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捕蟹孩童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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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我趴在临街的窗棂上,津津有味地看远处,两位灵王强者联手截杀一名身怀重宝的同级者,落单的那位虽然困兽犹斗,十分凶恶毒辣,但无奈寡不敌众,终被对方二人击杀,夺宝而去。
场面有够热闹,三名灵王祭出的绝招也极其精彩,都远胜过我和潇潇、唐茹雪,倘若是他们三人对战我们三人,必然是我们三人死定了!但这精彩的好戏,结束地太快,未免使我大感不够尽兴!
哎,我摇头叹息一声,就要关上小木窗,回去和潇潇、唐茹雪一起睡觉,偏低头无意地一瞥,但见南面的小河边,停着一条乌篷船,船上站着一名八岁大的孩童,正在捕捉螃蟹,立即又有兴致。
我们这个卖功法的唐卡小店,前店后宅,东西狭长,南面临河,后院有不少空房间,且有不小的花园,还引水入荷塘,养了很多金鱼,在荷塘里建有小亭子,四时花开,鸟语花香,环境极清幽。
但因为唐卡爷爷喜欢住在小店里,所以,我与潇潇、唐茹雪,为了安全考虑,也就住在了小店上面的二楼中,向西北方可以看到闹市,北面、东面及对接的店面后面,还有南面的河对面全是贫民们的窝棚。中午我在后院打开临河的小门,往河里丢鸡肠子喂鱼时,就发现了这个小孩子去捞。
原来,这个小孩子,是要搜集我丢的鸡肠子,用来捉螃蟹的。看他面黄肌瘦的样子,独自一人撑着破烂的乌篷船,船里头锅碗瓢盆什么都有,想来是以乌篷船为家,连附近贫民区的窝棚都没有。
没错!这佣兵天堂有不少贫民!而且,是没有修行过的人!因为,这佣兵天堂是罪恶之都,每天都有很多人被杀,修行者被杀之后,罗刹城主手下的人,就会收没分配给其居住的房子,将其家眷全部赶出去,任其自生自灭!这里的女人,只有少数是修行者的原配,被带到此处,或是良家女子被抓到法宝船上带来的。大多数是贪图银钱,主动来做不要脸的生意的。有些会被买去做妾,当做生育工具传宗接代,有不少这样的女子在失去丈夫后,为了不至于沦落到贫民区,便抛弃了孩子,自己去重操旧业,因为,做那不要脸的生意,不能带拖油瓶。所谓拖油瓶,就是指孩子。
那些带着孩子,到这贫民区搭窝棚住,靠给佣兵们缝补、浣洗衣服,把孩子拉扯大的女子才可敬!
唐卡小店声名赫赫,全城的凶徒避而远之,是以,唐卡小店四周的贫民最多,扎堆成群,成了佣兵天堂里唯一一处贫民区,几乎所有失去了主心骨的沦为贫民的妇孺,全部住在唐卡小店的四周。
我窗外的街,名字叫做彩衣街。除了“镇海神针”唐卡小店卖功法,其它店全是妇孺们开的成衣店。她们从贫民区的女子们手中收购佣兵们必需的成衣、鞋袜、鞋垫,然后,批发出去。别的街巷还有浣洗店。城中的佣兵很多,身为男子都很懒,几乎不会亲自动手洗衣服,只要多买几套,把旧衣服送到收集点,由专人用法宝船送到这里,洗干净晾干后,再依照编号送回其所在的街区。
佣兵天堂的佣兵们虽然出手阔绰,但是,这些妇孺们做衣服或者洗衣服,也赚不了大钱只能糊口。
我微微蹙眉,心中泛酸,以灵王的境界,隔了不短的距离,便扫了这个孩子的记忆。得知这孩子的母亲,的确是那种女人,现在的艺名叫做“小桃红”。这个孩子叫做小米糠,是小时候,做佣兵团长的爹给取的贱命,认为贱命好养,不易夭折。没有大名。两年前,他那做佣兵团长,在刀口舔血的灵侯父亲被杀。罗刹城主手下的人没收了分配给其父亲的房子,他和母亲就被赶了出来。
他的母亲,是个很怕吃苦,也吃不了苦,贪图吃喝,喜欢穿金戴银的女人,为了自己过得更好,便把他这个拖油瓶抛弃了!这两年,一直是小米糠自己捡垃圾中的剩饭,以及下地笼捉鱼虾螃蟹过活。因为小鱼小虾还有毛蟹很不值钱,毛蟹更是贫民才吃的东西,所以,卖不了钱,只能果腹。
前年冬天,小米糠捡到了一只船底漏洞的破乌篷船,自己修补后就当成了栖身之所,才熬过冬天。
小米糠不是没有去找自己的母亲,但他那狠心的、不要脸的娘亲,为了不被拖累,或被客人们认为生过孩子身材跌份,见他一次就狠打他一次,大骂他是野种,一边拎着他耳朵抽他,一边气势汹汹地说“叫你这小杂种再敢胡说八道!”不仅自己大耳光子抽小米糠,随后又撕小米糠的嘴,将小米糠打跑,还派妓院里的大茶壶拿大棒子追着打。小米糠往后几次再去找,被打得越来越凶。
最后一次,差点被他娘亲派的大茶壶打死,满身是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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