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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一切荒谬的念头死在摇篮里——金施主是这么跟自己说的。果然,含辞盯着他看了半晌,终于开口了,金蕊脸上一副理直气壮泰然自若的样子,心里实则有些慌。含辞:“金施主,凡事留有余地,莫要置人于死地。”千风道:“金蕊已经手下留情了,不然此刻庄少爷已经断成两截……”金蕊不但没感激千风替他说话,反而瞪了他一眼,脸上写着“多嘴”二字,千风不由叹了口气。眼下不管是庄扶邑还是骨斑人,都不足为患,危机解除了,含辞询问前因后果,千风便解释了一番。“听闻傩族传承着一种秘术,名为‘枯骨生皮’,即借死人之骨生出活人皮相。简而言之,这是一种易容之术,施术者可以伪装成受术者的模样,借用其身份迷惑他人。”傩族虽然冠以“族”之称谓,其实并非什么氏族,而是一群会使妖法且怨念深重、意图报复社会的人凑成的一个组织。可巧,跟金蕊还有点沾亲带故——这个组织来自雾城浮石。含辞:“那庄少爷怎么会变成这副模样?”枯骨生皮既然是借死人之骨,那么受术者必然是已死之人,而庄扶邑显然变成了怪物,实在是匪夷所思。“因为这种秘术有缺陷,”千风道,“此术只能生出一张皮,而死人枯骨所生之皮无法长久保存,会日渐腐烂。因此有人对此秘术进行了革新,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将生人之皮肉剔除,骨架保留完整,而使人达到一种半死不活的状态,如此一来,就能利用骨架保养皮相。庄少爷正是中了此术,他的骨头上那些大小褐斑就是因为保养皮相而受到腐蚀所致。至于为何跑出来作怪……”恐怕还有人在背后操控。千风的话音未落,忽然有异响传来,窸窸窣窣,有人过来了。“哥哥!”含辞闻声望去,看见一个白衣少年一步三晃地靠近了在地上徒然翻滚的骨斑人。那少年的白衣上到处是脏污和血迹,大片被染成了红褐色,凌乱的黑发之下眉眼如画,是孟咎言那张见过一次就不会忘记的脸。孟咎言见到如此一个模样骇人的怪物,非但不怕,脸上甚至浮出笑容,他竟在骨斑人身前蹲下,纤长白净的手轻抚那丑陋的骷髅。远望去,竟有种妖冶诡谲的美感。孟咎言将一张面皮覆在骷髅脑袋上,双手捧着它的“脸”,十分小心翼翼,仿佛捧着一件易碎的稀世珍宝,还唤这怪物“哥哥”。含辞在不明就里之时习惯性地望向千风,千风会意道:“这其中有一段渊源。”庄家老爷庄扶登有过两任妻子。他并不喜欢第一任妻子,碍于父母之命不得不娶。他的第一个夫人生下庄扶邑之后不久,他遇见了使他倾心之人。庄扶登也是个薄情郎,一点也不念多年的夫妻之情,与情人合谋,在自己的夫人出门祈福的路上派了一群人谋害她。哪知这些地痞流氓见夫人貌美,心生歹意,将人玷污之后丢在荒野里。这位夫人不堪忍受此等侮辱,想要寻死,哪知阴差阳错地被一位屠户所救。屠户无妻子儿女,正好将她捡回家做老婆,不久后她就被发现怀孕了。然而腹中胎儿的爹是谁,无人知晓。这个胎儿便是孟咎言。他与庄扶邑正是同母异父的兄弟。单从孟咎言这个名字就能看出来,他亲娘都不待见他——咎言咎言,不祥之语。言下之意即是,孟咎言是个不祥之人,从不祥中来,也永远活在不祥当中。“千风施主,你为何什么都知道?”千风似乎无所不知,就算是捕风使,这也过于神通广大了,饶是含辞,也有些惊讶。千风笑了笑,道:“实不相瞒,在下神曲第一捕风使千里明。”所有的不可思议,因为“千里明”这个名字而得到了合情合理的解释。所有人都相信,这位古往今来第一的捕风使是无所不知的。不对等的是,千里明似乎是一个神秘的符号,对于他本人,人们几乎一无所知,甚至连他的年纪籍贯都说不上来,更没人知道他长什么模样。猝不及防,一阵野兽般的低吼声响起,骨斑人竟然“活”过来,没断的那只手掐着孟咎言的脖颈,白骨已然陷入皮肤,血珠自伤口处渗出,将枯骨都染红了。被这样大力掐着必然十分痛苦,但是孟咎言脸上却始终没有流露出痛苦的神色,连千里明都不由得惊讶于这少年的忍耐力。一个人要忍受多少痛苦才能在血流如注命悬一线时眉头也不皱?孟咎言的表现就像是他已经习惯于疼痛。“哥……哥。”孟咎言的嗓子被掐哑,他张着嘴,嘴角有鲜红的血流下。可惜庄扶邑已经成了骨斑怪物,失去了思想,也听不见声音,是个六亲不认的状态。这个怪物只知道抓人咬人。它真的咬人了!属于人的牙齿咬在孟咎言被掐得发紫的脖子上,加上非人的力度,这边的三人甚至能听见皮开肉绽的声音。这种茹毛饮血的画面实在是惊悚,金蕊正要一刀削掉这恶心人的怪物的头颅,没想到有人抢先了一步。常璘赶来时,背上还插着一把刀。见到这般场景,他的眼睛登时通红,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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