。
“会!”我睁大眼睛,努力露出温驯的表情。据我前世的经验,老师一般对好学生更宽容。
“哦?背来听听!”孔夫子捻了捻下巴上的胡须,似乎不太相信。
等我流利的背诵完,孔夫子终于露出了笑脸:“孺子可教!”
过了老师这关,理所当然的还有童鞋这一关。
让我失望的是,童鞋们对我的到来没有表现出丝毫的不乐意,亏我还特意准备了不少玩具准备打通关系呢。
前世的他和我就是这样相识的←高二的时候插班,和我成了同桌,当时他就是拿漫画零食之类的东西来忽悠我的。也只怪我太没出息,最后连人也被他忽悠走了。
突然发现最近自己想前世的生活想得比较多,这样不好。人活着不应该守着过去,而应该展望未来。
恩,既然如此,那么我决定尽快找到目标正太,开始我的掰弯养成计划!
这样,我才能更好的把现在与未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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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课之英雄救美】………
记得有人说过,逃课是读书期间最有意义的事,十年寒窗,若没有逃课过,那将是人生中最大的遗憾。
逃课也是个技术活,谁逃得多,受到的惩罚少,谁就是可造之才!
于是,在上学的第三天,我决定来做有意义的事。
我背着小布包,站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看着一双双人腿在我眼前来来去去,听着小贩吆喝叫卖的声音,突然觉得很无聊。可是现在也不能回去睡觉,只好漫无目的的闲逛起来。
走着走着,就听到小白的声音←还隔我十多米远的距离,就高声朝我喊道:“小七子,听说你不是去读书了么,怎么还在这里?!”他新婚不久,正是喜气洋洋的时候,可苦了我,满大街的人怕是都知道我逃课的事了。
我下意识的正要回答,抬头一看,小丫头也在,于是翻了个白眼,转身飞快的溜开。看起来,似乎我并不适合做有意义的事。
不过,很快我就看到了一件有趣事,这件事吸引了我全部的注意力。
我看见一个乞丐。
恩,一个小乞丐。
小小的,年纪大概和我差不多。
虽然因为小镇本身并不富裕的缘故,这里的乞丐不多,但看见乞丐也并不是什么希奇事。
希奇的是这个小乞丐把别人施舍给他的铜板,又愤怒的扔了回去。还有就是,他有一双漂亮的眼睛,恩,那种会勾人的桃花眼。
于是我开始跟踪他←的脸上蒙着脏兮兮的灰尘,但我却能肯定他是个漂亮的小正太。
我看到他脚步虚浮无力,恐怕是饿得太久,全身没了力气,可他居然还死撑着不要别人的施舍。这样的人,嘿嘿,怕是原本是富贵人家娇贵的小少爷,因为种种原因才沦落到流落街头、无家可归吧。不过幸好幸好,被我撞见了,我就来做一会好心人罢。
小正太似乎感觉到了我的跟踪,倏地回过头来,眼中闪过一抹锋芒,虽然是稍纵即逝,却落入了我的眼底。我一愣,这不是他这种年纪的孩子该有的目光。
“你是谁,跟着我做什么?”他可能看清楚我也只是一个孩子后,眼神和善了不少,却仍然警惕的盯着我,就像一只余惊未消的小狐狸。
狐狸在我眼里可是漂亮柔媚的代言词。
他大概是精神太紧崩了吧,毕竟年纪还小,生活一下子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难免一时无法接受。这么想着,我开始有些同情他了。
“呃,正太,你好”,我上前,冲他露出一个自认为最甜美的笑容,“我想跟你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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