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我也想当兵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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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姓黄,单名一个信字,家里有四个兄弟,他排行第三,是这个镇的人。
他家里比较穷,田地很少,兄弟姐妹又多,经常面临吃不饱饭的情况,所以在他十六岁的时候,为了能够吃上饱饭,也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在朝廷招兵的时候,他过去报名,成了一名士兵。
天下承平日久,武备松弛,他原以为当兵不会有什么危险,还能混上一口饱饭,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一开始也平平安安的当了十多年的兵,一直到戎突人犯边,边境几大军镇连接吃了败仗,把他们这些在内地防守的士兵也调了过去,这才知道当兵意味着什么。
刀头『舔』血,在死亡的边缘徘徊。
拿刀砍人,也被人砍过。
和他一个伍的几人,战死了三个,还有一个跟他一样,断了一只胳膊,成了一个残废。
他还算比较幸运的,只是腿受了伤,并没有断掉。
在战场上,他也杀了几个人,取了几个首级,按照这样的功绩,应该要提升,至少一个队正没有问题。
可是他已经瘸了,不能继续打仗,要那些功绩也没有用,将那几个首级卖给了一个想往上爬的队正,卖了几十两银子,然后就回了老家。
入伍十余年,健健康康的出去,回来的时候却已经变成了一个瘸子。
而且回到家后,发现那些兄弟姐妹都变得很生疏了,都有了各自的家,让他有一些茫然。
他腿瘸了,种不了地,家里地本来不多,也不够他分的,呆在那里,颇有一些惹人嫌弃。
靠着卖首级的几十两银子,还有他入伍十多年辛苦存下来的钱,央人说媒,娶了邻村一个新寡的『妇』人,搬到这镇上,开了一家饭店,挣一点小钱过日子。
在这个镇上,他被人叫做黄瘸子,是一些人取笑的对象。
但是他早就麻木了。
虽然现在也才四十来岁,但是他知道他的人生已经交代在当兵的岁月里了,他最好的年华,他全部的青春,他所有的热血与激情,都消耗在了军伍之中。
现在的他只是一副躯壳,活在这个世上。
有时候做梦会梦到自己又成了一个战士,把那些死去的同袍一起冲锋在战场之上。
梦醒之后,独自神伤。
他有时候甚至认为,没有战死在沙场之上,是他这辈子最大的悲哀。
和那些同袍一起战死于沙场,算是为国捐躯,死也死得轰轰烈烈。
比拖着残疾之躯回到故乡,受尽冷眼与嘲笑要好得多。
有时候,他甚至会怀疑,为了保卫这个国家,当年在沙场上拼死拼活,回来就受尽冷眼,是否值得?
不管值得不值得,都已经那样了,他找不回健康的自己,找不回失去的岁月,只能在这个镇上慢慢的熬日子,等着老去,等着死亡。
但是现在看到方浩向他行了一礼,突然觉得,当年的拼死拼活也是值得的。
至少还有人没有忘记。
又不自禁的想起那些死去的同袍——老伙伴们,至少还有人记得你们的付出。
“每一个守土卫疆的人都是英雄,都值得我们去尊敬。”方浩很认真的说道。
他选择的系统属『性』为武将,自然而然的就将自己带入了这个体系,对一个受伤退伍的老兵表示尊重,那也是应有之义。
这让黄瘸子很是感慨——回来几年了,第一次遇上没有嘲笑他,而是对他表示尊重的人,实在是太难得了。
瞬间对方浩有了很大的好感。
反正也没有别的客人,他就在旁边拉了一把椅子坐下,感慨道:“我们这些丘八,一直都被人看不起,难得有小兄弟你这样的人给我们说一句公道话。”
“我对当兵的人一直都是尊敬的,”方浩道,“要是有机会的话,我也想当兵去。”
“噗……”
正喝着茶的小莹一口水就喷了出来,睁大眼睛看着方浩:“你是说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方浩道,“要不然我每天早上练枪法干嘛呢?”
小莹心想:“你哪里来的每天早上练枪法啊?也就今天早上练了吧?”
不过她男人在外人面前吹牛,她也不好揭破,没有纠结这个点,只说道:“可是当兵打仗很危险,又没有什么好处,你为什么想要当兵呢?”
“保家卫国,就是当兵的好处。”方浩一脸正气的说道。
最大的好处,就是成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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