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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天之後,他才精疲力盡地從學校回家,眼底的血絲昭示著他的疲勞。

他早晨八點到家,本該是上班的時間,但推開門,秦煜的身影赫然入目。

他坐在沙發上,身上穿的還是那天出去辦事時的衣服,臉上的疲態看起來不比自己少。

茶几的菸灰缸中按滿了菸頭,但仔細看都沒燃盡,像抽菸的人吸了兩口又摁滅。

時初放輕了腳步,一句「怎麼了」還沒問出口,就聽見秦煜乾澀沙啞的聲音傳入他的耳中。

時初聽過類似的語氣。他小時候,母親每一次被打之後都會為父親找各種理由,明明被打的人是她,她卻依然為那個男人說話,依然試圖通過做各種事情讓那個男人回心轉意,她依然希冀著那個男人能有一天變好。

可是並沒有。

於是,終於有一天,她說,離婚吧。

那時候,她的語氣很輕,但時初知道這和以往她說氣話或者別的什麼話的時候不一樣,她已經對父親絕望了。

所以她的語氣決絕,沒有迴轉的餘地。

從此之後,時初知道,一個人拼盡全力但還是未能獲得想要結果時,是會用這種語氣說話的。

現在,秦煜在他眼前,用這種語氣和他說,

「時初,分手吧,我累了。」

第21章

兩天前,秦煜在外辦完事,將車開去生鮮超市買了大堆食材。雖然時初說了是給他做飯,但他買的幾乎還是時初愛吃的東西,其實也沒有特意,就是自然而然地那麼做了。

畢竟多年的習慣。

結帳的時候遇見了公司曾經的員工,一個文文靜靜的小姑娘,因為升學在兩年前離了職。她排在秦煜旁邊那一隊,和他平行站著,朝這邊瞄了好幾眼,一副想打招呼又不敢的樣子。

秦煜餘光看見了,覺得眼熟,在腦海中搜尋一圈,想起這個小姑娘,於是朝她點了點頭,笑了下。

小姑娘受寵若驚,磕磕巴巴和他打了招呼。兩個隊伍前面的人都沒有挪動的意思,於是小姑娘過了會兒又把頭轉過來,小聲跟秦煜搭話,問他買這些東西回去是要自己做飯嗎。

如果再早個幾年,秦煜一定會說,不,是我男朋友給我做飯。

但他早已經過了那個逢人就將自己的情緒表達出來的年齡,眼前這個人和他也並不熟,沒有多說的必要。

所以他只回了一個簡單的「嗯」。

倒是小姑娘想起了什麼,指著他袋子中的一盒芝士牛肉卷叫道:「這是給時哥買的吧!」

這家超市的芝士牛肉卷很出名,愛吃的人不少,時初就是其中之一。但也正是買的人多,牛肉卷供不應求,每天限量供應,動輒要排幾小時的隊去搶。

如果不是因為要買這盒牛肉卷,秦煜早就已經在家了。

但一盒十個人裡面有八個人都愛吃的牛肉卷怎麼足以讓小姑娘想起時初?秦煜看了她一眼,帶著點兒探尋的意味。

小姑娘剛才還一副文靜害羞的模樣,提到時初臉色就開始微微泛紅,語氣中帶了點興奮:「秦總,你們感情真好!我記得之前還在您那邊工作的時候就經常看見您下班之後過來給時哥買這個,沒想到現在還」

小姑娘說著,突然被身後同行的朋友拽了一下,她這才意識到自己說的有些多了,於是閉了嘴,不好意思地低下頭去。

秦煜面上不太在意地笑了笑,心裡卻想,他以前果然從不會在別人面前遮掩自己的感情,公司上上下下沒有人不知道他和時初的關係。

這樣不好。

時初就從來不會在自己的社交圈主動提起他——無論是出於怕多生事端還是單純覺得沒必要。

其實他也不是覺得不公平或者像小孩子一樣,自己做了什麼,就非要別人也做什麼。以前倒是有這樣的小心思,不過現在他不得不承認,時初確實考慮得很周到,知道怎麼儘量減少這段關係對他的影響。

他一開始確實不太在意,而是用自己的方式在時初的社交圈狂刷存在感,他一廂情願地認為時初只是因為內斂、害羞或者不自在而不願意將關係公布,沒有關係,由他來打點一切。

然而後來他才發現,未必是他以為的原因。時初讀博士,以後有極大的可能留校任教,讓太多人知道自己同性戀的身份並不利於職業發展,所以他不願意承認秦煜,一開始在同學前也是以「朋友」兩個字介紹他。

連老楊都是「知己」,他卻只有一個普通的「朋友」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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