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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1章 闹市纵马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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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喝闹事、招摇过市、目无尊长,这些好像都没变嘛。

“是么?”贺淳华看她一眼,意味深长,“我最近不在府里,你很少跟他一起用饭吧?”

应红婵变色:“老爷,是灵川自己不愿着家!近十天里,他有两天回府吃饭就不错了。”

贺淳华叹了口气:“你要多体恤他。毕竟,他也快十六了。”

“那是当然。”应夫人满口应允,像从前一样,“不管怎么说,灵川也是贺家长子。”

应夫人回房了,贺淳华望着她的背影,长长吐出一口气。

管家老莫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站到他身边。

贺淳华背着手道:“东来府派来追踪豹妖的人,走到黑水城就消失了。如果事关重大,他们不会善罢甘休,恐怕这事情还有后续。”

他叹了口气:“我最担心的倒不是这一件,而是东边的形势。我们和王廷的联系中断太久了。我总觉得,大乱将近矣。”

“就算是劫数,老爷也能平安渡过。”吴管家语气坚定,“一直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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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十日,风平浪静。

离红崖路关闭的日子越来越近,进出黑水城的客商越来越多,贺郡守越来越忙,而千松郡与鸢国东部通讯中断的局面一直没有改善。

贺大少爷继续耀武扬威。

日子真是百(顺)无(风)聊(顺)赖(水),他都不知道该怎样岁月静好了。

贺淳华最近忙得像个风车,根本没工夫回家吃晚饭,应夫人也没召集两个孩子,都是各吃各的,贺灵川还乐得轻松。

相比应夫人,贺淳华就是个慈父啊。

不过跟一般人想象不同,像贺灵川这样的官二代出去吃喝玩乐,一般都不用自己掏钱。比如今天又是刘葆葆请他到鸿雁楼吃饭,理由是答谢贺灵川替刘家弄到的通关令,商队已经安全返回。

刘葆葆嘴里说着“用个便饭”,但端上桌的都是珍奇野味,酒也是刘家珍藏二十年的佳酿。

更不用说侍酒的美人是刘葆葆最宠爱的小妾,一双桃花眼水灵灵地,净往贺灵川身上瞟,给他斟酒也是最勤快。

刘葆葆看在眼里,暗骂一声小贱人,却要摆出满脸可惜:“大少,你真要等到十八岁才能开荤?”

“嗯哼。”放下红炆鹿肉,贺灵川要了碟梅渍花生,两粒花生一口酒。

吃了快两个月的大鱼大肉、山珍野味后,他突然间怀念起咸菜馓子浆水面,葱糖烧饼大馄饨了。

从前月头还贷,月末就得吃这些。

可他现在看见路边的烧饼摊,居然还有下楼再买一份的冲动。

好久不吃,他的灵魂会想念啊。

就好像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的中年男人,午夜梦回时偶尔也会想起素得像清汤挂面的初恋。

就在这时,外头传进来一阵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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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葆葆请他在鸿雁楼的二楼包厢吃饭,本来就凭阑而坐,窗外就是街心。

贺灵川往窗外探头,恰好见到原本拥挤的人潮猛然向两侧分开,紧接着两匹高头大马飞奔而至。

他轻轻咦了一声,一眼辨出在街心飞驰的其实不算纯正的骏马,而是带有驳兽血统的混种。其标志就是大头、利齿,青红色的身段,以及赤红外鼓的眼珠。

这种骑兽被命名为戾马,秉承了驳兽的来去如风、耐力奇佳,并且性格暴躁、喜食血肉,在战场上都可以作战力输出。千里挑一的良马二十匹,都未必能换来一匹戾马。

当然,戾马也有上中下的等级差。贺灵川的爱驹就是戾马,乃是西边小国赠予千松郡太守的礼物,精挑细选、品相上等,但与底下这两匹也只在伯仲之间。

马尚如此,人是何人?

两名乘客一前一后,前头是个白袍少年,十七八岁年纪,细眉朗目,眼透精光;后头则是个灰衣客,头戴斗笠,从贺灵川的角度看不见脸面。

白袍少年正前方有一颗鹅蛋大的灵珠悬在半空,滴溜溜转个不停,而马前的人群也被无形的气劲挤开,留出中间的路。

那气劲可不温柔,行人都被扑得东倒西歪,有个胖子倒在后面的摊铺上,把人家热腾腾的米糕都碾成了饼子。

贩子当然不干,两人吵作一团。

这是个怪力乱神的世界,贺灵川倒不觉惊奇,只呵呵一声:“闹市纵马,好大的威风。”

鸢国的大城都有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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