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变异体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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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死!”
身材无比健硕的大汉怒声吼道,此人看起来简直就是个人形怪兽,足有两米开外的身高,两条手臂比张一诺大腿还要粗上一圈,脖子中间看不见喉结,被一块块肌肉所覆盖,就连脸上都是一条条紧绷的肌肉线条。
壮汉漆黑的皮肤像打了鞋油一样,简直就是一个名词。
黑又亮……
“男爵,闭嘴!”鹰眼头一次收起笑容,声音冰冷彻骨:“控制不好自己的情绪,给你在强的力量你也只是一头野兽。”
全身皮肤“黑又亮”的男爵立刻低下了头,刚刚还是愤怒的雄狮,现在却像小猫一样佝偻在一旁。
张一诺眯起眼睛在其他人脸上一一扫过,他发现当鹰眼怒斥男爵的时候,其他人也都马上低下了头,缩缩着肩膀,生怕鹰眼的怒火会烧到自己一样。
“看来这个鹰眼不简单啊!”
张一诺在心中暗道,无论一个人有什么魅力,当你把他放到一群野兽中时,他是无法让野兽乖乖听话的,除非,你比他们还狠,还凶,还没人性。
鹰眼,看起来就是这一种。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没事就让我们走。”
孟红英早就受不了了,这帮混蛋玩意儿围着他们不停打屁,也不说个正经事。特别是她面前的那个什么小鼠小耗子的,那双眼睛一直盯着自己的胸口,拿着个小刀儿在那得瑟来得瑟去的。
孟红英双枪保险已开,恨不得现在就把他们这些屁精射成蜂窝煤。
“呵呵,小姐,我没说不让你们走啊?”鹰眼歪了歪头。
“好,我们走。”
孟红英脾气也上来了,什么安全不安全,命令不命令的全都忘了,抬头便要向外走去。
“啪……”
对面的小鼠突然一枪打在孟红英要落脚的地面,子弹的威力令孟红英头皮发麻,草坪完全被轰碎,在她脚下留下一个足有碗大的坑。
这他娘的是什么子弹?
听到枪响。
张一诺,大壮和孟红英飞快举枪。
既然对方开枪了,那此事也不可能和平了结,大家喝喝茶,拉拉家常,就各回各家了。
“。”鹰眼伸出一根手指慢慢摇晃,“你们最好不要冲动。”
“卡卡卡……”
围在四周的人全部将枪口指向张一诺他们,枪栓拉动的声音格外刺耳。
“不要开枪,不要开枪,让我走,我……我,我和他们没关系,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凌祥抱着小男孩,拼命为自己开脱,他不知道什么国家大事,也不知道什么忠诚和信念,在他眼中只有儿子是最重要的,只要能让他儿子活下来,他愿意做任何事。
鹰眼轻蔑的看了他一眼,嘴角勾出一丝冷笑。
“不要开枪!”
李建国小声命令道,他不是不想开枪和对方火拼,但是他必须分析战场局势,他们只有四个人,而且除了大壮有一把95式长枪之外,其他三人都是短枪,而且弹药有限。
李建国四个人的子弹加起来也没有30发。
但是反观对方,对方足有7人,其中有5人手中端着xm8,1人抱着pm狙击步枪,那个“黑又亮”的男爵则扛着6管机炮火力神。
这他娘的哪里是打仗?这完全就是单方面的屠杀,李建国这四个人估计一个照面就被撕碎了。
“都是当兵的,有话就痛快说,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把我们当猴耍有意思?你不觉得这么做有失军人的尊严!”李建国盯着鹰眼,沉声说道。
“哈哈,军人的尊严?”鹰眼笑了起来,“我可没有那种东西。”
“把那个人交给我,就放你们走。”鹰眼突然指了指趴在地上的吴世。
“什么?”
李建国愣了愣,要吴世干嘛?他现在半死不活的,而且吴世是什么人李建国非常清楚,他绝对不可能是外国人的间谍,他祖祖辈辈都是老实本分的农民,好不容易坟头上冒青烟儿弄出这么一个有本事的儿子。
“我的话已经非常清楚了,要死要活?看你自己的了。”鹰眼点头说道。
“怎么办?”
大壮握枪的手中已经满是汗液,非常明显,现在硬拼只有死路一条。
可吴世是自己的战友,不管他会成为变异人也好,变异狗也好。他都是一名共和国的军人,就算死,也没道理让这些老外插手。
李建国心中更是焦虑不安,将吴世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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