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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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从对街射了过来,狠狠盯在雷蒙手里的钞票上。
雷蒙假装不知道,一路缓缓的行走,看着两旁的建筑物。掏出一根香菸塞进嘴巴里,点燃狠狠吸了一口。
十几年没有吸菸了,那久违的菸草味道吸入肺里,还是让雷蒙很愉快。渐渐的转过一个弯,雷蒙故意走进了一个比较僻静的小路上。
他仍在假装没有察觉到后面有人在跟着他。
雷蒙走进巷子后,忽然转过身来,对身后那个人微笑,用中文说道:“先生,你跟着我很久了,有什么可以效劳的吗?”后面的人大概不过二十来岁,一头染成了金色的黄发,身材并不高,不过比十五岁的雷蒙看上去要壮多了,脖子上裸露出来的部分隐隐有刺青的痕迹,脸上带着几分凶色。他看见雷蒙忽然转身和自己说话,愣了一下,随即恶狠狠的走了上来,喝道:“小鬼,把钱包拿出来!”啪的一声,他手里摸出了一把折叠的弹簧刀,眼睛里露出贪婪的目光。
“唉。”雷蒙叹了口气,嘟囔道:“可怜的家伙。”他从怀里摸出了自己的魔杖。
没有任何悬念,雷蒙用最快的速度念了一个失魂咒,这是最低级的、也是最简单有效的攻击手段,一道灰色的光从魔杖射了出去,那个金毛被灰光击中,哼了一声,软软的坐倒在地。手里的弹簧刀也是啪的一声掉在地上。
失魂咒,是雷蒙目前所掌握的几个低级巫术中,练的最熟练的一个。在研究巫术一段时间后,他发现那些高深的巫术需要消耗极大的精神力,不能时常施展。
而这个失魂咒,则被雷蒙认为是一个物超所值的东西。不但简单,而且消耗精神力极低。更重要的是,在一对一的情况下,具有极为犀利的攻击力!
这种咒语有点类似催眠,不过在速度上要快了很多,可以瞬间将对手催眠,被击中的人,在昏迷的短时间内会失去自主意识,诚实的回答任何问题。
唯一的弱点就是,如果遇到了比施法者精神力强大的敌人,不但不管用,而且还有可能会被反噬!
不过雷蒙拥有两世的记忆,再加上他古怪的修炼法门,精神力比常人强大太多了,这一点在一般情况下倒是不用考虑。
看着昏倒在地上的家伙,雷蒙收起魔杖,走了过去,抬脚踢了他两下,这才弯下腰去,用一种极为柔和低沉的嗓音缓缓道:“你叫什么名字?”“波仔。”迷迷糊糊的声音。
“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地上的人沉默了一会儿,才含含糊糊的回答:“因为我喜欢波大的女人”“好!”雷蒙忍不住竖起大拇指,笑道:“喜欢大胸脯的男人多的很,不过敢把这一点说在自己的名字里,倒是不错啊!”顿了顿,雷蒙沉声道:“我问你,附近最大的赌场在哪?老大是谁?怎么才能进去?”得到想要的全部答案后,雷蒙想了一下,又把波仔全身上下都搜了一遍,却只找出几个硬币,还有半包香菸,其他没有半点值钱的东西,就连他脖子上的金炼子都是假的。
“妈的,难怪人家都说混黑社会没前途。这家伙穷的比乞丐还不如。”雷蒙骂了一句,把几个硬币塞进自己的口袋。
刚刚想离去,就听见后面传来一个清脆的嗓音,用有些生硬的中文喝道:“别动!警员!”哗哗。
那是拉枪栓的声音!
雷蒙立刻眉头一皱,他刚要转身,后面的那个声音喝道:“别动!”雷蒙虽然没有回头,但也能清晰感觉到对方拿着枪对准自己。
纵然雷蒙自认很厉害,学会了几个非常简单有效的巫术,同时因为他的精神力强大,也可以拿那些巫术当攻击的武器,而且他身体比较强壮,从小就练过一些强身术,甚至还有系统的学习过正宗的西式剑术。
但这一切加起来,仍然不能把他变成把内裤穿在外面满天飞的超人,他依然是凡人肉体,不要说挡子弹了,就连刀砍下去也一样会出血的。
所以雷蒙小心翼翼的没有动。
“把你的手举起来!”后面的人听声音是一个女警,嗓音有些尖锐,而且很明显,从她的声音可以听出来,她也很紧张!
雷蒙可不想让自己莫名其妙的被一个紧张的警员开枪打中,所以他立刻毫不犹豫的举起双手。这才缓缓的转过了身子。
面前站着的确实是一位女警,不过当雷蒙看清她模样的时候,忍不住微微愣了一下。
怎么说呢?
火爆!绝对的火爆女警!
一头金色的头发,高挑而且火爆的身材!那样的体形已经不是简单的用一句“火爆”就可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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