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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变异体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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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死!”

身材无比健硕的大汉怒声吼道,此人看起来简直就是个人形怪兽,足有两米开外的身高,两条手臂比张一诺大腿还要粗上一圈,脖子中间看不见喉结,被一块块肌肉所覆盖,就连脸上都是一条条紧绷的肌肉线条。

壮汉漆黑的皮肤像打了鞋油一样,简直就是一个名词。

黑又亮……

“男爵,闭嘴!”鹰眼头一次收起笑容,声音冰冷彻骨:“控制不好自己的情绪,给你在强的力量你也只是一头野兽。”

全身皮肤“黑又亮”的男爵立刻低下了头,刚刚还是愤怒的雄狮,现在却像小猫一样佝偻在一旁。

张一诺眯起眼睛在其他人脸上一一扫过,他发现当鹰眼怒斥男爵的时候,其他人也都马上低下了头,缩缩着肩膀,生怕鹰眼的怒火会烧到自己一样。

“看来这个鹰眼不简单啊!”

张一诺在心中暗道,无论一个人有什么魅力,当你把他放到一群野兽中时,他是无法让野兽乖乖听话的,除非,你比他们还狠,还凶,还没人性。

鹰眼,看起来就是这一种。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没事就让我们走。”

孟红英早就受不了了,这帮混蛋玩意儿围着他们不停打屁,也不说个正经事。特别是她面前的那个什么小鼠小耗子的,那双眼睛一直盯着自己的胸口,拿着个小刀儿在那得瑟来得瑟去的。

孟红英双枪保险已开,恨不得现在就把他们这些屁精射成蜂窝煤。

“呵呵,小姐,我没说不让你们走啊?”鹰眼歪了歪头。

“好,我们走。”

孟红英脾气也上来了,什么安全不安全,命令不命令的全都忘了,抬头便要向外走去。

“啪……”

对面的小鼠突然一枪打在孟红英要落脚的地面,子弹的威力令孟红英头皮发麻,草坪完全被轰碎,在她脚下留下一个足有碗大的坑。

这他娘的是什么子弹?

听到枪响。

张一诺,大壮和孟红英飞快举枪。

既然对方开枪了,那此事也不可能和平了结,大家喝喝茶,拉拉家常,就各回各家了。

“。”鹰眼伸出一根手指慢慢摇晃,“你们最好不要冲动。”

“卡卡卡……”

围在四周的人全部将枪口指向张一诺他们,枪栓拉动的声音格外刺耳。

“不要开枪,不要开枪,让我走,我……我,我和他们没关系,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凌祥抱着小男孩,拼命为自己开脱,他不知道什么国家大事,也不知道什么忠诚和信念,在他眼中只有儿子是最重要的,只要能让他儿子活下来,他愿意做任何事。

鹰眼轻蔑的看了他一眼,嘴角勾出一丝冷笑。

“不要开枪!”

李建国小声命令道,他不是不想开枪和对方火拼,但是他必须分析战场局势,他们只有四个人,而且除了大壮有一把95式长枪之外,其他三人都是短枪,而且弹药有限。

李建国四个人的子弹加起来也没有30发。

但是反观对方,对方足有7人,其中有5人手中端着xm8,1人抱着pm狙击步枪,那个“黑又亮”的男爵则扛着6管机炮火力神。

这他娘的哪里是打仗?这完全就是单方面的屠杀,李建国这四个人估计一个照面就被撕碎了。

“都是当兵的,有话就痛快说,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把我们当猴耍有意思?你不觉得这么做有失军人的尊严!”李建国盯着鹰眼,沉声说道。

“哈哈,军人的尊严?”鹰眼笑了起来,“我可没有那种东西。”

“把那个人交给我,就放你们走。”鹰眼突然指了指趴在地上的吴世。

“什么?”

李建国愣了愣,要吴世干嘛?他现在半死不活的,而且吴世是什么人李建国非常清楚,他绝对不可能是外国人的间谍,他祖祖辈辈都是老实本分的农民,好不容易坟头上冒青烟儿弄出这么一个有本事的儿子。

“我的话已经非常清楚了,要死要活?看你自己的了。”鹰眼点头说道。

“怎么办?”

大壮握枪的手中已经满是汗液,非常明显,现在硬拼只有死路一条。

可吴世是自己的战友,不管他会成为变异人也好,变异狗也好。他都是一名共和国的军人,就算死,也没道理让这些老外插手。

李建国心中更是焦虑不安,将吴世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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