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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
我不喜欢我的生活,甚至是厌恶、厌倦、反感的。我越来越发现我的生活除了浪费就是不停地挥霍青春。当我用“生活”和“死活”来比较我的生命时,我发现二者竟然毫无区别。“生活”也好,“死活”也罢,总之我“死活”都得活着。所以一切都得继续,只是,我很煎熬。我朝九晚五,我日夜忙碌,我为别人的生活添砖加瓦,缝制嫁衣。我知道,我的生活很没意思,我期待有意思的生活,非常期待,而且我一直企图找到一种有意思的生活,当然,我没有找到。
我曾经以推理法论证过我的生活,如果我们的生活是有意思的,那我们做过的事当然是有意思的。我们做过的事都有意思吗?以最为基本的吃穿住行来求证,其实我们吃穿住行通常只是下意识的行为,我们并没有觉得多么有意思。据此,我认为生活没意思,最起码意思不多。当然,每个人都可以列举一堆没意思的事,而且个个事例比我恰当。总之我们求证了同一件事情。为此,我更认为爱情荒诞不经。其实我们找朋友谈情说爱吃吃喝喝等一系列动作最终结果只有一个,结婚生子,或者做结婚生子的事儿,如果我们认为这个目的没错的话,那我们的过程非常浪费,但是我们许多人喜欢这种漫长的浪费过程,这在我看来非常不值。总之,人生是徒劳的,甚至是荒诞的。最起码我们容易在一些看似简单的事件上搞复杂,直至一件好事搞得让你狼狈不堪。
三十
大鹏去福建导致的又一个后果是我经常去找“老肉”和王冉,我们三个常去文艺路一家叫“道中道”的茶社。“老肉”原名李成才,在一家广告公司做策划主管,王冉是西安财经学院的老师。我们三个坐在一起有个奇特的现象,都默不作声。而一旦我与其中任何一位单独相处则又滔滔不绝。老肉一直恪守今朝有酒今朝醉,而王冉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所以,一旦我们三人一起谈,那将乱套,争吵不休,因此索性只喝茶,不说话。 txt小说上传分享
你是我的人 第二部分(6)
老肉李成才是我比较喜欢的一个朋友,他很聪明,为人粗犷豪放,感情细腻,博览群书,但是老干糊涂事。他上大学时除了不上课其他什么事情都做。打麻将,上网打游戏,找三陪小姐,打架,等等。这样造成的一个直接后果是毕业后他连续睡了五天,没钱吃饭。那时,他骨瘦如柴,身轻如燕。如今,他浑身都掉着肉疙瘩,我想这是他对以前人生的彻底批判,“老肉”的绰号也由此而来。老肉曾为他女朋友芬妮写过一首叫《礼物》的诗:红色的夜明珠啊,颤抖着,那是我的睾丸。据说芬妮被这首诗所表现出来的一个男人的愚忠、勇敢和才情所打动,义无反顾地跟着老肉,寸步不离。
三十一
我喜欢西安这个城市,这里的一切我都非常熟悉。我也讨厌西安这个城市,因为我越来越发现它似乎并不喜欢我。我从来没有打算离开这个城市,能去哪儿呢?我亲眼看着大雁塔广场在一片乱草中繁华起来,当时,西延路还是一条泥泞不堪的坑洼土路,如今这里也架起了一座立交桥。是的,西安的发展是飞速的,尤其在夜晚霓虹闪耀的时候我倍感自己停滞不前的可悲。
白天,我可以对任何事情毫无感觉,我可以蒙着头一觉接着一觉地睡,我可以坐在办公室抽烟看书。可是夜晚,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我喜欢夜晚,因为我觉得它比白天更真实,当然,夜晚的生活往往让人更沮丧。老肉也喜欢晚上,他喜欢看那些西装笔挺的邋遢老男人一步步将手伸进女人的裙底。高兴的时候,他也会玩这种游戏。我俩穿着拖鞋,吧嗒吧嗒找个座位,我要了一瓶750毫升的陈年威士忌。老肉看着四下晃动的身影,看着一个个在霓虹闪烁下扭曲的腰身,还有在扭曲下发生的疯狂的一幕幕。终于他还是憋不住自己也钻进人群寻找猎物去了。我喝了一口威士忌,看着老肉按照原计划朝一个女孩慢慢凑过去。那个女孩戴着墨镜,像极了一个人。等老肉跟她搭讪的时候,她一直低着头。那是田岚,我确定,她是田岚。
这是我第二次在“1+1”酒吧见到她,不同的是,上次她跟我一样是个漫无目标的消遣者,而今,她成了被消遣者,目的很单一。我看着老肉双指夹着一张钞票,慢慢伸进了田岚的胸罩。我只有喝酒,我无意阻止他们,我看着威士忌酒甁上的那个家伙,他正迈开阔步朝前走去,嗯,这是一种美好的理想,任何人都不可能走得这么洒脱,运动员也不行。
三十二
我喜欢的颜色是水红色,也就是人民币的颜色。田岚喜欢的颜色是灰色,是西安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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