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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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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明明已经死去的自己却换了个身体站在这里,看来也只能是这一种解释了。

煜叔终于还是冷静下来,冷静的头脑曾经是他叱咤风云最引以为傲的资本,即便是转生了,他还是他,是桑煜,那么他便可以再短时间内掌握状况,冷静下来。

他微微偏转着脑袋,用了一种审视的目光观察陈墨澜。

三十八岁,还可以参选十大杰出青年的年纪,比煜叔的本体还要年轻五岁,何况本身还是个演员,正该爱惜羽毛妥善保管一身皮囊,可是看看这个陈墨澜是怎么对待自己的——宣胖的肉,通红的眼,浮肿的脸,因为肉多脸上的轮廓十分模糊了,到处皆是圆的,脖子痛肩膀的交接处也十分随便,唯一的好处是符合漫画简洁的线条……

煜叔刚刚从被重生的巨大冲击中稍稍冷静下来,就立刻陷入了另一种愁绪——这身体实在不能符合他作为桑煜的审美。

桑煜是什么样的人?但凡见过他的人回想起来首先会想到一双狐狸样眼角微微上挑的眼,然后想到那不常笑,然而一笑起来便是一道很微妙弧度的嘴;接着是束在脑后的长发,古风荡然;最后是一身白缎子唐装常年在身,冬天只在外面加一身貂绒长衣。唐装下行动间略略可以想见是具骨肉停均的身体……此外可想的还很多,比如喝茶时偶尔露出的一段细腻的手腕,杀人时溅在脸上梅花般的血痕。

荡然桑煜本人是想不到这些的,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十分追求品位的人,怎么舒服怎么来,可是他舒服的标准却于品位品质这样的字眼十分契合。所以说有些东西是在骨头里的。

那样干爽洁净奢侈品一样的煜叔却变成了这样地摊货的陈墨澜。

“冷静,冷静!”煜叔再次对自己说,低下头用冷水猛拍自己的脸,“我是桑煜!我是桑煜。”

凌霄出现在他身后。

“头疼吗?”在得知陈墨澜并非装病,而是脑震荡后遗症之后他并没有继续苛责这倒霉的男人,而是缓和了语气。从这一点上来说他倒并非是个粗暴到底的经纪人。

拍了拍陈墨澜的背,凌霄道,“老陈,出院的事先放一放,你在这里再住几天观察观察,公司那边我会替你说情,实在不行,就去找李总说说,也不会出什么大事。你好好养病。”

煜叔双手按在洗脸池畔,犹豫了一下,道:“谢谢。”

凌霄意外地看了眼他,道:“我怎么突然觉得失忆对你来说也不是件绝对的坏事。”

煜叔稍有不解。

凌霄道:“你看,从前我要是提到去求李总你一定跟我又哭又闹,这些年错过多少事情……算了,现在我不跟你说这些,说了你也不记得。”

李总?看来是和陈墨澜有纠葛的某人,煜叔已经开始在脑海中搜集关于这身体主人的一切信息。既来之则安之,他是桑煜,可是从现在开始他要要做“陈墨澜牌”的桑煜了。

一个星期后,医生诊断说他的脑震荡已无大碍,即使记忆仍未恢复也不影响生产生活。

煜叔便跟着经纪人凌霄出了院,回到自己家中。

所谓的家,其实是“星势力”公司的员工宿舍,以陈墨澜混的惨淡的样子住进这里似乎是大大的越矩了。

煜叔斟酌了下,试探问道:“我一直做这里吗?”

凌霄一瞬间的反应还是吃惊,随即想起来他失忆了,道:“也不是。八年前离婚的时候你把房子留给前妻了,无家可归,租了阵房子,后来公司给你安排了员工宿舍,不用付房钱,我是在那之后才被安排做了你的经济人,听说这房子还是李总替你弄到的。”

路过公寓下面的大堂,管理员跟他打招呼还挺热情,“哟,老陈,你出院了?听说伤得挺重的,挺好,这不捡回条命!你这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啊BLABLABLA……”这管理员老伯十分健谈,可能之前和陈墨澜的私人关系也比较好,拉着他的手聊了会儿,见他脸色不是很好,才一拍脑门道,“瞧我这没眼力见的,你这刚出院身体还没大好,我不耽误你休息了。”

又殷切地送到电梯口。

凌霄用钥匙开了门熟门熟路地进了房间,转身把钥匙递给他。

煜叔看了一眼,抬手接过。

这是一间四十多坪的单身公寓,卧室,厨房,卫生间,一个小的明厅,甚至还附有一个阳台。屋子里乱七八糟,到处堆满了东西,客厅里有一个破的布艺沙发,沙发一头角落里摞着一堆鞋盒子,茶几上烟灰缸里圈是烟蒂,地上横七竖八的啤酒罐和啤酒瓶子,稍稍打开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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