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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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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无意间在文库看着这篇文了,觉得不对劲,因为这篇文的CP和lz描述的CP不一样,是lz描述的那个受和某个“原创”人物CP了。

我当时就很别扭了,但是原lz姑且算是给了授权吧,总觉得我一个路人不好说什么。

今天那个帖子被盯上了,一个这个衍生文的读者的回帖,大意就是这文才是正品,帖子是衍生,文里那个原创人物才是正牌小攻……

我心头一阵无名火起= =|||于是大致翻看作者在红晋江的地址和LJJ的专栏(文案,第一张开头,最后一张结尾这些显眼处),都没有看到作者声明这个萌段子的来处。而ljj的文案,几乎可以说照搬这帖主楼。

想说那文的CP和原帖不同,那么原帖这些萌段子几乎都和你的CP是没有交集的,用他们意义何在啊?用了又为什么不表明出处?

萌的攻被人当成盗版这种事真的很让人火大啊!

№0 ☆☆☆==于2010…09…18 23:08:14留言☆☆☆

“下限”了:

先斩后奏用了段子还拆西皮,觉得有点下限了

№14 ☆☆☆= =于2010…09…18 23:22:11留言☆☆☆

“臆测帝”出场:

想说XQ的姑娘们也不要脾气这么好,看那帖lz的语气,她是不想被拆CP的,那就别给出授权啊……对方下不来台不好收场也不能怪你。掐架的时候坏脾气要不得,这种时候还是应该有点脾气的啊。

№17 ☆☆☆= =于2010…09…18 23:34:51留言☆☆☆

终于有人求证后说了句客观话:

姑娘你就算是树洞,也严谨一点好不好?

那文恰好有人推荐过,虽然没看,还是蛋疼地去求证了一下。那文作者发文虽然是26号,用到XQ帖的章节却是29号发的,并且在章节中段就给出了引用声明(因为不是在头尾,姑娘你粗略翻不容易注意到,但是那文的读者必然是都能看到的)

以上,是帖子的原处,//xxxxxxxxxxx

如果直播的姑娘介意,这一段请无视吧。

下面继续——

№48 ☆☆☆糖小川于2010…08…29 22:11:39留言☆☆☆

发文时间只比要授权的时间早两分钟,可见不像是蓄意偷梗。你就当作者轻视授权程序行为欠妥吧,原帖楼主都不介意了,何必事后找事情呢。

因为有不明真相的人士(我更怀疑是黑,如果他真看过文,也该看到那个引用声明的)在XQ帖回帖,就拉到作者头上,说作者下限什么的,有点过分。

№23 ☆☆☆虚藏于2010…09…18 23:42:56留言☆☆☆

到目前为止只有这位去求证之后回了帖,马上就被攻击【亲友团】了:

= =证据摆在眼前,做错了就出来道歉,亲友团不必洗白的这么用心

№29 ☆☆☆= =于2010…09…18 23:50:48留言☆☆☆

很明显作者开始写文的时候就打算用这个梗了,亲友还要说什么用到直播贴里情节是哪一天……就算这样你都洗不白嘛

№35 ☆☆☆= =于2010…09…18 23:56:10留言☆☆☆

如果糖作者跟亲友在刷这贴,我建议4点,

1是联系原LZ好好的沟通道歉,起码有个说法。 ——授权已经要到了呀道德帝大人!

2是把那个NC读者踩到够,那么招仇恨的言论不早一日扑杀死的就是作者你。——不明真相迷糊路过的读者要被踩死了好惨烈!

3是跟XQ的姑娘们斗嘴喊黑没好处,GN们都是基于事情进展来8的,别本末倒置了。——确实大家都不敢跟XQ那儿发言!

4是请你以后能不能别用别人的梗了,自己想那么困难么? ——原来一条新闻被路人直播出来,新闻就变成了路人的创作路人的梗。路人以后别看新闻了好吗?自己想新闻那么困难么?

№55 ☆☆☆听不听由你于2010…09…19 00:11:38留言☆☆☆

我的建议,千万别去帖子里踩人,那里气氛很好的,不想毁了那么好一张贴。所以有事情完全可以出来解决。不搅混水。

另外就是我建议挂墙头几天,这事让人知道了才叫好,我就是不希望LZ被人冤枉,还有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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