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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脉相连的一家人分成了压迫和被压迫的两类。这实在是对人性莫大的嘲讽。光从制度含义来讲,姬妾制度连阿拉伯国家的“四妻制”都不如。不能不说,这是以礼义标榜的国度、以儒家为大的“仁恕”之道背后的黑色的幽默、很是讽刺。
花仙子看了眼王木木,把王木木心中的所思,讲给了萧仙儿听:小郡主啊,其实中国古人很早就对姬妾制度提出了异议。《易经》言:“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但是,远见卓识和人性平等;强不过享乐主义和dú裁**,姬妾制度不但存在,并且发展至今,已有了一套完整的规矩。在氏族社会时期,国中有“媵制”,这是一种氏族首领才有资格实行的婚姻制度。即女儿出嫁时,岳家必须以同姓侄女辈陪嫁。陪嫁过去的姊妹或女奴,自然属于“媵妾”。
再往后,“媵妾”普及了,法律化了,便正式出现了“妾”。妾在家庭中,虽然承担着生儿育女的义务,却享受不了“妻”的待遇。为什么呢?最初的原因很简单——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于妾。妾一般都来自卑贱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战败方奉献的礼品。因此,妻为“娶”,而妾为“纳”,娶妻时送到岳家的财物被称为“聘礼”,而纳妾时给予的财物,则被称为“买妾之资”。妾,至唐宋,法律规定:“妾乃贱流”、“妾通买卖”、“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
姬妾制度,原本就是拥有财富特权男子的享乐方式,他们又岂能让规矩约束手脚?于是,在“妾”之外,更有“姬”、“婢”、“伎”等等名目。每一个名目之后,都有一群生活在痛苦中的女子,“姬婢伎”,她们事实上就是妾,但是由于没有法律地位,她们的遭遇连妾都不如。香娘就是其中的一位。
唐之霍小玉,父为霍王,母是“宠婢”,故,父亡后,她连女儿的资格都被剥夺,母女俩一起被赶出王府,沦为鲳妓,郁郁而终。
唐之乔知之爱上了自己的婢妾窈娘,由于她身份低贱,身为官员的乔知之不能娶她为妻,便甘愿不婚。结果窈娘被武延嗣强夺,带着乔知之的情诗投井自尽。武延嗣迁怒于乔知之,竟将他诬陷入狱,家破人亡。
我们不说远的,就说这眼前的苏轼苏大人吧,他是个大文豪,文风豪迈,一代大家。很多人都知道他对自己的妻子王氏一往情深,一曲《江城子》令人潸然泪下。然而若是考察他对待婢妾的态度,可就足以让人目瞪口呆,不得不对他的深情形象另作评价。
苏大人一生姬妾众多,风**流韵事层出不穷,而他对这些姬妾的态度,则冷酷无情,完全如宗法制度,仅仅是将她们视作无感情的私人物品而已。苏大人贬官时,将身边的姬妾一律送人,甚至有孕之妇,他也无暇过问,这事我花仙子也想不通,床头人送人已是不堪,更连腹中是否有儿女都不暇过问,这是什么态度?苏大人一生累计的姬妾有数百人,其中最有名的莫过于王朝云。她是唯一一个没有被苏东坡送人、得以陪他流放岭南的姬妾了。然而当时的苏东坡虽然已经鳏居,尽管王朝云与他同甘共苦、尽管王朝云还为他生下了儿女,她仍然没有能够成为他的妻子,到她死后,苏东坡也仍然只是在她的墓碑上写着“姬人”二字。
在宋,苏大人因为是文人,对玩弄过的女性,也就无情无义而已。而有些权贵,甚至将杀妾剥皮食其肉,看着女性流着血,视花容失色为乐趣。如某宋将:“姬妾数十人,皆有乐艺,但小不称意,必杖杀之,而剥其皮,自首至足,钉于壁上,直俟干硬,方举而掷诸水。”
所以,我们的王爷,他的默哀,是对香娘的致哀,更是对现下的封建社会的愤怒,是对千千万万屈死的女性同胞的哀悼,是对当今的文官集团的虚伪自大的对抗,是对支撑这个体系的士大夫们的否认。所以,小郡主啊,你作为一个女性,你作为一个新流求人,你若想融入新环境中去,你得破旧立新,接受我们这边的理念,别的我也就不说什么了,真心诚意地低下你的头吧,不管那个姐妹是哪国人,不管那个姐妹是贵贱贫富,不管那个姐妹亲疏远近,你就在心中,由香娘而起,为这片土地上的女性朋友祈祷吧。小郡主,你现在是一意的想加入到王爷的家庭,可是,加入王爷的家庭生活,却不能进入王爷的思想情感,话不投机半句多,你说,你这能算真正的进入了王爷的家庭?说到这里,想想香娘,我想起了王爷书房里的一首诗: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
有的人死了,
他还活着。
有的人,
骑在人民头上:“呵,我多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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