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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来,喝一杯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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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五清晨,日出东方,朝霞满天,大吉。 朱阁在屋内收拾了一下家当,既然接下了任务,那就不能多耽搁,况且系统给出的时限只有一个月,要是没按时完成,他可不想到时候被系统控制着大开杀戒。 即将初次闯荡江湖,说实话,朱阁心里还是有些小激动的,哪个少年心中没有一个武侠梦,手持三尺青锋,仗剑天涯,闯一片天地。可惜朱阁家自小穷得叮当响,自然没钱买大宝剑,好在还有一把祖上传下的砍柴刀,能凑合着用用。 将熊肉和熏鱼全部放进竹筐,背起,朱阁紧紧了手中磨得岑亮的柴刀,感觉像那么回事儿了。站在屋外,最后看了一眼这庇护了他十五年的家,咧嘴一笑:“等着,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说完,转身潇洒下了山。 片刻后,少年又急匆匆地跑了回来。 “擦,刚才光顾着煽情,忘记要蒙面了。” 朱阁可不傻,既然是要去干坏事,哪有不蒙面的道理,他可不是那种自负天下无敌,就到处招摇,脑门上还刻着【快来杀我呀,笨蛋】的大魔头,低调可一向是他的做人准则。 下山路有些崎岖,不过朱阁已经驾轻就熟,小镇名为‘绿蚁’,地处偏僻,往年来往的人不多,倒是挺受一些亡命之徒的喜爱。因其草料丰富,几乎每隔几天就会有大批的马匪前来销赃休整。这已是公开的秘密,官府即使知道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每年孝敬的银两足够,管你是住几天。 当然,马匪们也很懂规矩,不管在外边如何作威作福,烧杀抢掠,来到小镇上,也是该付钱的付钱,从不赊账。兜里富余些的,还会去胭脂巷挑两个漂亮姑娘共度春宵。他们干得都是掉脑袋的买卖,自然是今朝有酒今朝醉,他日无钱他日愁。 朱阁来到镇口,看见养马的棚子里又多了十几匹好马,就知道是那群马匪来了,暗骂一声晦气,不过还是硬着头皮走进了镇子。 刚到街口,便有个玩球的小姑娘一头撞了过来,朱阁眼疾手快,抬手按住她的头顶,然后手腕顺势一转,(小家伙的脑袋就被直接拧了下来!) 啊呸!朱阁吐了吐舌头,扎着羊角辫的小丫头身子原地打转,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萌萌的大眼忽闪忽闪,一脸蒙圈。 “小草,出息了,连你朱哥哥的钱袋也想偷?” 女孩听到熟悉的声音,抬起头,看清来人面目,嘴巴顿时一瘪,泪眼汪汪。 朱阁伸出双臂,微微一笑,女孩爬起,鼻涕眼泪就全糊了上来。 “呜呜呜,猪哥哥,他们说你死了,病死的,尸体都被野狼叼走了,我不信你成了臭臭。” 少年呵呵笑着,然后迅速抓住了这丫头不安分的小手,看着她手上攥着的钱袋,笑道:“你这手艺,还有待长进啊。” 女孩撇撇嘴,立马换了一副面孔,也不哭了,捡起藤球,老气横秋道:“猪头,既然没死,怎么现在才下来。” 朱阁也不解释,不花上一年掌控力道,刚才那一抓,还真有可能把这小丫头的脑袋给转下来。 少年从钱袋里掏出两文钱,在女孩眼前晃了晃,笑道:“给,赏你的,买糖吃。” 名叫小草的女孩朝地上狠狠啐了一口,然后一把夺过少年手里的两文钱,临走还不忘骂上一句:小气鬼。 看着女孩远去的背影,朱阁无奈摇了摇头,还真是民风淳朴啊。 走在街上,茶馆酒楼包子铺,认识的都一一打过招呼,脾气好的回应一下,脾气不好的最多瞧上两眼,便又继续低头干自己的事儿了,对于少年是生是死似乎并不在意。这里与其说是小镇,不如说是个贼窝。狠人,恶人,小人全都有,唯独缺好人,大概是因为在这里的人都知道,好人一般都不长命。 路过一家铁匠铺,看着荧光闪闪的刀剑,朱阁有些羡慕,摸了摸腰后别着的柴刀,想着什么时候也能鸟枪换炮,威风一把。 “呦!这不‘诸葛’先生嘛,怎么有空下山来了,不如到我这儿喝上一杯如何?” 一旁的茶铺内,传来男人阴阳怪气的声音,朱阁循声望去,只见一张桌上坐了几个身材魁梧的大汉,说话的是个眉清目秀的书生,扎着头巾,手持白纸扇,腰间还配了一柄长剑,算是风流倜傥。 朱阁干笑了两声,对这书生并无多少好感,主要是他那双眼睛,狡黠如狐,稍微转转就能憋出一肚子坏水。 书生姓张名鹏,寓意鹏程万里。可惜他似乎天生不是走正道的料,读了几年圣贤书都没考上,心灰意冷之下,干脆白道转黑道,无缝衔接,当了马匪们的狗头军师。 一年前,这伙人手头紧,便听了张鹏的建议去城里绑了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回来,本来已经谈好筹码,一手交钱一手交人,谁知中途出了岔子,遇上个云游四方的大和尚,非要趟这浑水。别看那和尚就孤身一人,却也是个练家子,一对罗汉拳耍得虎虎生威,没个三两下就把马匪给全揍趴下了。眼看煮熟的的鸭子要飞,张鹏急中生智,用了一手‘挟天子以令诸侯’,还是书里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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