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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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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顺水,几年下来也算是挣下了不小的家业。

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二十多岁尚未成家,在那个时代可算是大不孝了。原先下仆身份,倒也无人说事,如今小有家业,父母、兄弟姐妹、三姑六婶、左邻右舍、甚至完全不相干的闲人都来替他着急了,成日里劝他早择良偶以留后嗣,如此方能不负父母养育之恩,告慰先祖在天之灵。

其实,打了这多年的光棍,姚远自己心里又何尝不想娶上一位贤良淑德容的良家女子成就百年之好?只是无论幼时在大户人家为仆,亦或长成时自立门户经营生意的经历都大大提高了他的眼界,看不上一般的农家女子。

众所周知,古时人们的社会地位依次为士、农、工、商。姚远几年打拼虽小有资产,可到底还是未能大富,又身为商户,一般大户人家、官宦人家的小家碧玉谁愿意许配于他,于是这事就一直耽搁下来。

后有人相告,原钱塘县令因犯事被朝庭削职为民,其膝下有一女,贤良淑惠有姿容,可求之为妻。姚远闻知大喜,遂托当地德高望众之人携聘礼上门求亲,终成好事。

婚后三年,已有一子一女。这一日,姚远领三五伙计,前往镇江进货,回程时不想遇山贼劫道,伙计惜命弃主奔逃。姚远心疼货物,稍加抵抗,不料山贼凶残,因此丧生。

丢了性命后,姚远的冤魂便守着尸身,只等地府来使引他入阴间。如此空等多日,方有过路之野鬼好心相告,横死之人并无阴差来引领,须自行进入黄泉待阳寿尽时方可去地府受审。姚远初闻此说,也不以为意,只是心念家中妻儿,想着回家一探,了却心愿后即入黄泉。

不料回家之后惊觉自己丧命乃因爱妻与人私通,合奸夫共谋,以百金买通山贼,谋了自己性命。姚远之冤魂一想到那奸夫以后就要住自己的房子,睡自己的老婆,打自己的孩子。急切之间怒发冲冠,却是失了心智。本为冤魂,心智一失,怨念深重,唳气大盛,化为厉鬼!

待其清醒之时,发现那奸夫淫妇并自己的孩儿皆被自己所伤,死状惨不忍睹。那奸夫淫妇也就算了,只是可怜了那尚在襁褓之中,不通人事一对娃啊!

见孩儿们为自己亲手所伤,姚远悔恨大生。只是大错已铸,无法挽回,心中更是恨意难消。又想起山贼加害,遂前往报仇。区区一伙毛贼,如何能是已成厉鬼的姚远对手,不多时便已化为灰灰。杀尽山贼,报得血仇的姚远仍感恨意未消,只怨天心不公,让自己命运如此多桀,故此再也不愿去那地府侯审以求那重入轮回之机,从此做起了孤魂野鬼。

合该姚远造化,百年之后机缘巧合之下已是一方鬼王,手下喽啰无数,姚远也不摆鬼王的架子,平日里和一众孤魂野鬼皆以兄弟姐妹相称,守望相助,如此做鬼的日子倒也过得逍遥自在。不料一日自己的地头来一强敌,自称“战灵”,口口声声要尽除此地诸魂,还人间清平。姚远自忖,成鬼之后除了报仇血恨之外,只误杀自己的一对孩儿,手下小鬼也多为无辜枉死不愿前往阴间之辈,不应遭此大难,是以与那人论理。

说不得几句,那人已然翻脸,身周爆起一团金光,抡起手中重剑直杀得天晕地暗、鬼哭神嚎。姚远无奈,只得全力应战。战至最后,一方孤魂野鬼皆是魂飞魄散,姚远伤重而遁,那“战灵”亦是受伤不浅,无法再行追击,故而姚远逃出生天。

逃得一命的姚远,牢牢得记住了“战灵”这个名号,百年间多方打探,终于弄清了其来历,知其为逗留于世间的异类之头号死敌,故暗中重新组建势力,吸收各种异灵,以求将来有一日得以灭杀“战灵”,为当日魂飞魄散的一众兄弟姐妹报仇雪恨。

几百年间,也曾几次掌握“战灵”的行踪,数次邀请各方鬼王率众与其相斗,或胜或败,无奈结果总是让其逃脱,最好的情况也是取了“战灵”的性命,却不能阻止他再次转生。而如今的姚远,就是叶圣口中的“大人”,省城地界的一方鬼王。

好吧,都习惯了,就继续用城市的某个角落吧。

鬼王姚远:没道理啊,你确定那人自称“战灵”,而不是听错了?

叶圣:大人,属下听得一清二楚,绝对不会有误。而且,他那与传说中毫无出入的,一身金色的灵光亦可佐证。

姚远:唔……这事怕是另有蹊跷。无论何种异灵,转生一次必弱于前世。只因其灵源在转生之时,哪能及时找到合适的宿主!找寻宿主期间,独灵存于三界之内,若无魂魄为其根本,供其滋养,必日渐萎缩,再不可逆转,哪怕强如“战灵”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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