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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剑长约三尺七寸,通体青色,剑身中间有着缕空的印文痕迹,无鞘有柄,剑把上还系着一只鲜艳如血的红色丝带,那红色丝带此时正在风中微微飘荡,像是顽皮的小孩,在和众人招手,打着招呼。
如此打扮,如此邋遢,如此风骚的剑客,除了那个独上蛮山,斩杀蛮山八大王,单枪匹马闯大荒京都,败一千九百九十九名剑道强者,最后惹得大荒皇帝亲自出手,且最后能够与大荒皇帝战得平手,潇洒离去,不是那个酒鬼剑客是谁?
古华,人称酒鬼剑客,痴情剑客,浪子剑客,邋遢剑客,疯子剑客等等称号。自一千二百年前闯入少年至尊总决赛而闻名天下的剑客,一战成名便越级斩杀了十八名一流强者,最巅峰一战,当然是在大荒古国,连续七天七夜败一千九百九十九名一流强者,最后古国皇帝技痒难耐,亲自出手。两人只交手了一回合,却以平局告终,最后古华潇洒离去,无人敢挡。
据说,此人的修为,已经达到了四大门派掌门级的水平,但是无人敢肯定。
今天他怎么会来这里?
九眼并没有见过古华,但是听过,不仅仅是听过,还听的很多很多,关于这个人,他熟悉的很。因为,他是与古华同一个时代的强者,可是完全没有达到过古华高度的一半,甚至一半都不到。
在古华那个时代,最耀眼的就是他自己!甚至是比那一代的少年至尊还要耀眼!
断剑心潮澎湃,咚咚咚的像是有个鼓手,在演奏最嗨最嗨的鼓歌,令他血液加速,不能自已。要知道,他乃是一代剑痴,虽然比古华完了整整一代,但是依旧将古华视为自己的偶像,是其一生所要达到的目标,超越古华,他自己都不敢想!
面对如此一个剑道巅峰强者,每一个用剑的修士,无不是将他视为自己修行路上的一盏明灯,一个需要达到的目标,是一个彼岸。
古华没有多说什么,手捏剑指,刷的一下,他背后的宝剑就自己飞出,钻入那团包裹王平的金光之中。只见得,那剑进入金光之中后,金光正在以肉眼可及的速度,正在飞快的变小,变小着。
直至到最后,那金光居然消失,只留下不断在王平身边盘旋的宝剑。又是刷的一声,那剑自动飞回古华背后,贴在他的背上。
“丝丝~”众人看的大惊失色,为何大惊?因为正如古华刚才所言,那九眼黑袍人的天赋神通最根本,就是那先天一点点金光,是金属性的。
而古华的剑,自然也是金属性。修士们都知道,同一个属性的对决是很难发生彻底将对手的法术驱散的,毕竟是同源,又不相克,最后只能是硬碰硬。
但是这条古老的法则,在古华的身上则是完全失效了!那剑居然是如此的神奇,不仅仅硬碰硬的完美压制且消灭掉了那先天金气,而且自身毫发无伤,似乎只是出了一个呼吸的力气而已那样的轻描淡写,最最恐怖的是,居然没有伤到王平一点点毫毛。
虽然王平此时已经昏了过去,虽然王平的身上拥有很多创伤,但是并没有一剑是那古华宝剑所造成的损伤,这就有够恐怖了!
“你,你究竟是什么怪物。”苦涩,深深的苦涩。九眼黑袍人非常非常苦涩的感概着。他厮杀的经验不说非常丰富,但是对手没有遇见过八千也有三千了,但是每有一个对手能够做到古华这种轻描淡写,潇洒写意。
似乎,根本就不是和自己在一个层次上。
第三十三章 前因后果
“你,到底是什么怪物?”九眼黑袍人苦涩说道。他自然知道面前这个男人是什么来路,但是真正的看到那个男人所展现实力的时候,依旧是不敢置信。
王平昏倒在地,或许他的实力很强,但是绝不是现在的他能够对抗,存在了千年的纯血暴兽,九暗黑袍人的对手。只不过她虽然昏迷,但全身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创伤,基本上都是些外伤而已。
古华淡淡的扫视着众人一眼,无论是九眼黑袍人还是断剑,长公主等人都不敢与他直视,微微的偏过头,同时在心中狂震:“咦,我怎么不敢与他对视,好强大的气势啊。”
其实,这乃生灵的本性而已,尤其修士对气势这类东西最为敏感,面对一个自认为不可战胜的绝世强者,本能的不敢亵渎,同时也会在心中给自己留下一道阴影,乃是步入另一大境界的心魔。
心魔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的心。其实,最懂你的人,不会是自己,而是你的敌人和最亲近的朋友。往往你觉得自己已经很懂,很了解自己了,其实恰恰相反,你越是如此,越是不了解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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