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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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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精神又好了些,于是她几乎每天都把时间排满,看书学习练字。

只是她的嗜睡症,一如既往。

医院开的药她已服完,开始吃耿朝松开的处方,甚至已经吃了耿朝松让斯哲带来的药,依然如此,她一天还是要睡上十二个钟,不过精神确有转好,不像以往没挨得两个钟就困倦难抵,做什么都有心无力。她把情况都反应给耿朝松,他说这是好现象,将药方减了又添,让她以七天为一疗程,换着服用。

那天斯哲拿药来的时候,她正在练字。

站在她身后久久才出声,笑意浅微,只问了一句,“Are you ok?”

她以为上次一别,要许久才见面,甚至不再相见,没想,他真的再来了,暂时接手顔海勋之前的工作。可这个暂时是多久,她不知,就像她,目前仍在域城挂职,她还是总经理特助,换句话说,如果她要回去上班,斯哲现在就是她的直属上司。

似乎兜了一圈,他们又回到原点。

可是她没忘记,他对她‘信任过度’啊,给她的工作和权力,多得大得有点过分。

和他呆了一个下午,两人话不多,倒是他拿起她放下的笔,也写了几个毛笔字。

她看了有点惊呆,他的毛笔字——居然比易彬的写得还要好!

他解释,“我生母极其热爱中国文化,尽管常年生活在西方,她依然学习最正统的汉字和书法,我从三岁到十岁她离世,一直跟着她练字。”

原来如此!可以前共事,他每次签名和批文都只用英文,害得她不得不在办公室备上一本英汉字典,苦学英文,那段时间她的英文水平猛速提高了不少,全是他的功劳。她一直以为他接受的是完全的西方教育,对汉字应该——只认不写,属于这样的水平。

“你有一个好母亲。”她不能说他有两个好母亲这样的话,因为他对那个人,从来不是那样的心情。

他只一笑,不多言,离去时留下一句,“Your sick leave to the end of October; I need you。”(你的病假到十月底结束,我需要你。)

她呆呆送他离开,他是不是真的当她朋友啊?这样折磨她?可是,她为什么还觉得开心呢?似乎,因为这句话,她有了不少动力,于是她决定——明天起,一天只睡十一个小时。

九月下旬的这一天,易彬说晚上不能过来看她,她也无妨,看书练字,打算九点上床。

却在熄灯那一刻,她手机响了。

前不久中秋过节,漆宇宁说她不用手机简直就是古人,于是拍胸打包票给她买支新的,她本想拒绝,因为此前向子妙和易彬都有意给她配一个,她说不必,反正房间有座机,她几乎一天都在房,联系很方便,但见这个某人如此大方,她又有心宰他,于是同意,还满怀期待等他送机来。

结果打开盒子一看,她简直是无语望青天,他居然——居然给她送了一支跟块砖头差不多大的山寨机!而且还金属外壳!是土到极点那种款式,可人家全新!功能标注比那被啃了一口的苹果还多!她哭笑不得,还真是把她当朋友啊!

好在手机丑归丑,还能用,至少能收发信息。

比如现在。她以为是易彬发来的晚安短信,满面笑意抓过来打开。

看到了陌生号码,看到了一条让她霎间怔住的信息——

予为在省第一医院。骨科2号加护病房。车祸。腿断。

看完的那一刻,她手颤颤的,像失去了心魂,摸黑下床,推开窗,赤脚站在阳台,望着透黑的夜,久久不动。

南方山城秋夜的空气是浸着水雾的凉,薄薄的凉。直到那水雾的凉气完完全全侵入她的肌肤,她才怔醒过来,她拿起手机,退出信息箱,直接拨下一个号码,一个不曾留记,却不曾遗忘的号码。

无人接听。

三次,四次,五次,六次,

她整整打了十一次。

在将要拨下第十二次时,她顿了顿,转到信息发送,“明天见。”只有三个字。

进屋,上床,合眼。

我总要见你一面,跟最初的爱做最后的道别。

这一个夜,她又在做梦,整个夜的梦,真真实实的梦。

那些她走过的流年,和他有关的所有记忆,全都在梦里,是深蓝如墨的背景。

遥遥迢迢。

像上一世的记忆。

——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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