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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书宇低头看向放在桌子上的银簪,惭愧道:“此物贵重,待事情了结,我定完璧归赵。” 沈喻灵静静听着,并不反驳,心里想的却是另外一种回答。他既拿了,便没有再还回来的道理,届时只需随便找个借口便能糊弄过去,叫他继续戴着。 沈喻灵环视四周,这里的居住条件比茅草屋好上许多,不怪林书宇会答应来太平酒楼打杂。 只是从一踏进这里便萦绕在他鼻息之间的妖气,让他着实有些难办。 主动邀请林书宇父子来镇上生活,又汇聚了如此强大的妖气,这里必定住着那个为祸一方的血妖无疑。 收服妖物对他来说只在一瞬之间,完工以后他还能用什么理由继续待在林书宇身边呢? 如此想来,这血妖一时半刻还收服不得。只要这妖在他眼皮子底下看管着,便没有机会再出去害人。待他先借收妖这个理由麻缠林书宇一段时间,随后再找个机会收妖吧。 这晌,沈喻灵的脑子山路十八弯,已然将前路分析了个九曲回肠。同时,林书宇的脑子也没停下,一直滴溜溜转着。 忽而,他定睛看向沈喻灵,冷不丁问道:“神仙,你吃肉吗?” 你今天夜里要住这儿吗? 林书宇借用太平酒楼后院里一口暂时不用的大铁锅把火升起来的时候,沈喻灵还在回味刚才那番离奇的对话。 “神仙,你吃肉吗?” 沈喻灵耳朵一动:“什么,肉?” 林书宇心说那不是你拿来的鲜肉吗,你还问我?他答道:“呃,应该是猪肉吧。” “不是,我的意思是……没什么,不重要。” 沈喻灵自说自话,屋内陷入一片短暂的沉默。 林书宇顿了几秒,仍不死心,照旧问道:“那你吃吗?” 沈喻灵实诚道:“一般不吃。” 林书宇的神情有一瞬间的失落:“哦。” 沈喻灵改口道:“偶尔也吃。” 林书宇眸光微动,但又害怕唐突了沈喻灵,一时犹豫到底该不该去生火炒肉。 沈喻灵强调道:“你做的话,我姑且可以一吃。” 林书宇这下才算彻底拨开云雾见太阳,喜气顺着鼻梁蔓上眉梢,带动他整个人的精气神都饱满充盈起来。 “你等着,马上来。” 他牵起林无情的小手,拉他一起去了后院。 别看林无情年纪小,生火可是一把好手。他在林书宇身边别的没学会,就是学会了如何生火添柴扇风。 日子长了以后,林书宇还会发现他的另外一项技能,也和火有关,叫拱火。不过那都是后话了。 林书宇独自一人带娃生活这么些年,烹饪技能突飞猛进,从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富家少爷,变成如今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良家煮夫。 生起火来,烧热了锅,他抄起锅铲,三下五除二就将一盘小炒肉端了上来。筷子递给沈喻灵,热切的眼神也一并递了过去。 “神仙,你尝尝看。” 沈喻灵自成为神仙以来,每日只餐夕风,只饮晨露,凡间之物,许久不曾入腹,他都快忘了这肉的滋味了。 拢起衣袖,夹了一口,放入口中,滑嫩的触感立刻在他唇齿之间爆开,肥美的汁水顺着喉头滑过味蕾,喷香四溢,引人垂涎。超乎寻常的好吃,他一时有些愣住了。 林书宇以为是菜品做失败了,紧张得一下子变了腔调:“怎么,是不好吃吗?” 他赶忙回想自己方才是不是将糖和盐看岔了,还是将酱油和醋弄混了。 林无情嗅着那肉的气味,哈喇子几乎淌在地上,他忍不住伸手捏了一块放进嘴里,幸福得叫出声来:“爹爹,好吃!” 林书宇松了口气,再去看沈喻灵时,发现他正沉着气,缓缓摇头,一副怅然若失的模样,怪哉:“那是……不合神仙的胃口吗?” “不,很好吃。我只是觉得……”沈喻灵苦笑道,“做神仙不如做人呐。” 林书宇总算松快了些,陪着沈喻灵笑了笑,低头拍拍林无情的肩膀,招呼他说:“外面锅里给你留的还有,别吃这个盘子里的,去。” 林无情像得了天下大赦般开怀,风一般跑了出去,一头扎进锅里,大快朵颐。 沈喻灵遥望林无情的背影,道:“其实无妨的。” “神仙大度,但是小孩子家家的,不懂规矩,怕他唐突了你。” “不会,我同他聊过几回,他很可爱,也很率真,是个无忧无虑的孩子。”沈喻灵将目光拉回到林书宇身上,“多亏有你,将他养得很好。” 林书宇惭愧道:“我亏欠他太多,只能想尽办法弥补,希望他长大以后不要怨我。” 沈喻灵试探地问:“无情的娘,去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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