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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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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人的复杂,还表现在她得知贾母王夫人定了宝钗之后的喜悦,后又担心这消息宝玉受不了,还会催了林姑娘的命。于是又去王夫人跟前道了担心,“还得太太告诉老太太,想个万全的主意才好”,直接引出后头的暗箱操作,调包计的实施。袭人的多次对主子效忠,后果都很可怕。

袭人也有闪光处,她跟宝玉有一段关于身份的对话。宝玉到她家作客,见了她那穿红袄的姨姐姐,回来一直念念不忘,说若得她在咱们家就好了。袭人冷笑道:“我一个人是奴才命罢了,难道连我的亲戚都是奴才命不成?”害得宝玉再三道歉解释。而袭人本人,却是努力想改变自己命运的。王夫人对她“品择了二年”,便百般信任,暗中给她提高了月薪,除了尚未履行手续确立名份外,实际上她已经有了类似赵姨娘的二房待遇了。

最后,贾府被抄,发配丫头,王夫人决定遣嫁袭人。袭人便想到了死,却又三番几次都死不成。明代有人写过一诗,有“千古艰难唯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用了春秋时息夫人事二夫的典故,讥讽贰臣。袭人若配这诗,倒是有另一番意味了。她先想到死在贾府,又怕把太太的好心弄坏了,该死在家里才是。待见到哥哥为她筹办婚礼周全,又想若死在家里,岂不又害了哥哥呢。于是到了夫家,命运安排,夫婿竟是名满天下的名优蒋玉函。虽然从未谋面,但在前面第二十八回时行酒令,蒋玉函便念了句“花气袭人知昼暖”,连薛蟠都听出是念到了宝玉的宝贝儿了。宝玉虽与袭人有过“初试云雨情”的经历,结果却是:“堪怜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从袭人结局看,续书倒是没有违反曹公原意的。但失之简单敷衍。曹公八十回后面的章节遗失,实在是千古遗恨的事。各个人物的结局下场,几乎都在八十回之后。高鹗无论识力笔力,均多有不逮。因而后四十回虽然勉为其难将各人结局交代了,但只是对曹公前八十回所作种种暗示作出简单化的理解,因而在削弱原著的悲剧意识,减低其震撼力方面,造成的影响不可低估。据多个版本的回前总批透露,贾宝玉最后衣食无着流落街巷,境况极其凄惨落魄,靠袭人和玉函接济方得苟延。这才是曹公红楼原旨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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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视晴雯(1)

如果说,晴雯撕扇这种怪戾做法是她争取平等捍卫尊严的手段,那么,“补裘”一节便是淋漓尽致地展现了一个下等人所具备的一点也不亚于那些上等人的聪明才智和优秀品质。

作为贾府中的丫头,在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自然是下等之人。曹雪芹在写她们的时候,却倾注了满腔的热情。其中两位,鸳鸯和晴雯,他完全是仰视着运笔的。从回目上我们就可以看出,“金鸳鸯三宣牙牌令”、“勇晴雯病补孔雀裘”,鸳鸯身上他用了一个“金”字,晴雯身上则用了一个“勇”字。把两个褒义词用在丫头身上,曹公好眼力!他还通过宝玉之口,赞许晴雯是怡红院中“第一等的人”。

说实话,《红楼梦》中给我震撼最大的人物中,晴雯仅次于林黛玉。

晴雯这个人物,她的悲剧色彩从她的生命一开始就很浓重。她名列“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之首,其判词为:“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这虽是太虚幻境中的记录,却可以看作曹雪芹为晴雯命运定下的调子,甚至是一个简单的写作提纲。

晴雯自幼失怙,是一个不知祖籍不晓姓氏的孤儿。先被赖大买来做丫头。这赖大是贾府的管家,吃里扒外,也弄了一份像模像样的家业,他那“宅业”的规模,还真有点像个小荣国府的样子。不过再怎么暴发,按身份也是奴才。晴雯算起来该是个奴才家的奴才。“身为下贱”,莫此为甚。晴雯小环境得到改善,得益于赖大家的有事没事带她到贾府里去玩耍,贾母见这十岁的小丫头聪明伶俐,喜欢上了,赖大家的顺手就把她当个礼物孝敬了贾母。贾母又疼爱宝玉,于是晴雯便作为宝玉的丫环,与宝玉相处了五年零八个月。这不长的一段时光,是晴雯生命中最快乐最有光泽的篇章。

宝玉是很喜欢晴雯的。除了爱情之外,真挚、体贴、关爱、心气相通、互为欣赏,什么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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