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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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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家长与陪祭视客人长幼,作揖相请。如年长,由家长与其作揖。如年幼,由陪祭与其作揖。

客人全部坐好后,唱礼:“提壶,上酒!”男家长给首次席满酒后,慢慢退到棚口。总管唱道:“家长行礼,作三揖。”全体客人起立。然后孝子行礼,按辈份儿前孙后,三叩头。首席应下来搀扶孝子。

这时,土工师傅手拿酒壶,来给首次及姑爷满酒,然后讨份赏钱。

村里有这个习俗,男女孝子不得坐在席上吃饭。

吃完饭后,总管宣布散席迁灵。陪祭点燃三柱香,交给主子家一名代表,敬香焚纸,与亡者最后告别。男孝子按顺序排列跪在灵前,女婿搀扶孝子。长男头顶烧纸盆,孙子拿引魂幡。

之后起程上路。

第二天完坟。

村里还有这么一个讲究,就是孝子到人家借东西时,一定要将身上的孝服孝帽脱下来,否则认为无理。人亡后七日为一祭,村里称过七,也叫做七:一七称头七,三七称散七,五七称满七,七七称尽七,也称断七。

逢二七,亡者子女要上坟。或在三岔路口焚烧呼唤,接引亡魂回家。三七四七,在灵位前设供,以香火纸烛水酒祭奠。五七为大七,村里人认为这日亡灵思乡念亲,要从另一个世界回来探望。因此,这日要供莲花与如意,俗语说:

亡男送莲花,

死女送如意。

百样都和顺,

先人升天去。

七七为尽七,孝子及亲朋均要上坟祭奠。村里人还有此说,如亡者有主子,出殡日不得定在三七之内,否则有轻视亡者主子之意。

遇七,村里人称犯七。就是指逢七之日,正巧碰上农历日为七和八的日子,称为犯七。村里人常说:倘若犯七,亡人不吉。这是说,亡人犯七,身逢大难,须生者帮助。就是将各色彩旗,裁成三角形状,粘成旗,如停灵在家,将此旗从灵棺插至坟地;如灵柩已葬,要从龙王庙或阎王庙插至坟地。

村里人办红白事宴,有关坐席的话题还有一说,就是人们平常说的捉鳖席。听老年人说,所谓的捉鳖席,就是棚客正中摆二张桌子,靠左面那张桌子的右手为正席,靠右面那张桌子的左手为次席,这就是捉鳖席。把正席摆在次席的位置上,把次席又摆在正席的位置上,遇上明白人,人家就不坐,主家也没有办法,谁让你摆这种席位?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吗?

仔细想来,这些礼节虽然烦琐,但万变不离其宗。山高挡不住太阳,人多说不过一个“理”字。又比如说,如果坐席不分主次,辈份不分高低,异辈之间相互称兄道弟,那将会是怎样一个社会?讲理的同时,更要讲礼,对祖先,对自己,对子孙,都是一种尊重。

村民礼义:称呼

村民礼义:称呼

礼义,在村民的日常生活中,反映是很突出的,也是丰富多彩的。尤其是在称呼方面,那是极为严肃的一件事情。称呼得体,既可看出一个人的品德与修养,还可以从中折射出一个家庭,乃至一个家族的良好家风与威严的家教。反过来讲,异辈之间随意称呼,同辈之间不分大小,别人就会对你另眼看待。这里的另眼二字,也就是小看人或小瞧人的意思。

先说口语。

以前子称其父为“打”,或“打打”。有些文学作品里,则写“大”。这个“大”,村里人的读音有二个:一个取“小”的反义,读则“da”;另一个读音为“dei”;不知取义。前一个读音取义与现代无异,后一个读音为方言土语,意为父。

解放后,村民称其父,大都如此。即使在如今这个年代,也有为数不少的村民,仍然沿用着这种古老的称呼。祖父在世时,父亲就是这样称呼他老人家的。也有一小部分村民称其父为“爹爹”。由此可见,从小培养起来的口语习惯,是很难改变的。就好比一个人的性格,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毛病”。

记得我小时候刚会说话的时候,称父为“爸爸”。现在想起来,这是有历史原因的。父母都是从中专学校出来的文化人,接触的新生事物,自然要比村里人多些。因此,他们顺应社会发展,让我称父为“爸爸”,将这件事情列入“寺庄村之最”,我以为还是有充分理由的,也是十分有信心的。

子称其母,口语读音为:bai。取同音字代替,应该是:波。近代著名诗人公刘先生,年青时曾在我村附近的庄磨村下乡锻炼,他老人家根据读音,创造出这样一个字来,就是女字过来一个白字,取意为母。 还有另外一种称呼,如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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