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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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子扬受伤了,在Z市人民医院,你收拾下东西,明天过来吧。”
李秀心里猛的一沉,声音急切:“伤的重不重,有没有生命危险?”
牧镇庭的声音沉稳:“已经没事了”
李秀松了一口气:“没事就好没事就好,一会我给言言打个电话,让她跟我一块去吧。”
“先别打,她还在上课呢,等子扬醒就会转到B市去,到时候在通知她。”
“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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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尔赶到Z市人民医院的时候还才刚到早上八点。此时太阳已经高高挂起,将整个病房照的通亮。
牧镇庭原本是打算等第二天李秀来了再走的,可是临时接到电话,连夜走了。
昨天守在这里的战士们晚上也回了部队。
牧子扬住的是单独病房,房间不宽,里面只摆了张病床,旁边还有一处摆放东西的茶几,和几张凳子。
苏尔也是昨天晚上在新闻联播上看到的消息。她一直以为自己已经把他忘了,可是当她在电视屏幕上看到他那苍白如纸的脸时,心跳顿时漏了一拍。
往事如洪水般汹涌澎拜,让她措手不及。
他最美好的记忆,是这辈子他是她纯真花季里爱上的第一个人。
每个人都有青春年少的时候,而在那些懵懂的岁月了,总会有那么一个人,只需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或者一句话,就让你轻而易举的将其记心里。
苏而认识牧子扬时,才十五岁。花一般的年纪,虽然性格有点和男子一般争强好胜,可终究是女孩子,一碰到比自己厉害的人,就忍不住的敬仰,敬畏,爱慕。
B市一中是,里面的学生不外乎两种人,一是成绩好的;而是有钱或者有权的。
苏尔属于后者,尽管成绩不算太差,但是离一中的录取分数线差了50几分。不过好在苏老板有钱,大手一挥,捐献了一座图书馆,于是,苏尔顺利的进入了B市一中。
五月初的天气,已经开始渐渐有了夏天的痕迹,太阳炙烤着大地,奔跑在篮球场上的少年们挥洒着青春的汗水,朝气蓬勃。
第八节课下课,晚餐时间。同学们朝食堂蜂拥而至,当然,也有例外的,很多男生会在这时间加速奔跑去抢占篮球位。
牧子扬每次都是第一个跑到篮球场的,而后班上的人陆陆续续加入。
有时也会碰上几个抢场地的,不过大家很文明,不靠拳头,全凭本事。
双方各派一名代表,站在三分线以外投篮,一分钟内,谁投中的多,场地就是谁的。
那是苏尔第一次见到牧子扬,她拉着苏墨去跟人家抢地盘。当时她只觉得眼前的男生阳光,帅气,浓眉大眼,五官深邃,轮廓鲜明。当然,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他几乎百发百中的投篮。修长有力的双腿稍稍弯曲,双手捧着篮球,纵身一跃,求球从手中飞出,稳稳的落入篮筐。整个动作一气呵成,帅气的好似闪瞎了苏尔的狗眼。
苏墨是苏而的双胞胎哥哥,苏墨成绩不错,考上了一中,为了让兄妹一起读书,苏老板不惜花费重金把她弄进了一中。
苏尔和苏墨两个都不是轻易认输的主,练了几天就会跑来抢一次场子,一来二去的,次数多了,牧子扬实在是懒得应付,也不比了,直接破格批准他们加入。
之后,苏尔很快就叛变了,不再跟着苏墨混,而是每天都会跟在牧子扬的屁股后面当小跟班。
牧子扬的每次篮球赛,她必然到场,双手做喇叭状厉声疾呼:“牧子扬,加油,牧子扬,必胜,牧子扬 ,帅呆了,牧子扬,酷毙了。”
一时间,流言四起,有的大家都在传牧子扬和苏尔是一对。看到他们的眼神更是暧昧到不行。
牧子扬每次都觉得很无聊,淡淡的应一句:“别在那瞎说,吃饱了没事做的话就去扫厕所。”他是个很有分寸的人,什么年做什么事,什么玩笑可以开什么玩笑不能开 ,心里分外清楚。
与之相反,苏尔从来不排斥别人这样子的猜测,她本来就喜欢牧子扬,所以,流言传的越厉害,她心里就越得意,甚至心里还在窃喜着,某天牧子扬突然出现在他面前,深情的对她表白,握着她手,说着:“当我女朋友吧。”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八卦退潮,流言过境,眼看着牧子扬都高三了,她梦寐以求的告白还没有等来。
那天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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