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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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了两年,即建安二十三年(218年)正月,在许县发生了另一起谋反事件,这一次规模很大,影响也很大。
参加这次谋反的有太医令吉本、少府耿纪、司直韦晃、关中人金以及吉本的两个儿子吉邈、吉穆等人。
太医令隶属于少府卿,负责皇宫内的医疗保健工作,是司局级干部,吉本本人情况不详。少府卿是太医令的顶头上司,九卿之一,正部长级,负责宫内事务,相当于清代的内务府,耿纪原来在丞相府当过处长(丞相掾),得到曹操的赏识,提拔他担任了侍中、少府聊。
司直这个官名不常见,但却相当了得,这也是部长级(比二千石)高官,最初是汉武帝时期设置的,辅佐丞相检举百官的不法行为,算是纪检工作,后来撤销,根据《后汉书孝献皇帝纪》记载,建安八年(208年)又重新设置,职责是督察、检举朝中的百官(督中都官)。
金父子职务不详,但他们不是普通平民,他们出身于京兆尹(今陕西西安一带)的金氏家族,这个家族出过跟袁绍一家有亲戚关系的金日等名臣。金与曹操的心腹近臣王必关系很好,王必此时担任丞相府的秘书长(丞相长史),但不在邺县供职,而是受曹操派遣领兵负责许县的守卫工作(典兵督许中事),是掌握许县局势的关键人物。
据《三辅决录注》介绍,这几个人之所以结合在一起,是因为“睹汉祚将移,谓可季兴,乃喟然发愤”,也就是想乱中夺权。他们的具体计划是,利用金与王必的私人关系,想办法借机控制王必,或者把王必杀了,之后挟持天子占领许县,然后引当时坐镇荆州的关羽为后援,伺机成事。金先派人设法潜入王必的军营作内应,因为平时关系不错,王必并无防备。夜里,吉邈等纠集了门人、家僮共一千多人突然火烧王必的营门。金的人在里面作内应,事发突然,王必仓促应战,结果被射伤了肩膀。王必不知道是谁挑起的叛乱,带伤逃了出来,因为平时与金关系最好,竟然投奔到金处,可笑的是金不知道来的是王必,还以为是吉邈等人回来了,黑暗中对王必喊道:“王秘书长是不是死了?咱们的大事看来要成了(王长史已死乎?卿曹事立矣)!”
王必一听吓坏了,赶紧改投他处。据《三国志》记载,王必后来在负责颖川郡屯田工作的中郎将严匡的帮助下,将叛乱平息。
但是,王必伤势很重,十多天后不治身亡。
据《献帝春秋》记载,参与此次叛乱的耿纪、韦晃等人全部被抓,曹操下令将他们就地处死。行刑之前,耿纪喊着曹操的名字叫道:“曹操,只恨我做事不周,被这帮小子给耽误了(恨吾不自生意,竟为群儿所误耳)!”韦晃一边跺脚一边抽自己的脸,表示心有不甘(顿首搏颊,以至于死)。
《山阳公载记》还说,曹操听到王必的死讯,“盛怒”。王必的地位不是很高,但却是曹操绝对的心腹,他很早就跟随曹操,类似于家臣的角色,当年通使长安的重任就交由他来完成。
曹操命令在许县的汉室百官全部到邺县来接受审查,让当晚参与救火的站在左边,没有救火的站在右边。大家还以为凡参加救火的人不会有罪,于是大部分人都往左边挤。哪知曹操的思路刚好相反,他认为半夜没有跑出来参加救火是正常反应,跑出来的人恐怕都是想参加叛乱的,于是把站在左边的人都杀了(召汉百官诣邺,令救火者左,不救火者右。众人以为救火者必无罪,皆附左。王以为不救火者非助乱,救火乃实贼也,皆杀之)。
后面这条记载很有名,也最能反映曹操的奸诈和残忍。但细想一下却不大可能,尽管在汉室名义下的百官此时已所剩余无几,但他们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仍然不能低估,曹操如此轻率地说杀就杀,实在不大可能。不过,借着审理这桩案件,深挖幕后指使,将案件扩大化以借机清除那些平时有不满情绪的人,倒是有可能。
这次谋反事件余波未定,第二年即建安二十四年(219年)的九月,发生了影响更大的魏讽谋反事件。这件事发生在曹操的大本营邺县,钟繇、张绣、王粲、刘、繁钦、杨俊等曹操身边的人,要么因此事被免官、降级,要么有亲属受到牵连。
《三国志》中有十余处提到此次事件,但却没有集中记述该事件的全过程,综合张绣、钟繇、徐奕、董昭、王粲、陈群、刘、杨俊、王昶、文钦等人的传记以及《世语》《傅子》《魏书》《文章志》《博物记》等书的记载,可以看清这件事大致的来龙去脉。
魏讽字子京,是曹操老家豫州刺史部沛国人,很有口才,拿《世语》的话说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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