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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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来,不禁让人受挫。
天气越来越冷,偶尔还飘点雪花,下点冰雹。大多数时候天色是灰暗的。似是记忆里童年的冬天,田埂里是冻得发硬的枯草,有些埋在水塘边,腐烂了大半,踩上去会有些积水。我们一家冷得缩着脖子,穿着厚厚的棉袄,挨家挨户去拜年。那时鞭炮礼花之类的都是奢侈品,整条田埂路都安静得只剩下呼呼的风声。
我忽然有些想家,到了年关,总是有些思乡的情绪。我和秦绍说了声,大年二十九我参加完朋友婚礼,得回老家住两三天。秦绍不咸不淡地问了句:“我要陪你回去吗?”我心想,你要去,也许我爸能拔了管子直接灭了你也不定,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我还想让我们一家安度春节呢。
所以我白了一眼说:“你和你那夫人,关系再怎么烂,怎么说也算是领过证的。两个国家建交了,领导人还定时会晤一下。你们倒好,到年底了,也不走动,对方死了是不是都得从别人口里才能知道?过年总得一块儿过吧。”
秦绍说:“我和她的事情,一言难尽。”
我心想,当然一言难尽了。一言难尽到让你觉得我们家毁了你的婚姻幸福,现在回过头来接着毁我的婚姻幸福。
“冤冤相报何时了。”我的另外一个人格突然飘出我灵魂,轻轻地在我耳边说了这句话。可是我的主人格立刻打消了这样的想法:不是我不放过他,是他不放过我,我是正当防卫顺便报仇雪恨而已。
大年二十九的那天,A市难得出现了太阳。虽然时不时地被层层白云遮掩,阳光还是慢慢挥洒了片刻。我看着这好天气,打开衣柜拿出了秦绍曾买给我的高档成衣店里最廉价的那款衣服。
这是我目前拥有的最高级礼服,能凑活当一下婚礼伴娘的礼服。虽然看着凉快点,和现在的天气非常地不匹配,但心想婚礼在饭店里举行,暖气应该可以,就没什么顾虑了。照照镜子,觉得全身上下也没个首饰,显得一如既往的惨淡和穷酸,只好把唯一的一条项链戴上。虽然是有瑕疵的珍珠,乍一看也是个高级货,撑撑场面还是可以的。
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做伴娘,我想也应该是最后一次了。三十岁的老伴娘,听着都晦气。
今天天气好,街上很多人都出门采购年货。人山人海,车山车海,我穿了套单薄的礼服从宾利车下来打车。司机好言劝我,让他送我到饭店,我婉言拒绝了。我还不想昭告天下,我被人包养了。再说,开一宾利车去参加婚礼,今天的话题女人就不是新娘,而是我了。我干不出这么缺心眼儿的事情。
A市的出租车司机也许也回郊区的老家过年了,车上好不容易开来一辆出租车,也是嗖地迅速开过,一点怜香惜玉的心都没有。我在风中哆嗦得快要升天了,只好钻回宾利车,让司机帮我带到离饭店还有一站的地方。
然后我在路边的门脸里买了一双30块钱的仿耐克球鞋,拎着高跟鞋一路狂奔去了饭店。冷风灌进胃里,牙齿也被冻得酸起来。我气喘吁吁地跑进饭店,看见艾静和刘志硕大的照片放在宴会厅门口时,才喘着粗气蹲在照片边上调整呼吸。
头发杂乱地贴在汗涔涔的额头,我趴在照片边上,想吐又吐不出来,连拿着高跟鞋的手都有些哆嗦。
忽然身子被人小心搀扶起,我回头一看,竟然是温啸天。半个月不见,温啸天比之前更瘦了一些。今天大概来参加婚礼,穿了正式的西装三件套。看到我狼狈的样子,他已经把西服脱下来替我围上,我看见他袖口的钻石衬衫扣在灯光下熠熠发亮。
我想,他现在在公司里上班,应该也是这个模样。我见过他穿网球服,穿羽绒服,穿病服,却唯独没见他穿过西服。我很不习惯他穿成这样,这套西服仿佛是我亲手织了一张网,把他牢牢地困在了不适合他的地方。
我一下子不知道怎么打招呼。他在相隔七年后,终于说出了我爱你,而我却在那时扣上了电话。无辜纯洁的他爱上一个复杂自私的我,受到我的连累,逼他面对他不愿意接触的商业,怎么想我都是他的灾星。一直是我招惹他,现在他被我害成了这样。
温啸天替我撩起额头上的头发,收拾收拾后说:“为什么穿得这么单薄?”
我低头说:“今天我是伴娘,想漂亮一点。”
温啸天拿过我手里的高跟鞋,蹲下来替我脱去那双廉价的球鞋,又小心地替我穿上高跟鞋。我低头看见他头上的发旋,想伸手去摸摸,手快碰到的时候又停住了。
温啸天专心地扣着高跟鞋的扣子说:“本来就很漂亮了,再打扮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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