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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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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尔阳气结,瞪着眼睛几乎要咆哮起来:“真是狗咬吕洞宾,算了算了,我懒得过问你们的破事。”说着昂起头气呼呼地走了,一边高声吩咐助理道,“取消今天下午的所有预约,我谁也不见。”语气铿锵有力,掷在地上怕不得要冒火星子。

风萍扑哧一声笑起来。

她倒差点忘记了,易尔阳也是国内数得出来的服装设计师,是大牌了。

通常来说,搞艺术的人,他们的艺术成就和他们的脾气是成正比的,但易尔阳不是,至少在风萍面前不是。故而他怒气冲天地下了逐客令,风萍便也很识趣地闪人了。

当日的天气很好,晴空碧蓝,艳阳高照。

她出了易尔阳的工作室,不急着回去,就到三楼百货商场逛了逛。这是本城著名的双子大厦中的B座,与A座相邻,中间只隔一个喷泉花园。她漫无目的地逛了一圈,在哈根达斯临窗的位置稍事休息,要了份甜点充作下午茶。

原计划忽然取消,凭空得了半日清闲,一时没什么事情可干,干脆躲在这里晒晒太阳。她的整个人都沐在阳光里,碎金般的光线刺得她微微眯起眼。

要不要给唐湛打电话呢?今天的时间倒是很充足。

她坐在阳光里踌躇。

心里很好奇, 不知道唐湛究竟要跟她谈什么?

沉吟半天,终于还是把手伸进大衣口袋去摸那张纸,那上面有唐湛的电话号码。但随即想起来衣服昨天刚干洗过的,那张纸十有八九被留在酒店里了。伸手摸了两下,果然,口袋空空。

她不由得轻嘘一声,心里也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转头看向玻璃窗外,目光没有焦距的随意一瞥,视线已经移开了,又忍不住转回去看。

没错,对面大楼里,约是七八楼的位置,透明玻璃窗前站在两个人,在谈话,双方都使用了一定的肢体语言。其中一个人的身影,包括他说话的手势,飞扬的眉角眼梢,她一度都非常熟悉,决不会错认。

原来他的公司搬到这里了,看来真是业绩很好。

他面朝着她的方向,身体和脸庞都只有一个大概的轮廓,两人之间隔着玻璃窗,隔着冬日午后的光影,隔着苍茫时光和回忆的网,那感觉很像电影手法,仿佛从记忆深处走出来,朦朦胧胧的、被羽化了的人和事。

当他们还在一起的那些年,她曾那样千方百计地去讨好他,那么样卑微,有时想一想,都把自己给感动了。比如大清早起床做早餐,比如给他洗内衣袜子,比如清洁马桶之类……所有这些,再普通不过、再寻常不过的事情,几乎是每一个女朋友都会他们男朋友做的事情,因为对象是她,一向都是被人服务的主,故而自觉意义非同寻常。尽管她做这些,心里很乐意很满足,可到底也渴望得到一些夸奖和鼓励。奈何她是初学者,技能方法都不娴熟、不得当,于是他总也不太满意,饭菜不可口,衣服洗不干净,家务做得笨手笨脚,连拖把也用得磕磕绊绊……偏她那段日子还闲赋在家,真是自卑极了,从来不知道自己竟是这样一无是处的。

独自一人的时候,想起来不免觉得委屈,她原本是不必这样辛苦的,虽然他也没有强迫她,然而不论多么伟大的爱情里面总不免掺杂一星半点的自私。因为这点儿委屈,她也是有脾气的。她发脾气的方式就是沉默。

沉默往往意味着拒绝沟通,而男人和女人的心思有时简直是南辕北辙,有天壤之别。她越发觉得不了解他,安悦生则恰恰相反,他认为自己非常了解她,尤其是在那次他们和人吵架之后。他不晓得她在乎的不是钱,而是自己的付出,她每日六点起床,挤公车穿越大半个城市去上班,做足八小时,打文件接电话一样也没落下,一句话就把她打发了,她不服气。但他不这样认为,他爱自己的面子,胜过爱她。她为此感到深深难过,甚至于到后来,她觉得他仅仅只是为了生理上的原因才和她在一起,心里便渐渐生出悲凉的感觉。

有好几次,她动过离开的念头,却一直没有付诸于行动。那天早晨的小小口角,不过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他事后如果表现得温柔一点,她没准又要动摇了,但他什么也没做,每日游戏如故。她实在找不出继续下去的理由,于是她走了。她的离开正中他的下怀,她高估了自己在他心中的份量。

自作多情是这世上最大的愚蠢。

有那么一段时间,她觉得自己实在太愚蠢了。——当然,现在也未必高明到哪里去。只是,生活真的可以教会我们很多东西,跟教科书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所谓知易行难,每个人都知道怎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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