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加精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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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了整首诗,李缙拿着笔,又审视了两遍,他不是看哪个字不好,要修改某句诗句,而是在检查错别字,要是因为习惯,一个不留神把哪个繁体字写成了简体,那就要闹出大笑话了。
待检查完错别字,李缙这才放下了笔,顺手拿起桌上的那个铜铃,叮叮当当地摇了起来,他是第二个交卷的参赛选手,此时距离开赛仅过去了一刻钟的时间。
李缙摇铃之后,负责评审他这一排人所作诗句的那三位评审,即刻起身离开了评审席,向他走了过来。
李缙为了表示对评审的恭敬,早就站了起来,他拿起桌上的纸张,吹了吹未干的墨迹,等评审走到近前,躬身呈了上去。
那三位评审当中其间的那位花白胡须的老者,接过李缙呈上的诗句,展开先看了看他的字,接着看了看诗名:“《马嵬》?”
这马嵬是个地名,是杨贵妃缢死的地方,这大多数人都知道,但作为诗名,就比较抽象了,不看诗的内容,很难知道以此二字为名,要表达的是什么东西,因此那位老者继续看了下去,并且一边看,一边把整首诗念了出来:“莫唱当年长恨歌,人间亦自有银河,石壕村里夫妻别,泪比长生殿上多。”
“嗯。”那位老者看完点了点头,把诗句交给了他右手旁那位半白胡须的老者,那位半白胡须的老者接过纸张,默默地看了一会儿,又把它交给了最左侧那位全黑胡须的老者。
这古代年长一些的男子,下巴上基本都有胡子,人之发肤,受之父母,剃胡子那是对父母的大不敬,是不可以的,所以就算不便,也必须得留须,但也有两种成年男子下巴上是无须的,一是太监,二是天生就不长胡须的人,前者还好些,也算情有可原,可是后者就不一样了,他们一生都会遭受到别人的讥笑和嘲讽。
因为在古代,胡子不仅是一个男子外在仪容的一部分,还是一个男子的尊严、个性、风度等等标志的象征。
甚至有的时候,胡子还会成为一个男子的名片,比如说你长了一副修长的胡子,那人们就会认为,你这个人多半像关二爷一样德高望重;如果你长了一副虬髯络腮胡子,那你肯定像张三爷一样脾气暴躁;如果你长了两撇儿鼠须,那你一定爱耍小聪明,境界不高……
另外,除了标志、象征性作用之外,这胡子也是有实用性的,它还是一件极好的把玩道具,当一个男子高兴的时候,他会捋胡子;不高兴的时候,会吹胡子;思考的时候,会捻胡子;无聊的时候,会揪胡子……总之有多种玩法,想怎么玩,就能怎么玩。
不过这胡子虽好,可一旦长了还是有诸多不便的,最起码吃起饭来就很不方便,还有晚上和老婆在被窝里干那事的时候,想亲个嘴神马的也极为不便,除非你能把它变成情趣用品,否则有不如没有。
但是到了清末民初的时候,随着封建王朝的破灭,加之西方文化的影响,男子留须这个千百年的旧例也渐渐被破除掉了,到了21世纪,已然很少有男子留胡子了,李缙也没留过胡子,他也不喜欢留胡子,可如今身处明朝,就算他不喜欢,他也得留胡子,只是他还年少,现在还没有长胡子呢。
在那位全黑胡须的老者接过纸张,观看诗作的时候,那位花白胡须的老者问那位半白胡须的老者:“你觉得如何啊?”
“我认为这是一篇难得的好文章。”那位半白胡须的老者先肯定地评价了一句,“这首诗不但诗句工整,而且寓意深刻,它将《长恨歌》中所描写的唐玄宗和杨贵妃的悲情故事,与《石壕吏》中所讲述的普通百姓因遭受徭役离乱而家破人亡的苦难生活,作了映衬比照,说民间百姓的悲惨遭遇,远非帝妃那些悲情故事可比,如此不落俗套,另翻新意,实属上乘之佳作啊!”
“我和贤弟的看法不约而合啊,此诗虽为抒情之作,实际上却是议论之诗,前两句借马嵬为题提出了论点,后两句借用典故进行了论证,这论点和论据的材料本来都是旧的,但此子化陈腐为新奇,竟能使其为自己新提出的论点佐证,旧的也变为了新的,颇有点铁成金之妙啊!”那位花白胡须的老者说完,又问那位全黑胡须的老者,“看完了吗,你认为怎样啊?”
“不用去唱当年皇帝妃子的悲欢离合,在人间也有银河可以使夫妻离散,石壕村中那些夫妻他们诀别时流的泪水,比唐玄宗与杨贵妃在长生殿上洒的那点泪水要多得多。”那位全黑胡须的老者先是解释了一下李缙所作的那首诗的大概意思,接着又说,“所以没有必要大书特书,这摆明了是在批评白翁啊,可又自有其道理在,这个道理便是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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