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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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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觉得,晴姑娘是那种知道你们会骂,然后就不写的乖小孩吗?

说是叛逆,也不尽然。我知道第一人称难写,也知道功力不够,写了摆明是自找死路,但我想磨练自己的写作功力,如果不写,我永远不知道自己的能力到哪里,这是一种自我挑战。

02。满怀疑予默和海宁的“那个'真的不是第一次吗?像那种纯情男,连可薇都不是他女朋友了,那谁还有本事跟他”做“?

晴:……无言。(这位“据说”还是国中生的冠荧,现在的小孩都在想什么啊?)

03。不可否认,是太多的阴错阳差造成海宁和予默的误会,但是如果海宁第一次写的情书他接受了,也就不会有之后的分离了,不懂他为什么不接受,一大败笔哦!

(加注火爆版本:程大才子了下起哦?写个情书都要纠正人家,企死人了……)

晴:……持续无言,外加爆汗^^||||……(因为那也是阴错阳差……)

04。人家粉认真的研读晴姐的书,发现有个小错误。第84页提及那是海宁第一次没连名带姓叫程子默,那第169页倒数第三行就是第二次啦!第170页的最后一

行应该是第三次,而不是像晴姐第171页所说的“第二次”。ㄏㄡˊ~晴姐姐算术不好哦,二和三都会搞混……

晴……无言、爆汗之外,再加上代沟。

是是是!我现在相信你们有很专心看我的书了。(来人啊,把这个踢馆的家伙拖出去砍了!)

本以为是小问题,可是当有人接二连三同情晴姑娘的算术之后,我就有必要解释了。

我记得原文是:

“这是你第二回没有连名带姓的喊我。”

他还记得?我以为,他早忘了我那年少轻狂的纯纯爱恋。

任你们再怎么仔细看我的书,总还是少看了一个字,我说的是第二“回”,而不是第二“次”哦!两者是有差的,同一晚她就算喊一百次,我都把它当一回。

所以说呢,我并没忘记海宁十八岁的那次,不然也不会有后来那句“我以为他早忘了我那年少轻狂的纯纯爱恋”,这样的解释各位还满意吗?

05。你觉得自己净挑些冷门的体裁,怕被骂到臭头,但是《爱情的海洋》故事并不冷门啊,还是有其它作者写类似的吧?

晴:……(代沟成了鸿沟。)

我所谓的“冷门”,指的不是故事本身,这类异父异母的兄妹恋,多到数不完,青梅竹马更是得花三天三夜去统计……怎么愈说愈觉得老套?呜呜~~(垂泪啊!谁逼我承认的?)

我指的“冷门”,是写法。第一人称是言情小说中的地雷区,少有人会去踩的,除非想不开。(咦?那结论下就是我早就活腻了?)

06。海宁误会了程予默,而他居然一句也不解释,而且他又那么爱她,就这样分了,实在不合理吧?

晴:嗯,这个就不能再装死了,得打起精神好好回答。

一件事情,每个人看的角度都不同,由你们所看去的角度是言情小说的一贯模式,解开误会就可以happy ending了。

而我由男主角的视角所看去的是,他不在乎误不误会,从头到尾,他要的就只是海宁的真心,如果她并不是真心爱他,就算解开误会又怎样呢?得到的也只是她的歉疚罢了。

所以他说:“你从一开始,就不是真心要和我在一起。”

在认定她只是为了报复,并无真爱的情况下,早就心灰意冷的人,还有解释的必要吗?

当你们无法理解男主角为何转身要走,而不留下与女主角相守时,以现实观点考量,如果同样的情况发生在各位身上,面对着一个玩弄你的感情、把你伤得很重的人,会因为她突来的一句“我等你”,就立刻开心地拥抱她,完全不会有任何芥蒂吗?

别说情人了,就算是好朋友吵架,在和好前总也有一段尴尬期吧?

所以我下行,程予默也下行,因为伤痕已经存在了,尤其那道伤是最爱的人亲手划下的,血淋淋地痛过一次后,就算伤愈了,也会记得那疼到骨子里去的感觉。

这解释了,为何会有绩篇中,这个别扭的程子默,想爱又不敢爱。

07。《爱情的海洋》会出续集吗?

晴:这个已成定局了,不须再回答,或者改成“该”出续集吗?这样会贴切些。

坦白说,在出与不出之间,晴姑娘几度犹豫,尤其在看了网路上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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