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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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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不能怪那狗娘养的。全都是我的错。刚步入社会没多久,得到点名声就沾沾自喜或者说不把名声当回事儿,仿佛觉得那些名声天生就非我莫属的。其实不是这么一回子事儿。

都是些如烟往事。我不想再和往事计较。计较于多也没用。

春色和夜色

第二章

严格点的说,我现在什么也不是,既没有稳定的职业,没有了梦,没有了理想、也没有了追求……不过,这只是暂时的。因为我和代星儿约定好了,前十年她养我,后十年我得养她。这是由代星儿提出来的。一种最俗气而又最实惠的承诺。也就是说,我这一辈子,不,至少两个十年里,我是属于她一个人的。呵呵!这小女人可真是有心眼,用这个来套住我,用这个来叫我对她作出承诺。

现代人不怎么相信爱的承诺了。知道为什么?因为男女之间拥有纯粹的爱情之说,被这个市场的、物质的社会给揭穿了。

我只剩下一个空空的壳。漂亮的、年轻的,平面的、带着体温的躯壳,需要随时填充且又随时流失的、永远保持空的壳。当然,用现在人们常说的“豆腐渣工程”来比喻我,我一点也不为此而感到沮丧或者失落。因为我不再强调和刻意要求自已应当是什么,或成为什么出类拔萃的人物。我是自已把自已倒干净的。这多好,现在能将自已空荡成壳的人满世界又有几个?这年头,能把自已空得只剩下一副壳是一种境界。真地!

我感谢那狗娘养的。

息影之后近一年里,我过了近半年的流浪生活。那半年,完全是按照我梦里的形象设计出来的,可谓是真正的浪人的形象,我在身上斜挎着一把橙黄|色的吉它。其实,我不懂音乐。连五线谱都不识。但我觉得我有必要背上一个吉它在身上,那样看起来很酷。我甚至为了使自已看上去更酷,酷得连音乐都懂,我还特意蓄了一头长发,像迪克牛仔一样。我有时候对着镜子会得寸进尺地想,如果有匹马就好了,那样我就会过过“西部牛仔”的瘾。我还背着破旧的、瘪囊囊的帆布背包,背包里除了一张几乎空白的金龙卡、一把剃须刀和几本十八世纪欧美作家的诗集和小说和尼采的文集之外,什么也没有。

我的金龙卡里面的钱不算殷实。尽管我实质上跟流浪汉一样,但我还是没感觉到我的穷。这全都是因为想象中的浪漫还没有用完的缘故。

流浪,可以说,这是每个少男少女时最初的梦,最高的愿望和最美丽的理想。也是我少年时的梦想,是我多年前渴望的幸福。

我终于实现了我的流浪的生活。但同时,流浪也是带着某种逃跑在其中的。因为当时刚被影视圈踢出局,还有不少人等着看我的笑话。我不能让那些家伙得逞。

真正流浪起来,倒使我忘却了我是为了逃避的现实的事实。但同时,我又掉进了现实中去了。现实是叫人动不动就情感泛滥的。现实生活中,引起人悲哀悲愤悲观悲伤的“活物”太多了。这让我很快认识到,少年的梦真的是个梦。流浪的滋味可真的不怎么好受。寂寞多得能熬成浓度咖啡,而且还是那种不带一丁点儿糖的苦玩意儿。

还好,我算得上是个乐观的人。乐观的人总是有喜爱或感兴趣的事儿来支撑着的。我喜欢那种眼睛里总是满满的,从没有空过、乏过的感觉。看美女是随心所欲的。现实中的美女虽不及荧光屏上精心打造出来的美女漂亮,但值得信赖。这信赖主要表现在,荧光屏上的美女再美也跟自已没关系。最多只是望梅止渴,回家躲在床上想入非非一阵。现实中出现的美女,倘若肯冒点险的话,是能有办法将望梅止渴变成“吃梅解渴”的。

半年的功夫,我行走过不少城市,后来又回到了北京。感觉北京是最能带给我家的感觉。但我没想到,我最后被圈定在武汉这座城市里了。这真的是我没有想到的,或者说,这是超出我想象之外的。

每到一处,我从来就不想把自已弄得像个乞丐,我还没到这样的地步。即使到了这个地步,我也要把自已弄成个体面的乞丐。

所以无论走到哪儿,也无论我穿得好与坏,我首先总得先把自已弄得干干净净的、漂漂亮亮的,像个人样儿。我向来憎恨肮脏。我每天都要想办法洗一次澡,每天都要换一次内裤,坚持早晚刷牙,每天都要对着镜子刮一次像蓬草一样疯长的胡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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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人称我为时髦的流浪汉或三毛的接班人。

年纪稍长一些的人则把我看作是社会里的一条游荡的野狗。

年纪再长、且自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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