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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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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巾不是被打退的,而是天色已晚,他们也疲累了,所以才让唐县躲过一劫。

“哈哈,许应老儿听好了,等我何曼休息两日,在来取你狗命,到时定让唐县鸡犬不留。”

‘何’字帅旗下,一位骑马的黄巾首领,在撤退时手持铁枪,指着城头大肆辱骂了一遍。

面对耀武扬威的黄巾军,唐县上到县尉许应,下到唐县士兵,皆是一脸难看,有的恐惧、有的无奈、有的悲愤。

如今大汉离黄巾起义已经过去四五年了,可各地依然有不少黄巾余孽,四处劫掠,猖狂至极。

面对愈演愈烈的黄巾余孽,疲弱的朝廷根本无力镇压,只能靠各地官员、豪强募兵自守,打的过就打,打不过就只能被黄巾洗劫一次了,别指望朝廷会有援兵。

像唐县这样的小城,城墙低矮,兵员不足,面对何曼的三四千黄巾,只能归宿防御,听天由命。

“现在是公元188年,中平四年,按照历史发展轨迹,何曼和麾下刘辟等家伙,以后几年应该会逐渐扩大势力,直到被曹操斩杀。”

王季用舌头舔一舔干裂的嘴唇,眼里露出一丝思索,这家伙不简单,不知道唐县能不能守得住,一旦失守,像自己这样的官兵,尤其还是队个率,下场会很惨的。

“王队率,许县尉又命,所有队率已上军官所尽快休整,戌时一刻赶到中军营帐议事,不得有误。”

还没歇息一会,就有一个穿着竹甲,手握腰刀的县尉亲兵赶来,他和王季一样,竹甲配上了护腕何腰甲,这是军中队率和亲卫的标准配件,不像一般士卒只有胸甲何背甲。

“知道了。”王季点点头,就起身离了城头,向城内军营走去,他好歹也是一个队率,相当于连长,不用干打扫战场的粗累伙计,至于清点伤亡战功什么的,自然也有军中主薄来干。

唐县军营设在城内的西北角,原本这里是郡县兵的驻地,不过后来黄巾起义爆发,各地豪强、官吏得了募兵自守权,唐县县尉就把这里改成了临时军营。

军营里包括辎重和军官独属营帐等,大约有三四百顶军帐,外部有木质栅栏、鹿角等防御设施,内部规划整齐,哨兵、笙旗遍布,到颇显军营肃杀之气。

王季是队率,有单独一只军帐,军帐是用数层黑色麻布制成,外面铺了一层防水竹席,大约四步长宽,四角有木桩和绳索固定。

回到军营他先是打了一桶清水,然后才回到军帐。

“哗啦啦”

一瓢水从头浇到脚,洗掉了全身的血液和汗水,露出了他那健壮又精悍的身躯。

古铜色的皮肤,结实而棱角分明的肌肉,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完美,就像健美冠军一般。

可是你凑近仔细一看,就会倒吸一口凉气。

刀疤、枪伤、箭痕等七横八竖的,就像蜈蚣一般,爬满了他的前胸和后背,甚至就连腿和屁股上也有好几道。

伸手往上一摸,就在左脸颌骨和脖子相交的地方,有一道淡淡的刀伤,王季记得很清楚,那是两年前的一刀,差点要了他的命。

“从黄巾起义的第二年到现在,来到汉末将近四年了,没死在战场上,真的是侥幸。”

王季,现代的一名普通青年,偶然灵魂穿越到东汉末年,附身在唐县的一位新兵小卒身上。

以后几年,或是平定境内黄巾,或是防御黄巾攻城,王季经历了大小数十战,屡次生命倒悬,如果不是他有上辈子的伤口护理知识,如果不是他本身有一定武艺基础,恐怕早就死在战场上了。

一个小卒,尽管是穿越者,如果死在战场上,那也是白死,没人会记住一个死人的名字。

不过,所幸他活下来了,而且结果也不错。

四年征战,他从一名新兵,一路累功升为伍长、什长,直至队率,当初连鸡都不敢杀的少年,也逐渐成长为一名见惯生死,杀敌无数的老兵,身上那密麻麻的伤疤,就是他荣誉的象征。

老兵,从一个现代普通青年,转成一为沙场老兵,这其中的艰辛和痛苦,只要王季自己明白。

“古来征战几人还,将军难免阵上亡,不知道我还能活多久。”

甩甩头,擦干身上的水迹,在换上一套布衣,穿上竹甲,王季就到军营火头那里打了饭回来,三个大馒头,一碗猪肉炖大菜,外加一份凉拌小菜,就是队率的标准伙食,虽然不见得多好,但在流民遍地,经常饿死人的今天,这,已经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了。

吃完饭,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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