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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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强横肉体做保障,召唤师本身是很容易被击杀的。
其三,将所杀之龙的能力化入己身,以装备的形式恒久长存。优点是这种能力以后就被固化了,不需要变身或者召唤的时间,随时都可以使用,在瞬息万变的无限战场上比较实用。缺点是,完全和拉风的巨龙无缘。
这个人九死一生的杀死了炎戈龙,获得了化身为炎戈龙的能力,并加入了由试炼成功者组成的“猎人”战团。以他的身手,他可以占上一个中等的位置,所以也知道一些讯息。
他来蜂巢的目的就是杀死《生化危机》电影系列的女主角爱丽丝,具体是为了什么他不清楚,总之是配合上面的某个作战计划。而团里的高层们,似乎有意向将这个世界化作一片宏大的战场,到时候全团出动,无数巨龙横行浣熊市。
至于特别具体的计划与时间表,像他这样的小兵是不可能知道的。但是萧琛在他的记忆中翻出来一个有可能知道的人——名叫灰狼的男人。这个男人虽然只是一个小队长,但是小队长也是“长”,一定要比小兵知道的多。
“无数的巨龙……吗……”萧琛嘴角上扬,无数的巨龙代表的就是无数的外快,到时候统统杀掉之后拿回主神空间,说不定就可以让主神升级了。而升级之后,就可以展开自己的主神空间了!
“莉莉,我们有大买卖了。”萧琛起身走向远处。厚厚的土壤隔绝了精神力的探查,但是萧琛可以感觉到此刻在蜂巢中四处乱窜的生物中,最显眼最醒目的那一个。
“萧琛……”莉莉却看着萧琛,目光中的担忧之色又浓了一丝。
ps:对于猎人战团的描写,参照了游戏《怪物猎人3》,没有参照1和2的原因是——我只玩过3,请喜欢1和2的同志们谅解。然后,应人民群众的要求,我重新开了个投票,正好我也有点苦恼这个,所以想听听大家的意思。
随着萧琛走过的世界变多,见过的人变多,必不可少的会有一些女孩喜欢上他。这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甚至不以我这个作者的意志为转移。你想想,一个男孩,本事不小,长的不差,人品不赖,性格不坏,不可能没有女孩喜欢。但是该如何对待这些女孩呢?见一个收一个吗?统统拒绝推走吗?从一而终吗?有选择性的建立后宫吗?如果有选择性的建后宫的话,选择的标准又是什么?
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很久了,也正是因为这个,所以萧琛到现在都还没有打响书中第一“炮”。都来投个票吧,我想看看大家的意思。
佰陆贰 灰狼半死,萧琛反思
——队友“三鹿”死亡——
灰狼觉得自己快疯了,原本应该是十拿九稳的一个小任务,不说手到擒来吧但也差不多。狮子搏兔也出全力没错,他出全力了啊,整整一个小队八个炎戈龙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下追杀一个普通的女人,他觉得自己完全没有小看对手。可是哪怕这样,在主神告死的声音中,灰狼也感到一瞬间的诧异与虚幻。
然后,就是不可遏止的愤怒。
这个炎戈龙小队只有八个人,全部都是灰狼一手拉扯起来的。猎人战团中获得炎戈龙能力的自然不可能只有这么点,但是这些人是灰狼精挑细选的,可以说这只小队就是他的心血所在。尤其是,比方说班级小一点的话班级成员之间的关系也会更亲一些,同一个道理,炎戈龙的成员可都是和灰狼一起扛过枪一起嫖过娼的过命兄弟。
现在,自己的兄弟死了。
而且还不只一个!
短短片刻之内,告死信息接踵而来!
是谁!是谁!到底是谁!接二连三的告死信息面前,灰狼一声怒吼变作庞大的炎戈龙。远比普通炎戈龙更为强壮,身长甚至达到二十多米的灰狼仰天一声咆哮震得天花板灰尘簌簌落下,然后发足奔向了蜂巢的深处。龙兽的嗅觉普遍强悍,这是它们可以顺利捕获猎物的关键保证。而萦绕在灰狼鼻尖的,就是炎戈龙特有的带着一丝硫磺味道的鲜血味。
找到那个人,然后复仇!
灰狼并没有耗时很久,片刻之间他就找到了目标——一个身穿青铜战甲的年轻人。关键是,这个年轻人此时正手握一条炎戈龙的尾巴,把那条炎戈龙当成流星锤一样的团团耍了起来。炎戈龙沉重的身躯一下下砸在地面上房顶上墙壁上,鲜血纷飞鳞片四溅哀鸣阵阵,最后被一拳轰碎了脑袋彻底断气。
灰狼的双眼瞬间就红了。
“嗷——!!!”纳命来!!!
作为小队长,灰狼的身手要比他的队员好不少。尖嘴、利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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