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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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氏又道:“我撒死坠命拿刀对着脖子,才阻了你们爹的人,但他们说只给我半个月的功夫叫我去个念想儿,这孩子依旧要死。可宝如你说说人养孩子只有越养越疼的我整天眼不眨的瞅着怎舍得这孩子死?
你求你爹一句留了这孩子的命吧。”
按理说,像永世子这孩子父母双亡,又还穿过皇袍也到了记事的年纪怕朝中大臣要借他生事,都是不能留的。
既是顾氏和李代圣生的,李代瑁当然不肯留,要杀他也在情理之中。
李氏今天两番问孩子要不要回荣亲王府,其实就是在暗示宝如,这孩子一点也不念顾氏,也没有记李代圣被杀的仇,除了玩就是吃,还是个傻孩子。
一个六岁的孩子,是为了一份潜在的威胁就杀了干净,还是留他一条命,留着危险养大他。
宝如敌不过李氏一脸的期望,别过眼应了句:“回头我劝一句,但我父亲听不听,就难说了。”
关于永世子那孩子的生死,是掌在李代瑁手里的。父母的债,按理不该由子女还偿还,但摊上顾氏和李代圣那样的父母,那孩子的苦命,就算是注定了。
临到要分别了,李氏才说起顾氏来:“叫悠容和少廷几个都放宽心,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只要几个孩子争气,无论什么风言风语,也经不住岁月,再有件别的事儿,人们就把眼前的事儿给忘了。”
这胖王妃一直有大智慧的,宝如听她一席话,倒暗自有些后悔,虽说少瑜性子脱缰,可真做了皇帝,说不定比少陵更好了?
但这也不过转念一想而已,其实于李少瑜来说,有一个闲王称号,满世界天马行空,才更符他的心思吧。
出了王府,回程的马车摇摇晃晃,杨氏忽而道:“那孩子在咱们府的时候,小犟驴一样,毛都不顺的,这胖胖儿的王妃养了两日,瞧着毛根都顺了许多。”
在宝如看来,永世子忽而变乖,其实是因为他感受到了李氏的爱的原因。于一个孩子来说,不论父母对他们寄予多大的雄心壮志,他们想要的,是无论何时抬头,或者回头,能看到亲人双目的凝视和赞许。
李氏虽说纵孩子,但无疑给了孩子很大的安全感。她一味的放纵宠溺虽说太过了些,可有一颗善心,教出来的孩子都是善的。
顾氏也爱孩子,但她的爱带着无与伦比的野心,可以想象,整日便抱着永世子,也心不在焉,时时想的,是如何能叫他当上皇帝,并通过这孩子,踩下白凤那个死对手来。
这样,孩子又怎么会真心实意喜欢她呢。
车行到半路,忽而几匹马自四周冲过来,将辆马车团团围住。杨氏一撩帘子,见是儿子,宝蓝色的蟒袍衬着白肤笑脸,略一欠腰,伸了只骨结分明,欣长的手出来。
宝如也猜他是要带自己出去,才想往外爬,杨氏一只手已经伸了过来:“她这有身子了,不能骑马,好端端儿不叫她在床上躺着,你要带到那里去。”
季明德仍旧在笑,一口白牙满脸的温和:“娘莫怕,不过略走几步而已。”
杨氏如今也学着长安城的妇人们敷起了粉,敷上一层粉,脸倒没那么黑了,人也还算年青,论五官,也是中年妇人里面顶好的。在马车上伸出半张脸来,眼巴巴儿的看着,那两个冤家就在路边,一起向她挥着手,一脸孩子头一回离开父母,又兴奋又忐忑的样子。
自到长安,或者说成亲以来,俩人还是头一回一起出门呢。
季明德牵过宝如的手,握在手中摇了摇,忽而一笑,露着一口白牙。
他不说要去何处,宝如也不好问,俩人便这般在长安城的大街上漫步着。白日当空,秋才至,满城绿柳浓枝,桂香阵阵,季明德宝蓝色的袍子上金线补子煜煜发亮,宝如一身素白,发儿高高绾起,唯插着枚玉簪子。
二品官员没有当街走的,季明德这身官袍引来不少人侧目,世人认衣不认人,更见他这身衣服,都要当面行礼的。
宝如叫他牵着手,莫名心有些雀跃。但按例,妻与丈夫同出门,是不该这般手牵着手的,毕竟男尊女卑,她至少该离他有三尺之远。
行了不过数百米,季明德带着宝如进的,是长安城最大的戏院牡丹坊。
一座戏院可占一坊,可见其之大。眼看中秋,按例正是戏院生意兴隆的时候,从进大门起,宝如就没见别的人客。过照壁,两侧是仆从们等待贵客听戏时闲聊的大棚子,中间一座三洞开的大门,三层高楼平地而起,再往里一进,才是平地而起的木质戏楼。
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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