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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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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叹气,放弃了刚刚的念头。

“好吧。”

※※※※※※※※※※

坐在约定的小公园座椅上,她第一百次抗拒心里那股想要抱起狗,就地潜逃的冲动。

“Val,你那个主人是什么样的人啊?”她无聊地向在草地上打滚的小狗喊话:“你在外面流浪了多久?一个月?两个月?他到现在才来找你,不觉得有点没诚意吗?”她刻意不去想那个人最后说的那句话。

“汪!”

“而且你这么乖,他怎么会让你跑出来的?你明明不是会乱跑的小狗啊。”她愈想愈觉得不对。“他一定是那种不负责任的主人,把你丢掉了,然后过一阵子良心不安,才又想把你找回去。”因为心情不太好,她努力把那个要抢走Val的男人想成大坏蛋。

“对不起,可能要让你失望了。”带着笑意的醇厚嗓音从头顶传来。“因为我前几个月不在内地,有人发我的脾气,才故意把它丢掉的。虽然我也有错,但是害傻蛋变成流浪狗的元凶并不是我。”

不用抬头,她已经知道这是Val的主人。“我希望你跟那个人已经没有关系了。这种迁怒到动物身上的家伙,根本应该被拖出去枪毙。”她没好气地回答。

“喔,我已经和犯人恳谈过了,不会再有麻烦。”男人漫不经心地回答。“你在哪里捡到傻蛋的?”

“捷运站。”

男人哈哈笑。“捷运站?”

她很不爽。“有什么好笑的?”

“我以为那位小姐把傻蛋丢到其它县市去子。我这几个月一直东奔西跑,结果她只是随便把它丢在捷运站就算了?”

“说不定她真的把它丢到别的地方去了。”

男人的声音带者浓浓的笑意。“你刚刚自己不也说了吗?傻蛋是一只不会乱跑的狗,如果它被丢掉了,一定会留在原来被丢弃的地方不动,等人把它带回去。所以她根本没有花多少力气,就是随便找个捷运站丢下它,然后骗我说把它丢到别的地方去了。”

她稍微改善了对这个男人的评价——为了找Val,他似乎真的颇花费过一番力气。“你还没有证明你是Val的主人。”

“Val?”男人的声音有些古怪,似乎对这个名字有点意见。

“你说的傻蛋。”她还是不看他,伸手指向在草地上东嗅嗅西跑跑的小狗。“我帮它取的名字。”

沉默几秒,他才又开口:“真是……有趣的名字。”

哪里有趣了?她忍住反唇相稽的冲动。“先生,你说要带来的照片呢?”

“我叫夏行权,你可以叫我Val。”男人低声笑。“你真的不是在开我玩笑?”

她忍不住抬头,想要瞪他一眼,却看见一张英俊的脸。

方正的轮廓上刻着味道浓厚的五官。浓眉大眼、高挺的鼻梁,一张带笑的慵懒嘴唇上面带着淡淡的青髭,非但不显脏,反而更加凸显出他浑身散发的强烈阳刚气息,下颇中央有一道酒窝一样的小沟槽。

带着几分粗犷的英俊样貌,加上高大结实的身材,一双比例完美的长腿,整体而言,这个大概三十出头的帅哥确实是极晶中的极品,让人完全联想不到近来流行的中性俊美等等形容词。

她认识的几个摄影师看到他,一定会想尽办法骗他进镜头。

这种男人不是会让小女生看了心花朵朵开的偶像型帅哥,不过有一点年纪的职场女性绝对无法抗拒这种风流男人。

很可惜,前面那个说法,不适用在她的身上。

在时尚圈混了几年,什么好看的脸孔她没见过了?这位夏先生尽管是近来难得一见的有型帅哥,比起几个当红模特儿恐怕也是不遑多让,但男人不是光靠一张脸就可以的。

不过话说回来,他的衣着倒是为他加了不少分数。象牙色的针织衫配上土黄色的休闲长裤,脚上踏着搭配的同色休闲麂皮鞋,看起来状似不起跟,简单的剪裁、温柔舒适的用色搭配,却充满了大地的味道,很适合这个季节。

会穿衣服的男人不多,过了三十岁,懂得让衣服衬托出自我风格的男人更是稀有动物。

“小姐?”

她觉得耳朵有点热,知道自己职业病又犯了。看到好看的人,就急着将人家晶头论足一番,完全忘了事有先后。“你真的叫Val?”

他微笑。“好巧,对吧?”

巧的不只是这样,她总觉得“夏”这个姓氏有点耳熟,像是在哪里听过。

“我叫傅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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