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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里熄着灯,拉着窗帘,金铮进门后花了几秒钟时间,瞳孔才适应了眼前的黑暗。酒店送上来的蛋糕甜点摆了大半个柜面,怕了沈何启的极度挑剔,除了金铮特别强调的酸奶慕斯蛋糕,阿标还让人零零总总一共送来了十几样。不过居然放在那纹丝未动。和高中那会比起来,沈何启到底还是不一样了。七中的条件很优渥,校园内奶茶店面包店咖啡店应有尽有。其中咖啡店的师傅手艺相当不错,做出来的蛋糕闻名方圆五里,学校周围的生活圈就没一个不知道的。高中三年来金铮无数次看到沈何启带着咖啡店买来的蛋糕去食堂,到了食堂她会先把蛋糕放到桌子上占位,然后再去排队打饭。有的时候她甚至不去打饭,几块蛋糕和一瓶牛奶就当做午饭了,那么腻的东西一下吃上两三块,她也不嫌齁得慌。有次陈伟业目不转睛看完她津津有味吃下四样甜品后,他的胃忍不住翻涌起来:“阿铮,我要吐了……”金铮不明白陈伟业怎么能这么无聊全程看人家姑娘吃蛋糕:“她求着你看了?”陈伟业苦着一张脸,无法停止想象沈何启吃下的那四块蛋糕都是进的他的肚子:“不行我吃不下饭了,我难受。”在金铮还没女朋友之前,两人尚处于泛泛之交的阶段的时候,路上见到的时候金铮是忍不住要调侃沈何启几句的,叫上她几声沈老板夸夸她富可敌国,算不上聊得多热乎,就是几句不咸不淡的寒暄。九年前,蛋糕十几块钱的单价不算便宜。她一天两三块地买,咖啡店的老板喜欢她喜欢得不得了。比她有钱的没她这么喜欢吃蛋糕,比她喜欢吃蛋糕的没她出手这么阔绰,就算七中真的能有奇葩两样都赢了她,也决不会有她这样几乎是成瘾的执拗,尤其是一种叫酸奶慕斯蛋糕的,她每次都会买。高三那会他们两早已不说话了,有一次在咖啡店碰到了,一如既往当做对方不存在,并排站在柜台前,金铮买咖啡,沈何启还是要的酸奶慕斯蛋糕,店员跟她说还在做,起码要等二十分钟。金铮听到那丫头“嗯”了一声,一点也不觉得从高三争分夺秒的宝贵时间抽出二十多分钟等块蛋糕有什么不对,斩钉截铁:“我等。”她一旦喜欢什么,就容易无可救药地喜欢到底,连时间都拿她无可奈何。金铮买完咖啡走的时候,她还坐在椅子上托着下巴等。他推门的时候回头看了她一眼,恰好对上她黏在他身上的目光,被抓包后那道充满爱慕的目光一瞬间变得慌乱无措,欲盖弥彰地挪了开去,脸色却一瞬间涨红了,连着两只耳朵都染上一层丹霞。从前跟吸鸦/片一样戒不掉的慕斯蛋糕,她现在碰都不碰了。以此类推,不知道从前她那么喜欢的他,现在对她而言又还意味着什么。他视力不错,适应了眼前的环境后,即使是一片黑暗也没有太影响到视物,因此能清晰地看到沈何启的睡姿。她的浴袍已经换成吊带睡裙了,被子只从后腰盖到小腿,因此半个背都暴露在他的视线里。寂静的夜里呼吸声清晰可闻,女人毫无防备地沉睡,展露着雪白的胴体,对男人而言不可谓不是致命的诱惑,尤其是,当这个男人刚从刀光剑影的厮杀中归来,浑身上下的杀戮因子尚未平息。她戴着眼罩趴在床边,再往外一寸就该掉下去了,也不枕枕头,下巴搁着床沿,整个脑袋是半倒挂地悬在床外的。金铮看着这个睡法忍俊不禁,连带着血液里叫嚣的那点躁动都消了大半,第一是疑惑她脑袋倒挂着不会脑充血么?第二是她的胸已经平成这样了她居然还要趴着睡,都不怕越压越小的么?他朝她走去,拖鞋踩在厚厚的地毯上消了音。走到床边把人半拖半抱地翻了个面枕上枕头,手触到那温热细腻的肌肤,又爱不释手地磨蹭了几下,这才把她放下,这一放两手都压在她背下,便也没抽出来,食指轻轻按压着,感受着充满弹性又柔软的皮肤和嶙峋的肋骨。这么一打扰,沈何启半梦半醒,她后脑勺触到枕头没多久,整个人又往下缩。金铮问她:“睡觉不喜欢用枕头?”沈何启不说话,只是胡乱点了点头。“不要趴着睡。”他的声音小到只剩气音,不过所幸环境够安静,能听得清清楚楚,“还嫌不够平啊?”沈何启没有回应他。金铮的视线从她的脸庞渐渐下移,再回到她脸上的时候眼里已经染上一层情/欲,他从她后背抽了只手出来,指腹揉揉她的嘴唇,摸到一手黏腻,该是涂了护唇膏。低下头去,虽然是拿商量的语气说的“渣渣,一会再涂一遍唇膏好不好”,但手上的动作一点也没客气,兀自来回几次揩拭掉那层黏糊糊的东西后,单手捧着她的脸就亲了下去。润唇膏滋润后的嘴唇嫩得像豆腐,又滑又软,一吮就像能吮出鲜美的果汁。只是金铮却无暇加深这个吻,因为他的注意力全被沈何启颊边几簇湿润的头发吸引了过去,发丝在他手心里,泛起一股凉意。他稍直起身,下意识要去掀她眼罩。
《好一粒暴躁情种男主爱女主吗》 第59页(第1/2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